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多话的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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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剑可以杀人,在鲁胜班之前,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可在他之后,却成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传闻。后来,有许多人效仿鲁胜班的做法,用木制的武器杀人,有些使的是木刀,有些使的是没有枪头的长枪,还有一些功力高深的人使用的是木制的暗器。
木制暗器经过飞行后仍能扎入人的皮肤,催动暗器者的指力必须非常强劲,木制暗器的使用者们藉此炫耀暗器水平,也作为向鲁胜班这位开木制武器杀人先河的宗师的致敬。
可悲的是,鲁胜班年轻时的经历和后半生萦绕在他心头的痛苦却从没有人过问。
江湖人不计过往,只论成败。
“木剑?杀向阳子的居然只是一把木剑。”元欢显然对初新的这番说辞很感兴趣。
“或许,也只有木剑能够杀向阳子。”初新的样子却像是在感叹造物的奇妙,命运的诡谲。
元欢不解道:“为什么你说只有木剑才能杀向阳子?”
“因为木剑在挥动刺出时发出的声音很轻。”
元欢听懂了。向阳子是个瞎子,辨析战局的能力大半来自他的听觉,如果对手的武器很少发出声响,向阳子便很难判断位置。
“可向阳子毕竟瞎了二十年,听声辩位的本领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了。”木剑杀人一事对元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鲁胜班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在年轻时就是一名能与向阳子齐名的剑客,对敌经验丰富,他特意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左手用匕首和向阳子正面相抗,右手伺机以木剑制胜。”
元欢在脑海中检索许久,有些茫然,问:“他年轻时叫什么名字来着?仿佛就在嘴边,却又说不上来。”
初新也说不出。他自讥自嘲般笑道:“向阳子的轶事江湖中尽人皆知,连向阳子年轻时爱慕姑娘的小名也有不少被人传道,而他却连姓氏都不为人所知。”
“这可能只因他屈居于向阳子之下而已。”
这是元欢的推论。
他的推论一向很准确。
第一名总能被捧上天,而第二名却无人问津,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好,永远只记得住关于登上顶峰者的点点滴滴。
“他们本是朋友,却因为这一点执念,毁了彼此的后半生。”
元欢缓缓地说道:“人心中埋藏着混乱的因子,嫉妒、愤怒、仇恨、贪婪,都足以引起劫难。我听说在极西之地,有两个国家的国王发起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却仅仅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她是其中一个国家最美的女人,是该国的王后,另一国的王子拜访该国时,与她一见钟情,二人为爱私奔,却连累两国民众罹遭苦难。”
初新喃喃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子与女人为了情欲,两国国王争的却是颜面。”
“为了情欲和颜面,将千千万万无辜人民置身于水火……”
元欢笑道:“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原恶,我却认为人性是善恶掺杂的,追求爱情是好事,保存颜面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人总将自己的东西看得比他者珍贵得多。”
初新点头肯定。王子看重爱情胜过本国民众,国王为了维护尊严不惜士卒性命,这都是出于凡人的私心。
人无论多么高尚,都避不开自己的私心。
元欢总结道:“所以与其讨论人一出生是善的还是恶的,不如说人生来就是自私的。”
他的总结就如同他的推论一样鞭辟入里。
“残狼行事诡秘,你为什么会招惹到他们?”想起之前元欢遇刺的经历,初新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同其中几人交过手,算是挫败了他们的一次阴谋,或许是怀恨在心吧。”元欢淡淡地说着,显然并没有将那次危险放在心上。
“凡事还是多加小心,残狼可能另有所图也说不定。”
“好。”
一时无话。
说不出话的节点来到,就意味着分别已近。
元欢忽然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可我猜得出这件事必定凶险。”
初新道:“是。”
元欢提醒道:“这或许是残狼的驱虎吞狼之策,引你同他人相争,他们不费兵卒,不损气力,便能从中获利。”
初新道:“很有可能。”
元欢看着面无表情的初新,顿了顿,继续道:“就算你听从残狼的指挥,你的朋友也不一定安全,他们完全可以继续挟持着,直到把你利用至毫无价值,将你身上的一丝一厘全部榨干为止。”
初新只是说:“我知道。”
“明明知道,却还是要去吗?”
“我只有去,残狼才能给她生路。”
“抛开情感因素的干扰,或许你会有更好的办法。”元欢没有说下去,没有将他的意思点透彻,但他相信初新听得懂。肯不顾朋友的安危,初新才能脱离残狼的控制与摆布,才能有机会反击,甚至最不济的,初新可以远遁,销声匿迹,自我保全。
“我是个不怎么聪明的人,想到的总是些笨办法。”
这是初新的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单,可这简单的回答却让一向聪慧的元欢也说不出话来。
初新已和元欢道别,他没有过多透露残狼同自己的行动计划,因为他不想让元欢受到牵连,他不想任何一个朋友身临险境,所以他永远无法理解鲁胜班为什么要与向阳子决斗。
是不甘,是忏悔,还是鲁胜班已想通?
想通这种逃避的生活终究难以为继,当曾经的愧疚和现下的恐惧一同袭来的时候,鲁胜班重新成为剑客,用合理而不卑鄙的方法,取得了合理而不卑鄙的胜利。
很少有人目睹这场战斗,包括初新也没有亲眼见到,但他不难从旁人的描述中感受到两人临死前的痛与快。
几日来,医治初新伤势的人是个须发皆白、啰嗦多话的侏儒,初新就是从这侏儒的喋喋不休里了解到了向阳子同鲁胜班决战的情况。
“鲁胜班突然出现,用匕首偷袭,但这一下动作很慢,像是虚招,显然只是想将向阳子逼退,与随行众人分散,创造一对一的局面。”老侏儒比毡帽壮汉和“蜀中五虎之首”的冯超还要矮一截,可说话却是条理清晰,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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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剑可以杀人,在鲁胜班之前,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可在他之后,却成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传闻。后来,有许多人效仿鲁胜班的做法,用木制的武器杀人,有些使的是木刀,有些使的是没有枪头的长枪,还有一些功力高深的人使用的是木制的暗器。
木制暗器经过飞行后仍能扎入人的皮肤,催动暗器者的指力必须非常强劲,木制暗器的使用者们藉此炫耀暗器水平,也作为向鲁胜班这位开木制武器杀人先河的宗师的致敬。
可悲的是,鲁胜班年轻时的经历和后半生萦绕在他心头的痛苦却从没有人过问。
江湖人不计过往,只论成败。
“木剑?杀向阳子的居然只是一把木剑。”元欢显然对初新的这番说辞很感兴趣。
“或许,也只有木剑能够杀向阳子。”初新的样子却像是在感叹造物的奇妙,命运的诡谲。
元欢不解道:“为什么你说只有木剑才能杀向阳子?”
“因为木剑在挥动刺出时发出的声音很轻。”
元欢听懂了。向阳子是个瞎子,辨析战局的能力大半来自他的听觉,如果对手的武器很少发出声响,向阳子便很难判断位置。
“可向阳子毕竟瞎了二十年,听声辩位的本领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了。”木剑杀人一事对元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鲁胜班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在年轻时就是一名能与向阳子齐名的剑客,对敌经验丰富,他特意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左手用匕首和向阳子正面相抗,右手伺机以木剑制胜。”
元欢在脑海中检索许久,有些茫然,问:“他年轻时叫什么名字来着?仿佛就在嘴边,却又说不上来。”
初新也说不出。他自讥自嘲般笑道:“向阳子的轶事江湖中尽人皆知,连向阳子年轻时爱慕姑娘的小名也有不少被人传道,而他却连姓氏都不为人所知。”
“这可能只因他屈居于向阳子之下而已。”
这是元欢的推论。
他的推论一向很准确。
第一名总能被捧上天,而第二名却无人问津,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好,永远只记得住关于登上顶峰者的点点滴滴。
“他们本是朋友,却因为这一点执念,毁了彼此的后半生。”
元欢缓缓地说道:“人心中埋藏着混乱的因子,嫉妒、愤怒、仇恨、贪婪,都足以引起劫难。我听说在极西之地,有两个国家的国王发起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却仅仅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她是其中一个国家最美的女人,是该国的王后,另一国的王子拜访该国时,与她一见钟情,二人为爱私奔,却连累两国民众罹遭苦难。”
初新喃喃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子与女人为了情欲,两国国王争的却是颜面。”
“为了情欲和颜面,将千千万万无辜人民置身于水火……”
元欢笑道:“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原恶,我却认为人性是善恶掺杂的,追求爱情是好事,保存颜面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人总将自己的东西看得比他者珍贵得多。”
初新点头肯定。王子看重爱情胜过本国民众,国王为了维护尊严不惜士卒性命,这都是出于凡人的私心。
人无论多么高尚,都避不开自己的私心。
元欢总结道:“所以与其讨论人一出生是善的还是恶的,不如说人生来就是自私的。”
他的总结就如同他的推论一样鞭辟入里。
“残狼行事诡秘,你为什么会招惹到他们?”想起之前元欢遇刺的经历,初新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同其中几人交过手,算是挫败了他们的一次阴谋,或许是怀恨在心吧。”元欢淡淡地说着,显然并没有将那次危险放在心上。
“凡事还是多加小心,残狼可能另有所图也说不定。”
“好。”
一时无话。
说不出话的节点来到,就意味着分别已近。
元欢忽然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可我猜得出这件事必定凶险。”
初新道:“是。”
元欢提醒道:“这或许是残狼的驱虎吞狼之策,引你同他人相争,他们不费兵卒,不损气力,便能从中获利。”
初新道:“很有可能。”
元欢看着面无表情的初新,顿了顿,继续道:“就算你听从残狼的指挥,你的朋友也不一定安全,他们完全可以继续挟持着,直到把你利用至毫无价值,将你身上的一丝一厘全部榨干为止。”
初新只是说:“我知道。”
“明明知道,却还是要去吗?”
“我只有去,残狼才能给她生路。”
“抛开情感因素的干扰,或许你会有更好的办法。”元欢没有说下去,没有将他的意思点透彻,但他相信初新听得懂。肯不顾朋友的安危,初新才能脱离残狼的控制与摆布,才能有机会反击,甚至最不济的,初新可以远遁,销声匿迹,自我保全。
“我是个不怎么聪明的人,想到的总是些笨办法。”
这是初新的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单,可这简单的回答却让一向聪慧的元欢也说不出话来。
初新已和元欢道别,他没有过多透露残狼同自己的行动计划,因为他不想让元欢受到牵连,他不想任何一个朋友身临险境,所以他永远无法理解鲁胜班为什么要与向阳子决斗。
是不甘,是忏悔,还是鲁胜班已想通?
想通这种逃避的生活终究难以为继,当曾经的愧疚和现下的恐惧一同袭来的时候,鲁胜班重新成为剑客,用合理而不卑鄙的方法,取得了合理而不卑鄙的胜利。
很少有人目睹这场战斗,包括初新也没有亲眼见到,但他不难从旁人的描述中感受到两人临死前的痛与快。
几日来,医治初新伤势的人是个须发皆白、啰嗦多话的侏儒,初新就是从这侏儒的喋喋不休里了解到了向阳子同鲁胜班决战的情况。
“鲁胜班突然出现,用匕首偷袭,但这一下动作很慢,像是虚招,显然只是想将向阳子逼退,与随行众人分散,创造一对一的局面。”老侏儒比毡帽壮汉和“蜀中五虎之首”的冯超还要矮一截,可说话却是条理清晰,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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