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却疑春色在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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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已凝,血腥味仍未散。
初新坐在惊魂甫定的郝掌柜身旁,郝掌柜面对着两具尸体,一具是他妻子,一具是他孩子,捂着脸,却流不出一滴泪来。
莫大的痛苦往往已无法用眼泪陈述。
“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初新清楚这个问题不合时宜,但他一定要问,他必须弄明白残狼出现在洛阳的原因。
“他们想知道我的粟粮藏在哪里。”郝掌柜揉搓着眼睛,困倦、惊吓和刺激已经让他看起来老了十岁。
“城南的稻米和粟粮近来不是都卖光了吗?”初新有些不解。
“明面儿上卖完了。”郝掌柜黯然道。
“‘明面儿上卖完’是什么意思?”初新更不明白了,难道拿来卖的东西还要藏着掖着,摆在暗处吗?
“你不懂的,你不做生意,不会明白生意有多难做。”郝掌柜言罢离座,默默地向外走去。初新看着郝掌柜迟缓的背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忽然长身而起,大声喊道:“郝掌柜,你要去哪里?”其实他应该知道郝掌柜的去处——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幸福没有意识的地方。
死真的能解决一切问题吗?恐怕不能,但死却的确可以逃避一切问题。
初新快步上前拦住郝掌柜道:“你还不能死。”郝掌柜苦笑,把初新横在自己面前的右臂压下,缓缓说道:“年轻人,这世间的酸甜苦辣我已经尝够,为何不能死?”
初新想不出理由,郝掌柜家中只有这妻儿两人,如今突遭横祸,他已是茕茕孑立。郝掌柜指着初新的剑接着说道:“我不像你,剑术好,是个大侠客,我报不了仇。”初新低头看看自己的“七月”,又抬头盯着郝掌柜死灰般的眼睛,往他的身侧跨了一步,让出了郝掌柜出门的路。
生死只是一念的事情,当残狼部众的剑架在他喉咙上时,他拼了命想活下去,可当危机过去,他却再无生趣。如此看来,人的确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初新凝视着地上的尸体和血污,忽然用一种冰冷的语调说道:“你就算要死,也起码先埋葬了他们俩。”他说得很慢,咬字清楚,像在陈述一件很普通的事情,郝掌柜却已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三月过半,春色将尽,清晨还带着些许寒意。一家酒馆开门总是格外早,不仅因为白昼在逐渐变得很长,也是因为它的女主人很努力。敏穿戴整齐,正打算去城南买一篮鲜花。她喜欢在每个客房的案几上放一碗浸水的花瓣,有时是桃花,有时是杏花,不单单是为了取悦客人,更是由于她爱花。
美好的事物,比如花朵,总是凋谢得很快,可如果把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清水里,花的鲜嫩就能保持很长一段时间。
刚一下楼,她就看见两个人趴在桌子上,走近细瞧,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酒味儿,赶忙伸出手捂住口鼻。她想不通郝掌柜和初新怎么会如此投契,居然对饮喝掉了她三小坛白堕酒,口中喃喃“天杀的初新,老是拿我的酒做人情”,却又吩咐跑堂伙计给两个醉鬼披两件衣服。
安排妥当之后,敏正了正插在发髻中的桃木钗,提篮出门,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南国的歌谣又跑到了她的嘴边。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初新醒过来时,郝掌柜已经不见了,他没有惊慌,没有去寻找,只是摸着自己疼痛的脑壳,打着哈欠。一伸懒腰,身上披着的衣服就滑到了地上。敏刚刚买完花回来,初新瞥见她进门,怕她生气,赶忙捡起了地上的衣服。敏装作没有看见,径直走过来问道:“郝掌柜呢?”
“走了。”
“走了?”敏拿起了地上东倒西歪的酒坛,一个一个摆在桌上道,“一坛酒洗一天碗。”
初新的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半晌,他支支吾吾地问道:“我能付你钱吗?”敏摇摇头,转身走回柜台,忽然问道:“郝掌柜为什么要和你喝这么多酒?”
初新把空酒坛放好,又把衣服挂起,回答道:“郝掌柜要离开洛阳回老家。”
这次换敏的眼珠子跳出眼眶了:“好好的米铺生意放着不做,回老家做什么?”
初新没有答话,郝掌柜这样的人能活下去已是件不易的事情,至于他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倒成了无关痛痒的问题。初新在心里默念,只要郝掌柜能够活着,怎么样都可以。
敏看他又发起了呆,也不再追问,正看着账本,初新却嬉皮笑脸地站到了她面前。他问道:“如果你有一千坛好酒,却压着不肯卖给客人,这会是什么缘故?”敏“嚯”了一声,冷眼瞧着初新道:“你几时对卖酒感兴趣了?”初新赔笑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总喜欢想些奇怪的问题。”
敏手执毛笔,用笔杆顶着下巴思索一阵,掰着手指头说道:“第一,就是我跟你一样是个酒鬼,天天拿酒当饭吃,看着一千坛好酒心里就能乐开花。”初新吐吐舌头,心道郝掌柜总不至于把粟粮当成宝贝吧。
敏左手食指压住了右手的无名指道:“这第二嘛,就是那一千坛酒卖不了太贵的价格,我在等合适的时机,等价格一抬,我就将它们统统卖了。”初新暗忖这个恐怕也不是郝掌柜不卖粟粮的原因,南方产的稻米在洛阳是达官贵人的奢侈品,近来却都供不应求,想来粟粮的价钱已经卖得很高了。
敏又弯了弯右手的中指道:“第三种可能,如果洛阳城还有另一家大酒馆,也有这一千坛好酒,那我可要斟酌一番,不能轻易卖掉。”初新脱口问道:“为什么?”敏用毛笔杆敲了敲初新的脑门:“你傻吗,我若是卖完了酒,酒价岂不是由他们说了算了!”
沉吟片刻后,初新问道:“城里大的米铺有哪些?”
敏回答道:“就这么几家,城南的好运米铺,城西的丰年米铺,最大的一家是城东的诚心米铺。”随即她又压低了声音,凑到初新耳边补充道:“诚心米铺的刘掌柜朝中有人。”初新的眼珠子转了三圈,拿起剑大摇大摆地往门外走,他的背后仍插着鲁胜班制作的华贵刀鞘和那柄菜刀,敏觉着滑稽,嘀咕着:“又是宝剑又是菜刀的,不像样。”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试图叫住初新。
“喂,千面人今日午时三刻问斩,虎贲军里那个姓贺的头领问我你愿不愿意去监斩?”
初新松了松手腕的筋骨,望着一家酒馆门口川流不息的车马人群,叹了口气道:“我就不去了,你知道我不喜欢杀人,也不喜欢看别人被杀。”杀人不是件愉快的事情,看别人被杀亦并非什么享受,可刑场总是聚集了一大批围观者,初新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和温暖的初阳,心里有些可怜这群人。
不懂得生命的美好和可贵,又怎么懂得享受春天呢?
只要没有急事,初新走路总是很慢,慢慢地走不仅能够保存体力,也可以让他多看看周遭的景物与人。像初新这样的剑客,最爱看的当然是漂亮的姑娘。铜驼大街寸土寸金,遍布着达官贵人和富豪巨贾,自然也到处都是姿容秀丽的女人。前脚走过一个头戴凹顶垂裙皂帽,穿着红色窄袖长裙的少女,后脚就跟来一个头梳高髻、金饰玉带的贵妇,丝绒长袍及地,她却满不在乎。初新猜测她家中可能还有数十件这样的衣服。
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无论是多么淳朴的人都会变得精明一点,贪婪一点的,因为财富是用来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权势是决定多少女子愿意倾心的筹码。
诚心在被这两样东西浸染之后,可能就会变成黑心。
正思索间,诚心米铺已经到了。
粟粮的价格已经很高了,稻米更甚,初新双臂抱胸,左手拿着“七月”,盯着米铺门口的一袋袋米看了很久,忽然对着盛米的伙计喊道:“我要买粟粮。”
伙计吓了一跳,抽空瞅了初新一眼,想瞧瞧什么人敢大声喧哗,扰他清静,看初新貌不惊人,衣着也很普通,便随口应了一句:“买几斤粟粮?”
初新微微一笑,伸出三根手指。
“三斤?”伙计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已开始一铲一铲盛起米来,初新却打断了他。
“我要买三百石。”
血已凝,血腥味仍未散。
初新坐在惊魂甫定的郝掌柜身旁,郝掌柜面对着两具尸体,一具是他妻子,一具是他孩子,捂着脸,却流不出一滴泪来。
莫大的痛苦往往已无法用眼泪陈述。
“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初新清楚这个问题不合时宜,但他一定要问,他必须弄明白残狼出现在洛阳的原因。
“他们想知道我的粟粮藏在哪里。”郝掌柜揉搓着眼睛,困倦、惊吓和刺激已经让他看起来老了十岁。
“城南的稻米和粟粮近来不是都卖光了吗?”初新有些不解。
“明面儿上卖完了。”郝掌柜黯然道。
“‘明面儿上卖完’是什么意思?”初新更不明白了,难道拿来卖的东西还要藏着掖着,摆在暗处吗?
“你不懂的,你不做生意,不会明白生意有多难做。”郝掌柜言罢离座,默默地向外走去。初新看着郝掌柜迟缓的背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忽然长身而起,大声喊道:“郝掌柜,你要去哪里?”其实他应该知道郝掌柜的去处——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幸福没有意识的地方。
死真的能解决一切问题吗?恐怕不能,但死却的确可以逃避一切问题。
初新快步上前拦住郝掌柜道:“你还不能死。”郝掌柜苦笑,把初新横在自己面前的右臂压下,缓缓说道:“年轻人,这世间的酸甜苦辣我已经尝够,为何不能死?”
初新想不出理由,郝掌柜家中只有这妻儿两人,如今突遭横祸,他已是茕茕孑立。郝掌柜指着初新的剑接着说道:“我不像你,剑术好,是个大侠客,我报不了仇。”初新低头看看自己的“七月”,又抬头盯着郝掌柜死灰般的眼睛,往他的身侧跨了一步,让出了郝掌柜出门的路。
生死只是一念的事情,当残狼部众的剑架在他喉咙上时,他拼了命想活下去,可当危机过去,他却再无生趣。如此看来,人的确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初新凝视着地上的尸体和血污,忽然用一种冰冷的语调说道:“你就算要死,也起码先埋葬了他们俩。”他说得很慢,咬字清楚,像在陈述一件很普通的事情,郝掌柜却已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三月过半,春色将尽,清晨还带着些许寒意。一家酒馆开门总是格外早,不仅因为白昼在逐渐变得很长,也是因为它的女主人很努力。敏穿戴整齐,正打算去城南买一篮鲜花。她喜欢在每个客房的案几上放一碗浸水的花瓣,有时是桃花,有时是杏花,不单单是为了取悦客人,更是由于她爱花。
美好的事物,比如花朵,总是凋谢得很快,可如果把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清水里,花的鲜嫩就能保持很长一段时间。
刚一下楼,她就看见两个人趴在桌子上,走近细瞧,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酒味儿,赶忙伸出手捂住口鼻。她想不通郝掌柜和初新怎么会如此投契,居然对饮喝掉了她三小坛白堕酒,口中喃喃“天杀的初新,老是拿我的酒做人情”,却又吩咐跑堂伙计给两个醉鬼披两件衣服。
安排妥当之后,敏正了正插在发髻中的桃木钗,提篮出门,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南国的歌谣又跑到了她的嘴边。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初新醒过来时,郝掌柜已经不见了,他没有惊慌,没有去寻找,只是摸着自己疼痛的脑壳,打着哈欠。一伸懒腰,身上披着的衣服就滑到了地上。敏刚刚买完花回来,初新瞥见她进门,怕她生气,赶忙捡起了地上的衣服。敏装作没有看见,径直走过来问道:“郝掌柜呢?”
“走了。”
“走了?”敏拿起了地上东倒西歪的酒坛,一个一个摆在桌上道,“一坛酒洗一天碗。”
初新的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半晌,他支支吾吾地问道:“我能付你钱吗?”敏摇摇头,转身走回柜台,忽然问道:“郝掌柜为什么要和你喝这么多酒?”
初新把空酒坛放好,又把衣服挂起,回答道:“郝掌柜要离开洛阳回老家。”
这次换敏的眼珠子跳出眼眶了:“好好的米铺生意放着不做,回老家做什么?”
初新没有答话,郝掌柜这样的人能活下去已是件不易的事情,至于他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倒成了无关痛痒的问题。初新在心里默念,只要郝掌柜能够活着,怎么样都可以。
敏看他又发起了呆,也不再追问,正看着账本,初新却嬉皮笑脸地站到了她面前。他问道:“如果你有一千坛好酒,却压着不肯卖给客人,这会是什么缘故?”敏“嚯”了一声,冷眼瞧着初新道:“你几时对卖酒感兴趣了?”初新赔笑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总喜欢想些奇怪的问题。”
敏手执毛笔,用笔杆顶着下巴思索一阵,掰着手指头说道:“第一,就是我跟你一样是个酒鬼,天天拿酒当饭吃,看着一千坛好酒心里就能乐开花。”初新吐吐舌头,心道郝掌柜总不至于把粟粮当成宝贝吧。
敏左手食指压住了右手的无名指道:“这第二嘛,就是那一千坛酒卖不了太贵的价格,我在等合适的时机,等价格一抬,我就将它们统统卖了。”初新暗忖这个恐怕也不是郝掌柜不卖粟粮的原因,南方产的稻米在洛阳是达官贵人的奢侈品,近来却都供不应求,想来粟粮的价钱已经卖得很高了。
敏又弯了弯右手的中指道:“第三种可能,如果洛阳城还有另一家大酒馆,也有这一千坛好酒,那我可要斟酌一番,不能轻易卖掉。”初新脱口问道:“为什么?”敏用毛笔杆敲了敲初新的脑门:“你傻吗,我若是卖完了酒,酒价岂不是由他们说了算了!”
沉吟片刻后,初新问道:“城里大的米铺有哪些?”
敏回答道:“就这么几家,城南的好运米铺,城西的丰年米铺,最大的一家是城东的诚心米铺。”随即她又压低了声音,凑到初新耳边补充道:“诚心米铺的刘掌柜朝中有人。”初新的眼珠子转了三圈,拿起剑大摇大摆地往门外走,他的背后仍插着鲁胜班制作的华贵刀鞘和那柄菜刀,敏觉着滑稽,嘀咕着:“又是宝剑又是菜刀的,不像样。”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试图叫住初新。
“喂,千面人今日午时三刻问斩,虎贲军里那个姓贺的头领问我你愿不愿意去监斩?”
初新松了松手腕的筋骨,望着一家酒馆门口川流不息的车马人群,叹了口气道:“我就不去了,你知道我不喜欢杀人,也不喜欢看别人被杀。”杀人不是件愉快的事情,看别人被杀亦并非什么享受,可刑场总是聚集了一大批围观者,初新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和温暖的初阳,心里有些可怜这群人。
不懂得生命的美好和可贵,又怎么懂得享受春天呢?
只要没有急事,初新走路总是很慢,慢慢地走不仅能够保存体力,也可以让他多看看周遭的景物与人。像初新这样的剑客,最爱看的当然是漂亮的姑娘。铜驼大街寸土寸金,遍布着达官贵人和富豪巨贾,自然也到处都是姿容秀丽的女人。前脚走过一个头戴凹顶垂裙皂帽,穿着红色窄袖长裙的少女,后脚就跟来一个头梳高髻、金饰玉带的贵妇,丝绒长袍及地,她却满不在乎。初新猜测她家中可能还有数十件这样的衣服。
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无论是多么淳朴的人都会变得精明一点,贪婪一点的,因为财富是用来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权势是决定多少女子愿意倾心的筹码。
诚心在被这两样东西浸染之后,可能就会变成黑心。
正思索间,诚心米铺已经到了。
粟粮的价格已经很高了,稻米更甚,初新双臂抱胸,左手拿着“七月”,盯着米铺门口的一袋袋米看了很久,忽然对着盛米的伙计喊道:“我要买粟粮。”
伙计吓了一跳,抽空瞅了初新一眼,想瞧瞧什么人敢大声喧哗,扰他清静,看初新貌不惊人,衣着也很普通,便随口应了一句:“买几斤粟粮?”
初新微微一笑,伸出三根手指。
“三斤?”伙计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已开始一铲一铲盛起米来,初新却打断了他。
“我要买三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