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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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紧紧攥着老车夫的衣领不放,仿佛要掐死他似的。
“乔伊斯老爷的夫人塔玛拉死了。”
哈维的手松开了,他现在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塔玛拉死了”。
哈维把钱丢给车夫,瞬间就消失在了林间小路里。
老车夫惊魂未定,抚了抚胸口说道,“哎呦,可吓死我这把老骨头了。”
哈维以前所未有速度向家里赶去,连障碍物都不躲开,等他到了家门口,衣服破的已经像个乞丐了。
他抓住一名女仆,问道,“塔玛拉夫人在哪?”
女仆惊慌失措的说道,“夫人、夫人前两天过世了。”
哈维冲进院子,发现灵堂外面,乔伊斯居然正在和其他乡绅喝酒!
其中一个乡绅说道,“乔伊斯,你那病恹恹的婆娘终于死了,等过了丧期,你就可以再买一个年轻姑娘了!”
乔伊斯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塔玛拉年轻的时候可是镇里最好看的姑娘,可惜头一胎难产,还生了个女孩,要不是后来生了儿子,就她那个病恹恹的样子,我早就把她赶走了。”
说完他感叹了一声,又说,“最近班西有哪些漂亮姑娘到了出嫁的年龄了?”
哈维再也听不下去了,“你就是这样给我妈办葬礼?”
乔伊斯看了他许久,才看着他露在外面的眼睛认出了他。
“诺玛,居然是你这个小贱人回来了,你这个令家族蒙羞的母猪!”
哈维,或者说是诺玛的脸色冷若冰霜,“塔玛拉的骨灰在哪里?”
乔伊斯吼道,“你休想带走她,她是乔伊斯家族的女人,她永远也不能踏出这里。”
诺玛的眼睛腥红一片,“你说得对,但是,如果乔伊斯家族不存在了,这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话音刚落,诺玛的匕首就挥了出去。
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配着旁边乡绅们的尖叫声,显得恐怖异常。
乔伊斯的头颅滚落在地上,周围的仆人尖叫着往外跑。
诺玛没有为难其他人,她一步步走进灵堂,灵堂里供奉着一个灰扑扑的陶罐--默赛德的女人卑贱到连一副棺材也没有。
诺玛抱着陶罐,平稳地往外走,她的弟弟在外面哆哆嗦嗦地,不敢多说一句话。
诺玛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男孩吐着血晕了过去。
“废物!”
诺玛抱着陶罐一路离开了这里。
“快追上她,这个卑贱肮脏的女人,居然胆敢杀害自己的父亲!”
刚才逃跑的乡绅领着一群男人追了过来。
诺玛小心的把陶罐放在地上,走了过去。
身影四处闪动,断肢残臂在半空中飞舞。
没一会,地上只剩下一堆尸体。
“本想放过你们的,何必呢?”
诺玛沙哑的声音响起,她弯腰捡起了陶罐,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三天后,诺玛又一次来到了海边。
她的一身行头都换掉了,此时打扮的像一个普通女孩一样。
母亲死了,诺玛不打算再和哥布林这种邪恶生物为伍了,毕竟现在,钱没有那么重要了。
此时的诺玛满脸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母亲的骨灰被她洒在了大海里,这是天竺的传统,她学了过来。
在天竺,去世的人先被火送走,然后再被水带走。
诺玛相信,她的母亲,一定去了一个充满快乐的地方。
此时港口的船来了,诺玛收回思绪,走上了大船。
其实诺玛并没有多伤心,她的情绪里,更多的是失落和解脱。
她坐在甲板下面的一等舱里,解开了绕在脖子上的头巾,她的皮肤算不上细腻,泛着一股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
但是,如果此刻有人在她对面的话,一定会为她的美貌惊叹。
诺玛的容貌继承了来自父母双方的优点,她有着狭长的丹凤眼,睫毛长长的,让人几乎以为她那对睫羽下一刻就会振翅高飞。
笔直高挺的鼻梁,配着小巧精致的鼻翼,看起来高贵不可侵犯。
然而视线下移,你就会发现,她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多情的嘴唇。
她的嘴唇不大不小,上薄下厚,嘴角的走势向上,原本应该是一条弧线的唇缝,因为一颗饱满的唇珠峰回路转,变成了两座绵延起伏的山坡。
而这清冷与热情杂糅的五官,长在一张线条流畅的鹅蛋脸上,唯一有些违和的,大概就是她半长不短的头发了。
诺玛放好行李,躺在了一等舱的床上。
三十金龙的花费自然有它应得的待遇,诺玛闻着被子上的玉兰花香气,思绪回到了五年前。
......
“诺玛,逃出去,再也不要回来。”
一个看起来满脸病容的美貌女人俯低身子。
她是诺玛的母亲,塔玛拉。
月亮隐蔽在乌云下面,塔玛拉趁着夜色,把诺玛从一个狗洞里推了出去。
和她一同被推出去的,还有一个包裹。
包裹里有一些吃的,几件男人的衣服以及不多的几个金龙。
塔玛拉的体力非常不好,她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又因为怕吵醒其他人,赶紧停了下来。
“诺玛,走小路,按妈妈说的,找到去其他大陆的船,包裹里的金龙应该够你买船票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鼻音,似乎开始流眼泪了。
“诺玛,我的孩子,永远不要回来。”
在之后,诺玛就听不到她的话了,只能听见压抑又隐忍的抽泣声。
诺玛永远也忘不了,那是她的母亲,人生中最勇敢的一天。
在此之前,乔伊斯决定把她送给城里最富有的商人蒂莫西,换取合作的机会。
那时她只有十一岁,当然,在班西,只要足够有钱,连九岁的新娘也是有的,只不过这样的女孩,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她们就像被炭火催发的花朵,过早的凋零。
乔伊斯和这里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不把女人当人看,在他眼里,女人不过是工具,是可以肆意交换的商品。
有一天诺玛和塔玛拉躲在帐子后面,听蒂莫西的下人讨论着自己。
“他已经死了三任妻子了。”
“也许很快就会是第四任。”
之前说话的人沉默了一会,又说,“即使我对女人不好,也不会在床上虐待她,蒂莫西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嘘,小心被人听见。”
诺玛记得塔玛拉的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双眼直直地瞪视着前方,好像和空气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那之后,诺玛就被塔玛拉趁着夜色送了出来。
诺玛没想到,这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哈维紧紧攥着老车夫的衣领不放,仿佛要掐死他似的。
“乔伊斯老爷的夫人塔玛拉死了。”
哈维的手松开了,他现在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塔玛拉死了”。
哈维把钱丢给车夫,瞬间就消失在了林间小路里。
老车夫惊魂未定,抚了抚胸口说道,“哎呦,可吓死我这把老骨头了。”
哈维以前所未有速度向家里赶去,连障碍物都不躲开,等他到了家门口,衣服破的已经像个乞丐了。
他抓住一名女仆,问道,“塔玛拉夫人在哪?”
女仆惊慌失措的说道,“夫人、夫人前两天过世了。”
哈维冲进院子,发现灵堂外面,乔伊斯居然正在和其他乡绅喝酒!
其中一个乡绅说道,“乔伊斯,你那病恹恹的婆娘终于死了,等过了丧期,你就可以再买一个年轻姑娘了!”
乔伊斯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塔玛拉年轻的时候可是镇里最好看的姑娘,可惜头一胎难产,还生了个女孩,要不是后来生了儿子,就她那个病恹恹的样子,我早就把她赶走了。”
说完他感叹了一声,又说,“最近班西有哪些漂亮姑娘到了出嫁的年龄了?”
哈维再也听不下去了,“你就是这样给我妈办葬礼?”
乔伊斯看了他许久,才看着他露在外面的眼睛认出了他。
“诺玛,居然是你这个小贱人回来了,你这个令家族蒙羞的母猪!”
哈维,或者说是诺玛的脸色冷若冰霜,“塔玛拉的骨灰在哪里?”
乔伊斯吼道,“你休想带走她,她是乔伊斯家族的女人,她永远也不能踏出这里。”
诺玛的眼睛腥红一片,“你说得对,但是,如果乔伊斯家族不存在了,这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话音刚落,诺玛的匕首就挥了出去。
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配着旁边乡绅们的尖叫声,显得恐怖异常。
乔伊斯的头颅滚落在地上,周围的仆人尖叫着往外跑。
诺玛没有为难其他人,她一步步走进灵堂,灵堂里供奉着一个灰扑扑的陶罐--默赛德的女人卑贱到连一副棺材也没有。
诺玛抱着陶罐,平稳地往外走,她的弟弟在外面哆哆嗦嗦地,不敢多说一句话。
诺玛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男孩吐着血晕了过去。
“废物!”
诺玛抱着陶罐一路离开了这里。
“快追上她,这个卑贱肮脏的女人,居然胆敢杀害自己的父亲!”
刚才逃跑的乡绅领着一群男人追了过来。
诺玛小心的把陶罐放在地上,走了过去。
身影四处闪动,断肢残臂在半空中飞舞。
没一会,地上只剩下一堆尸体。
“本想放过你们的,何必呢?”
诺玛沙哑的声音响起,她弯腰捡起了陶罐,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三天后,诺玛又一次来到了海边。
她的一身行头都换掉了,此时打扮的像一个普通女孩一样。
母亲死了,诺玛不打算再和哥布林这种邪恶生物为伍了,毕竟现在,钱没有那么重要了。
此时的诺玛满脸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母亲的骨灰被她洒在了大海里,这是天竺的传统,她学了过来。
在天竺,去世的人先被火送走,然后再被水带走。
诺玛相信,她的母亲,一定去了一个充满快乐的地方。
此时港口的船来了,诺玛收回思绪,走上了大船。
其实诺玛并没有多伤心,她的情绪里,更多的是失落和解脱。
她坐在甲板下面的一等舱里,解开了绕在脖子上的头巾,她的皮肤算不上细腻,泛着一股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
但是,如果此刻有人在她对面的话,一定会为她的美貌惊叹。
诺玛的容貌继承了来自父母双方的优点,她有着狭长的丹凤眼,睫毛长长的,让人几乎以为她那对睫羽下一刻就会振翅高飞。
笔直高挺的鼻梁,配着小巧精致的鼻翼,看起来高贵不可侵犯。
然而视线下移,你就会发现,她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多情的嘴唇。
她的嘴唇不大不小,上薄下厚,嘴角的走势向上,原本应该是一条弧线的唇缝,因为一颗饱满的唇珠峰回路转,变成了两座绵延起伏的山坡。
而这清冷与热情杂糅的五官,长在一张线条流畅的鹅蛋脸上,唯一有些违和的,大概就是她半长不短的头发了。
诺玛放好行李,躺在了一等舱的床上。
三十金龙的花费自然有它应得的待遇,诺玛闻着被子上的玉兰花香气,思绪回到了五年前。
......
“诺玛,逃出去,再也不要回来。”
一个看起来满脸病容的美貌女人俯低身子。
她是诺玛的母亲,塔玛拉。
月亮隐蔽在乌云下面,塔玛拉趁着夜色,把诺玛从一个狗洞里推了出去。
和她一同被推出去的,还有一个包裹。
包裹里有一些吃的,几件男人的衣服以及不多的几个金龙。
塔玛拉的体力非常不好,她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又因为怕吵醒其他人,赶紧停了下来。
“诺玛,走小路,按妈妈说的,找到去其他大陆的船,包裹里的金龙应该够你买船票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鼻音,似乎开始流眼泪了。
“诺玛,我的孩子,永远不要回来。”
在之后,诺玛就听不到她的话了,只能听见压抑又隐忍的抽泣声。
诺玛永远也忘不了,那是她的母亲,人生中最勇敢的一天。
在此之前,乔伊斯决定把她送给城里最富有的商人蒂莫西,换取合作的机会。
那时她只有十一岁,当然,在班西,只要足够有钱,连九岁的新娘也是有的,只不过这样的女孩,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她们就像被炭火催发的花朵,过早的凋零。
乔伊斯和这里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不把女人当人看,在他眼里,女人不过是工具,是可以肆意交换的商品。
有一天诺玛和塔玛拉躲在帐子后面,听蒂莫西的下人讨论着自己。
“他已经死了三任妻子了。”
“也许很快就会是第四任。”
之前说话的人沉默了一会,又说,“即使我对女人不好,也不会在床上虐待她,蒂莫西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嘘,小心被人听见。”
诺玛记得塔玛拉的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双眼直直地瞪视着前方,好像和空气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那之后,诺玛就被塔玛拉趁着夜色送了出来。
诺玛没想到,这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