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风雨入临安 第四章 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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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小巷,破旧小院之中,一盏烛火在长窗旁的烛台上发出黯淡的光晕。年轻男子散着长发披着长袍静静的坐在窗前,目光透过昏暗的灯光,看着窗外飘落的雨丝。
细雨兀自未停,檐口的雨落在窗前栽种的几个芭蕉树上。在这样春雨缠绵的夜里,听雨打芭蕉之声,会让人不由得生出一些愁情思绪来。
在这雨打芭蕉声中,男子的思绪飞扬,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阴冷的夜晚。那也是一个初春的雨夜,当他从睡梦之中醒来之后,一切都变了。
那晚他是被剧烈的腹痛疼醒的,睁开眼的那一刹那便感觉到不对劲。昏暗的灯火,黑魆魆的帐子,湿乎乎的被褥,鼻子里的霉味,嘴巴里刺鼻而苦涩的味道。这一切让他不知所措。剧烈的腹痛让他顾不得去想太多,于是找到了屋檐下的一个大水缸满满的喝了一肚子雨水,然后开始呕吐。搜肠刮肚的吐了个昏天黑地,肚子里的疼痛才缓解了些。
他以为这一切只是个噩梦罢了,心里还奇怪这梦境过于真实,细节宛如真实世界一般,感官感受也如同真实的一般。他浑身无力的就在门廊下倒头睡去。既然是梦里,那便不用在乎睡在哪里了,醒来后便一切如常了。
然而,天明时分,当他再一次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依旧处在这个奇怪陌生的环境之中。而且他的脑子里乱七八糟,充斥许多混沌的奇怪的记忆。任凭他如何想要甩掉这些记忆,它们都不依不饶的像是一群蚊蝇一般扑上来,嗡嗡嗡的在脑子里盘旋,挥之不去。
“方子安……爹娘死了……偷东西抢东西……捕快来了快跑……活着没意思……”
一连串的记忆纷至沓来,快要将他的脑子给撑爆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无意中一低头,惊骇的大叫了一声,还以为见了鬼。那水缸之中的倒影里有一个披头散发七孔流血的鬼影在晃动,他骇然转身,却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半晌之后,他终于明白了过来,水缸里的其实是自己的影子。
整整两天时间,他将自己关在黑暗的屋子里不吃不喝。两天后,他终于推开了屋门,站在了破败的小院中灿烂的阳光里。尽管有太多的迷茫和不甘,惶恐和愤怒,但他终于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他穿越了!他遇到了志怪小说中描述的那种狗血之事,几天前他还是后世一个崛起的东方大国的公民,而现在他却成了一个叫方子安的少年。而且,他穿越了千年的时光,来到了的是这个被后世称为南宋的朝代之中。
方子安,年十六,父母双亡,临安府三元坊人。
脑海中的记忆告诉自己,自己附身的这个叫方子安的少年的经历普通的很。父母在一年前相继去世之后,这个少年独自生活了一年多,终于撑不下去了。那晚自己醒来之后嘴巴里有苦涩杏仁味,腹中绞痛难忍,水缸里的倒影七孔流血。后来床边找到了气味刺鼻的一个陶碗。这一切很容易得出结论:这个叫方子安的少年在那个雨夜因为贫困潦倒无所依靠而选择了服毒自尽。他死了,却被自己的魂魄附身,借着他的肉身还魂了。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普通到甚至如蝼蚁一般的卑贱。若非自己穿越附身,这名叫方子安的少年的尸首甚至都要很久才会被人发现,他的名字也很快便被遗忘。然而,自己却偏偏附身到了这么个普通如蝼蚁一般的少年身上,真是教人哭笑不得。
通过整理脑海中的少年的记忆,‘方子安’也知道了自己来到的这个年代是南宋绍兴年间。虽然在地球上不是研究历史的人,但南宋初年的历史基本上人人耳熟能详。方子安当然知道此时高宗赵构在位,奸臣秦桧当道。此刻已经是绍兴二十一年,抗金名将岳飞已死,屈辱的宋金绍兴和议也过去了十个年头。整体的局面还算稳定,整个南宋的政局和民心也趋于稳定,国力正在处于上升时期。
方子安心里倒也因此而感到有些庆幸,虽然自己没有穿越到王公贵族豪富之家之中,但起码自己没有穿越到刀兵四起的乱世之时。南宋一朝虽然说是偏安的王朝,但却也是精致富庶的朝代,穿越至此时,当不至于颠沛流离饿死冻毙,或者是受刀兵之苦。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无论如何,自己只能在这个年代生活下去了。尽管万般不甘,却也无可奈何。既然来了,便要活下去,自己可不会同这个少年一样软弱,生命本就只有一次,自己有了第二次生命,当需加倍珍惜。
数天时间,方子安努力的整理好了思绪和心态。虽然每次入睡之前总是希望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一场梦,但是终究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后不得不面对现实。方子安自己在后世本就是个乐观豁达之人,既然知道情形如此,便也只能选择随遇而安了。他甚至会想,命运也许是捉弄了自己,但又怎知不是给了自己一次机会呢?那么多人没有穿越,偏偏只有自己遇到了这怪事,这难道不是一种命运的安排?或许是要自己来到这里做些什么也未可知。
不过,这些虚幻的猜想很快便被现实得困境所打退。命运安排了穿越,却没安排好其他的一切,天或许降下了大任,但却没降下大饼。他必须解决眼下困顿的生计问题。
附身的这个叫方子安的少年的家境贫寒,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根据少年的记忆可知,方子安的父母一年前相继病亡。本来虽然家境一般,但有父母辛苦劳作,一家三口倒也能混个温饱。方子安是家中独子,父母也甚是溺爱,基本上也没吃太多的苦。然而父母一死,当时才十五岁的少年顿时成了孤儿。举目无亲,无依无靠。起初还能靠着父母留下来的一点积蓄度日,但不久之后微薄的积蓄花光了,便开始典当家中的物事。几个月过去,家中能够典当之物都卖光了,少年方子安便沦落到在街头和市井闲汉们混迹一处,干些偷鸡摸狗强夺欺诈的勾当来,弄的名声狼藉。几日前,街头混混们火拼,方子安因为没敢动手斗殴,被自己所在的混混团伙给赶了出来,不再让他跟着混吃混喝。他甚至连当混混的资格都没有了。方子安在家中饿了几日,终于崩溃了。于是喝了砒.霜一死了之。
之前的那些经历倒还在其次,?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连基本的生存都得不到保障,这让新生的方子安感到极为棘手。
在街头逡巡了数日之后,方子安倒也找到了许多可以活命的路子。临安府正在大发展,局面的基本稳定让临安府日渐繁荣。绍兴和议带来的十年和平让民心趋稳,经济发展。临安府本就是四通八达之地,航运发达,商业繁荣,所以其实活命下来并不难。比如城里城外内河和运河那些繁忙的码头上便紧缺苦力,只要肯卖气力,搬运一天的货物下来也能得个两三百文大钱,保证基本的活命所需是足够了。又或者去街头的一些铺子当个学徒或者小伙计,学一门手艺或者帮人打杂,也是可以活命的。
然而,对方子安而言,穿越千年来到这里,难道便是来当苦力替人打杂抗包的不成?这绝非发展之道。后世的自己虽非时代精英,但也是活的如鱼得水。大学毕业后选择参军入伍,在军队中表现出色。后来因为执行任务受了伤不得不转业地方,不到三十岁便执掌了一个小城市的治安部门,也算是事业有成。现在却要在这个时代做苦力当伙计?这显然是不是方子安希望的路子。就算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起码也要活的有头有脸,活的有尊严体面才是。
经过一番思索,方子安认为此刻自己所拥有的那些千年的经验和知识在这个年代都大多暂时无用,但有一样东西却是有用的,那便是自己肚子里读过的书。两宋重文,而且在这样的时代读书考科举才是改变自己此刻命运的一劳永逸的正途。但话虽如此,想要读书应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首先这不能解决眼前的温饱问题,而且读书应考也要花费大量钱财和时间。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街头闲逛的时候,方子安看到了涌金门内临安府学门前广场上的一则告示,那是一则栖霞书院招收学子的告示。那告示上说,栖霞书院招收青年俊才入学,有志科举的学子可报名参与书院考评,一经通过便可入书院读书,不但供应米粮书籍,还将自动获得三年后秋闱解试的资格。这条件简直好的令人难以置信。
冒着一些人的白眼,方子安问了大概。朝廷此刻正值用人之际,正大力选拔才俊之士为朝廷所用。栖霞书院是官办官学中的其中一所书院,就位于城西的栖霞山栖霞岭上,学子入学确实供给伙食。只不过,入学的考核极为严格,绝不是轻易能进去的。方子安得知这种情形,心中大喜过望。这显然正是自己此刻该选择的那条路,既解决了温饱问题,又能踏上那条正确的路。虽然学习三年的时间很长,但此刻自己才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时间多得是。更何况他也确实需要时间来了解和融入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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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兀自未停,檐口的雨落在窗前栽种的几个芭蕉树上。在这样春雨缠绵的夜里,听雨打芭蕉之声,会让人不由得生出一些愁情思绪来。
在这雨打芭蕉声中,男子的思绪飞扬,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阴冷的夜晚。那也是一个初春的雨夜,当他从睡梦之中醒来之后,一切都变了。
那晚他是被剧烈的腹痛疼醒的,睁开眼的那一刹那便感觉到不对劲。昏暗的灯火,黑魆魆的帐子,湿乎乎的被褥,鼻子里的霉味,嘴巴里刺鼻而苦涩的味道。这一切让他不知所措。剧烈的腹痛让他顾不得去想太多,于是找到了屋檐下的一个大水缸满满的喝了一肚子雨水,然后开始呕吐。搜肠刮肚的吐了个昏天黑地,肚子里的疼痛才缓解了些。
他以为这一切只是个噩梦罢了,心里还奇怪这梦境过于真实,细节宛如真实世界一般,感官感受也如同真实的一般。他浑身无力的就在门廊下倒头睡去。既然是梦里,那便不用在乎睡在哪里了,醒来后便一切如常了。
然而,天明时分,当他再一次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依旧处在这个奇怪陌生的环境之中。而且他的脑子里乱七八糟,充斥许多混沌的奇怪的记忆。任凭他如何想要甩掉这些记忆,它们都不依不饶的像是一群蚊蝇一般扑上来,嗡嗡嗡的在脑子里盘旋,挥之不去。
“方子安……爹娘死了……偷东西抢东西……捕快来了快跑……活着没意思……”
一连串的记忆纷至沓来,快要将他的脑子给撑爆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无意中一低头,惊骇的大叫了一声,还以为见了鬼。那水缸之中的倒影里有一个披头散发七孔流血的鬼影在晃动,他骇然转身,却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半晌之后,他终于明白了过来,水缸里的其实是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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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安,年十六,父母双亡,临安府三元坊人。
脑海中的记忆告诉自己,自己附身的这个叫方子安的少年的经历普通的很。父母在一年前相继去世之后,这个少年独自生活了一年多,终于撑不下去了。那晚自己醒来之后嘴巴里有苦涩杏仁味,腹中绞痛难忍,水缸里的倒影七孔流血。后来床边找到了气味刺鼻的一个陶碗。这一切很容易得出结论:这个叫方子安的少年在那个雨夜因为贫困潦倒无所依靠而选择了服毒自尽。他死了,却被自己的魂魄附身,借着他的肉身还魂了。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普通到甚至如蝼蚁一般的卑贱。若非自己穿越附身,这名叫方子安的少年的尸首甚至都要很久才会被人发现,他的名字也很快便被遗忘。然而,自己却偏偏附身到了这么个普通如蝼蚁一般的少年身上,真是教人哭笑不得。
通过整理脑海中的少年的记忆,‘方子安’也知道了自己来到的这个年代是南宋绍兴年间。虽然在地球上不是研究历史的人,但南宋初年的历史基本上人人耳熟能详。方子安当然知道此时高宗赵构在位,奸臣秦桧当道。此刻已经是绍兴二十一年,抗金名将岳飞已死,屈辱的宋金绍兴和议也过去了十个年头。整体的局面还算稳定,整个南宋的政局和民心也趋于稳定,国力正在处于上升时期。
方子安心里倒也因此而感到有些庆幸,虽然自己没有穿越到王公贵族豪富之家之中,但起码自己没有穿越到刀兵四起的乱世之时。南宋一朝虽然说是偏安的王朝,但却也是精致富庶的朝代,穿越至此时,当不至于颠沛流离饿死冻毙,或者是受刀兵之苦。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无论如何,自己只能在这个年代生活下去了。尽管万般不甘,却也无可奈何。既然来了,便要活下去,自己可不会同这个少年一样软弱,生命本就只有一次,自己有了第二次生命,当需加倍珍惜。
数天时间,方子安努力的整理好了思绪和心态。虽然每次入睡之前总是希望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一场梦,但是终究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后不得不面对现实。方子安自己在后世本就是个乐观豁达之人,既然知道情形如此,便也只能选择随遇而安了。他甚至会想,命运也许是捉弄了自己,但又怎知不是给了自己一次机会呢?那么多人没有穿越,偏偏只有自己遇到了这怪事,这难道不是一种命运的安排?或许是要自己来到这里做些什么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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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方子安而言,穿越千年来到这里,难道便是来当苦力替人打杂抗包的不成?这绝非发展之道。后世的自己虽非时代精英,但也是活的如鱼得水。大学毕业后选择参军入伍,在军队中表现出色。后来因为执行任务受了伤不得不转业地方,不到三十岁便执掌了一个小城市的治安部门,也算是事业有成。现在却要在这个时代做苦力当伙计?这显然是不是方子安希望的路子。就算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起码也要活的有头有脸,活的有尊严体面才是。
经过一番思索,方子安认为此刻自己所拥有的那些千年的经验和知识在这个年代都大多暂时无用,但有一样东西却是有用的,那便是自己肚子里读过的书。两宋重文,而且在这样的时代读书考科举才是改变自己此刻命运的一劳永逸的正途。但话虽如此,想要读书应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首先这不能解决眼前的温饱问题,而且读书应考也要花费大量钱财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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