第十一章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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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死我了。”见人走远了,李真伸手去摸了摸背后的刀口——比较浅的那一道已经没了,第二道快要愈合了。刺进去的伤口,开始发痒——那种钻心似的痒。
他又把手伸进兜里摸了摸那一沓金元,慢慢蹲了下来。看着远处地上的血迹和墙角的污秽、嗡嗡废物的苍蝇,两行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啊。
和那种人打架,满身伤痕累累,就为了要回来三十块。有家不能回,爸妈也不知道哪去了。本来我现在应该……应该……
张可松的面孔浮现在脑海,然而等他想要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却变得愈发模糊了。她上大学了吧……已经开学了吧……
她现在应该坐在干净、又宽敞的教室里吧?
也许她已经把我忘了吧?
上了大学……会有真正的男朋友了吧……
可我还像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在这种地方。我还要去打工……在烧烤店里打工……说定一辈子都得打工,然后……
他想不下去了。
他就着眼泪抹掉了脸上的血迹,然后等待背后的刺痒逐渐褪去。
这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那个烧烤店的店主。他张望了一阵子才注意到蹲坐在远处墙边垃圾堆旁的李真,连忙跑过来不由分说将他扶了起来:“出了这么多血?赶快……我送你去医院。”
李真咧开嘴勉强对他笑了笑:“没事,别人的。”
店主愣了愣:“你把他们打成那样的?”
李真扯了扯嘴角:“他们活该。骗我钱……他们是不是也没给你钱?那些东西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你给,不用你给。”他搀着李真往外走——虽然他并不需要这种关心,然而总不能表现得太过异常。一个高中生打跑了三个身强力壮的小流氓自己却毫无发伤,这事儿有点耸人听闻。
店主将他搀到了店里,给他端来一盆水洗手洗脸,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道:“下次遇见这种事儿忍着点,那三个人就是这一代的混混……看你还是个学生,一旦有个好歹怎么办?洗完了赶紧走,别让他们又找回来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该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他看了看李真,显然还是觉得这个少年打跑了三个人有些不可思议。
李真甩了甩手上的水,抬起头来:“你这有多的衣服么?我买。我衣服都破了。”
“衣服……”店主想了想,然后进了里屋,“我这有个上衣,我家服务员的运动服,可能正合适,就是有点旧。”说话的当口他拿着一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走了出来,“你穿着吧,别提买了。”
嗯……他是,心里觉得愧疚吧。李真接过了衣服,在心里想。其实被拖出去之前店主的话他都听清楚了——算是个好人,只是胆子小。
然而又有几个胆子大的好人呢。
大半年的经历,似乎让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以至于生出了一些上学时根本不会去想的感慨来。
他换好了衣服,又跟店主借镜子照了照,确信走在街上不会因为满身血迹而被抓起来,才出了门。
那三个人似乎的确是被李真打怕了,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真的。
这一次,来人带了台相机,在僻静处给他拍了照,又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年龄,收了十块钱的押金,匆匆离去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在李真认为自己大概又被骗了之后那人才回来,交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并且收走了剩下的二十块。
他看着这张来之不易的假证——
姓名是李太真,年龄是十八岁,籍贯是南边的一个县城。照片上的那个人显得相当陌生,看起来还是证件照那种呆板的丑样子。他反复看了看,觉得的确没什么破绽——实际上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这才走到街上,进了一家大型超市。
他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套断码的廉价运动装、花了五块钱买了件厚衬衫,然后在试衣间里换下身上的旧衣服,扯下条形码去柜台结账。
之后在收银员略微诧异的目光中走出超市、又进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
原本他的头发是及腰的,但他用石片连割带扯给自己弄了一头短发,看起来相当可笑。理发店里的人看到他一头乱蓬蓬发灰的头发皱了皱眉,但还是先带他去洗了洗——抹了三次洗发水,扯得头皮生疼才打理顺了,最终给剪了个碎发。
理发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空好好打量自己这张崭新的脸——会令绝大多数人都羡慕的脸——应当的确算得上是星眉剑目、貌似潘安了吧。
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店里另外两个胖女孩的窃窃私语——被如今听力超好的他听到了。
走出这店门的时候,身上还剩下27块金元。
大半年来第一次感觉神清气爽,终于有了人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大概已经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关系了……
打架的时候他便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如同猛兽般的力量,和发自内心的狂暴之情……那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所拥有的。
那种恐怖的自愈能力,也不会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找得到。住院的时候,医生和父母以为自己处于昏迷当中,曾经低声交流过。于是他知道,自己的“死因”是癌细胞扩散……用那医生的话来说,是“全身找不到一颗正常的细胞”。
以他有限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癌细胞是一种可以无限分裂增殖、永不死亡的细胞。这种细胞是因为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才产生病变,在宏观上表现为各种癌症。但即便在他昏迷的时候,他也能感受到体内旺盛的生命力,因而他祈求父母,不要火化自己——他就是那么没来由地认为,他不会就那样死去……而今这一切竟真的发生了。
所以……我究竟算什么?他这样问自己。
阳光下走来两个穿着高中校服的漂亮女孩,一直偷偷瞧着自己,走过了,还回头看了看,然后嬉闹着笑起来。
这是他曾经的生活。
但现在他明白,从今往后,自己的道路应当与这些人……绝然不同了。
“疼死我了。”见人走远了,李真伸手去摸了摸背后的刀口——比较浅的那一道已经没了,第二道快要愈合了。刺进去的伤口,开始发痒——那种钻心似的痒。
他又把手伸进兜里摸了摸那一沓金元,慢慢蹲了下来。看着远处地上的血迹和墙角的污秽、嗡嗡废物的苍蝇,两行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啊。
和那种人打架,满身伤痕累累,就为了要回来三十块。有家不能回,爸妈也不知道哪去了。本来我现在应该……应该……
张可松的面孔浮现在脑海,然而等他想要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却变得愈发模糊了。她上大学了吧……已经开学了吧……
她现在应该坐在干净、又宽敞的教室里吧?
也许她已经把我忘了吧?
上了大学……会有真正的男朋友了吧……
可我还像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在这种地方。我还要去打工……在烧烤店里打工……说定一辈子都得打工,然后……
他想不下去了。
他就着眼泪抹掉了脸上的血迹,然后等待背后的刺痒逐渐褪去。
这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那个烧烤店的店主。他张望了一阵子才注意到蹲坐在远处墙边垃圾堆旁的李真,连忙跑过来不由分说将他扶了起来:“出了这么多血?赶快……我送你去医院。”
李真咧开嘴勉强对他笑了笑:“没事,别人的。”
店主愣了愣:“你把他们打成那样的?”
李真扯了扯嘴角:“他们活该。骗我钱……他们是不是也没给你钱?那些东西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你给,不用你给。”他搀着李真往外走——虽然他并不需要这种关心,然而总不能表现得太过异常。一个高中生打跑了三个身强力壮的小流氓自己却毫无发伤,这事儿有点耸人听闻。
店主将他搀到了店里,给他端来一盆水洗手洗脸,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道:“下次遇见这种事儿忍着点,那三个人就是这一代的混混……看你还是个学生,一旦有个好歹怎么办?洗完了赶紧走,别让他们又找回来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该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他看了看李真,显然还是觉得这个少年打跑了三个人有些不可思议。
李真甩了甩手上的水,抬起头来:“你这有多的衣服么?我买。我衣服都破了。”
“衣服……”店主想了想,然后进了里屋,“我这有个上衣,我家服务员的运动服,可能正合适,就是有点旧。”说话的当口他拿着一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走了出来,“你穿着吧,别提买了。”
嗯……他是,心里觉得愧疚吧。李真接过了衣服,在心里想。其实被拖出去之前店主的话他都听清楚了——算是个好人,只是胆子小。
然而又有几个胆子大的好人呢。
大半年的经历,似乎让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以至于生出了一些上学时根本不会去想的感慨来。
他换好了衣服,又跟店主借镜子照了照,确信走在街上不会因为满身血迹而被抓起来,才出了门。
那三个人似乎的确是被李真打怕了,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真的。
这一次,来人带了台相机,在僻静处给他拍了照,又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年龄,收了十块钱的押金,匆匆离去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在李真认为自己大概又被骗了之后那人才回来,交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并且收走了剩下的二十块。
他看着这张来之不易的假证——
姓名是李太真,年龄是十八岁,籍贯是南边的一个县城。照片上的那个人显得相当陌生,看起来还是证件照那种呆板的丑样子。他反复看了看,觉得的确没什么破绽——实际上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这才走到街上,进了一家大型超市。
他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套断码的廉价运动装、花了五块钱买了件厚衬衫,然后在试衣间里换下身上的旧衣服,扯下条形码去柜台结账。
之后在收银员略微诧异的目光中走出超市、又进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
原本他的头发是及腰的,但他用石片连割带扯给自己弄了一头短发,看起来相当可笑。理发店里的人看到他一头乱蓬蓬发灰的头发皱了皱眉,但还是先带他去洗了洗——抹了三次洗发水,扯得头皮生疼才打理顺了,最终给剪了个碎发。
理发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空好好打量自己这张崭新的脸——会令绝大多数人都羡慕的脸——应当的确算得上是星眉剑目、貌似潘安了吧。
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店里另外两个胖女孩的窃窃私语——被如今听力超好的他听到了。
走出这店门的时候,身上还剩下27块金元。
大半年来第一次感觉神清气爽,终于有了人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大概已经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关系了……
打架的时候他便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如同猛兽般的力量,和发自内心的狂暴之情……那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所拥有的。
那种恐怖的自愈能力,也不会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找得到。住院的时候,医生和父母以为自己处于昏迷当中,曾经低声交流过。于是他知道,自己的“死因”是癌细胞扩散……用那医生的话来说,是“全身找不到一颗正常的细胞”。
以他有限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癌细胞是一种可以无限分裂增殖、永不死亡的细胞。这种细胞是因为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才产生病变,在宏观上表现为各种癌症。但即便在他昏迷的时候,他也能感受到体内旺盛的生命力,因而他祈求父母,不要火化自己——他就是那么没来由地认为,他不会就那样死去……而今这一切竟真的发生了。
所以……我究竟算什么?他这样问自己。
阳光下走来两个穿着高中校服的漂亮女孩,一直偷偷瞧着自己,走过了,还回头看了看,然后嬉闹着笑起来。
这是他曾经的生活。
但现在他明白,从今往后,自己的道路应当与这些人……绝然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