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阿弗里涅大人,请让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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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斐儿心里苦啊,被阿弗里涅一顿奚落,却完全反驳不了,因为阿弗里涅说的话句句在理,并不只是仗势凌人而已。
想当初,如果不是迷信伊蒙·迪恩的武力,上了竞技场赌搏这条贼船,就不会跟竞技场里那群放贷的精灵们借钱了,原以为伊蒙·迪恩会轻松搞掂唐宁,结果一个照面就被唐宁切断了颈骨,借来的钱全部输光……
如果不是想着翻本,就不会把卖奴隶得来的钱继续押注了,结果押谁,谁就死,堪比赌场中的冥灯,业界反向操作的王者。
金币越借越多,还不起了,差点被放高利贷的大佬们围殴至死,最终还是阿弗里涅替他们还了钱,将他们收归门下做了一群“猎狗”。
阿弗里涅所在的西蒙斯城,原本是无主之地,他与他的父亲便顺势霸占了过来,他们原来的主业是抢劫,做了领主之后,碍于面子,很少亲自下场去干这种“体力活”了,因此,他们需要更多的“猎狗”,象拉斐儿这样的人才,他自然愿意接纳。
阿弗里涅是个自信的人,凡是想要的东西,他通常都觉得是可以立即搞到手的,比如女人。
他站了起来,走到唐宁面前,哈哈笑道:“我认识你,你就是那个一剑斩杀了狼人格塔的人,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铜…糖…之类的,哈哈,我是西蒙斯城的阿弗里涅,想与阁下交个朋友。”
唐宁没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阿弗里涅,眼神中充满了关爱智障的悲悯,气氛有点尬,空气好象一下子变得粘稠起来,让人呼吸困难。
“咳咳,”唐宁的反应让阿弗里涅很尴尬,他清了清嗓子,朝唐宁靠近了一步,他腰间佩着长剑,看剑的长度,跟唐宁的布雷泽之焰差不多。
“是这样的,我想跟你买下这个奴隶,我知道你买她的时候,还不到500金币,”阿弗里涅指着珊莎,邪笑道:“现在,我愿意出5000金币,不知阁下是否愿意割爱?”
珊莎听罢,眼神变得越来越冰寒,她握剑的手因为太过用力,以至于指节发白。
唐宁朝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阿弗里涅阁下,”唐宁突然伸出手搭在阿弗里涅肩上,动作很随意,自然得就象在跟一个老友寒喧,但他的出手速度快得让人无法拒绝。
阿弗里涅心中一惊,他想退开,但唐宁的手就象有一股巨大吸力似地牢牢抓住他,他半边身子都麻了,根本动弹不得。
“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情。”唐宁缓缓地道。
“什么?”阿弗里涅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鼻孔因为紧张而扩张着。
“珊莎不是我的奴隶,她是我的学生,也是我的朋友。”唐宁注视着阿弗里涅的眼睛,微笑着对他说,“所以,以后不要再向我提如此无理的请求了,明白吗?”
“明白……”阿弗里涅感觉肩上的压力越来越重,重得好象连骨头都发出了轻吟。
“好,那就好。”唐宁“庄重地”把手从阿弗里涅的肩上收了回来,就象神赦免了世人的罪。
阿弗里涅的呼吸一下子顺畅起来,他脸上表情复杂,但心里更复杂,因为他不知道此时自己是否应该露出笑容,装作没事,还是龇开牙齿,揉一揉好象被犀牛撞过的肩膀,但无论哪一样,他都觉得很丢面子。
“抱歉,阿弗里涅大人,请让一让。”唐宁的说话声,把阿弗里涅从思绪万千,天人交战的漩涡中拖了出来。
“嗯,”他愣了一愣。
唐宁朝他身后指了指,那是魔药坊另一边的药柜,上面摆放着种类更丰富的魔药,全部都由水晶瓶包装,五光十色,有点象大MALL里化妆品专柜的感觉,而且那边的伙计笑容满面,亲切有礼,从骨子里就散发出一种专业销售员的气质。
“哦……”阿弗里涅终于察觉到自己挡了唐宁的道,于是他连忙退后几步,为唐宁等人让开一条路。
拉斐儿看在眼里,心中的酸楚又加剧了几分,“连阿弗里涅都不敢去惹的人,自己还要努力多少年才能一雪被当众羞辱的仇?”心酸之余,他的目光又不经意瞥到了那位在遭受唐宁“葵花绝户腿”荼毒之后,至今仍双腿夹紧,阴声细气说话的下属。
“唉……”拉斐儿暗暗叹了一声,躲到了阿弗里涅的身后。
看了一圈之后,唐宁对魔药坊里的药剂基本有了一个初步了解,不得不说,这间魔药坊真TM的坑,价格虚高不说,就连魔药最基本的功能居然都敢造假,比如“解除石化”的初级魔药(只能消解初级石化术,解除不了功力更高深的法师所施加的石化魔法),但他们在介绍时却大肆吹嘘此药可解所有石化魔法,而且除了这一项功能之外,他们还为这种药加上了祛毒,祝福,辟瘴等匪夷所思的属性。
“卧槽,这群狗养的,捞起钱来一点也不比传销的差啊!”唐宁在心中腹诽了几句。
没什么可看的,这间魔药坊的魔药除了贵之外,没什么特点,唐宁跟阿拉贡轻声耳语了几句,便率先走了出去。
阿拉贡见状,向那个正在热情“忽悠”着的伙计摊了摊手,也跟着其他人走了出去。
劳而无功,魔药坊里的伙计不禁接连翻了几个白眼,低声诅咒几句,便又接着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光明教会的魔药虽然也一样贵,但似乎不象法师公会卖得这么乱七八糟呢!”唐宁对阿拉贡道。
“除了少数区域外,光明教会的魔药基本都是统一定价的,分会之间没有恶意竞争,所以质量比较稳定。除此之外,大多数法师公会内炼金术师的素质也比不上光明教会的。”
“为什么?”
“因为内乱,许多优秀的炼金术师都出逃了,现在一些小的法师公会根本就找不到合格的炼金术师来炼药,但他们每天卖出去的魔药数量却有增无减。”
唐宁耸了耸眉,他想起以前听过的一则笑话,有家卖鳖精的厂,养殖池里总共就养了三只鳖,结果几十吨的鳖精都卖光了,池子里的鳖还是活的。
此时,天降中雨,淅淅沥沥的雨滴铺天盖地地洒落下来,有人就近避雨,有人快步跑着回家,有人把兜帽往头上一扣,照样逛街。街上基本无人打伞,尤其是男人,此时的油布雨伞沉重,如同杠铃,贵妇们喜欢伞,但都是由仆人们双手举着才用得了的,除了挡雨,平时也用来遮挡阳光,男人用伞则会被视作软弱与娘娘腔的怪物。
雨一下,魔药坊内便关上了窗户,木板打下来后,炼药房内的光线一下子全都没了。
油灯亮了起来,在灯火中,一个面容精瘦,眼神阴冷的人类对着魔药坊的主人,水系法师兼半吊子炼金术师汤普森道:“你这里的‘紫罗兰的魅惑’如果能加入贝戈尔湖中虹鳟的胆汁就更好了,虹鳟胆汁可加强血兰花的药性,并且能使药水添加一丝腥苦味,会让催情效果更佳。”
汤普森正摆弄着简陋长桌上的一个炭炉和一个坩锅,锅内有动物内脏,水银与一大块不知名的颅骨,闻言之后,他眯着眼道:“你说的是真的吗?克麦斯。”
“当然,在这方面,我是专家了。”克麦斯白得如同骷髅颜色似的面上无一丝表情。
拉斐儿心里苦啊,被阿弗里涅一顿奚落,却完全反驳不了,因为阿弗里涅说的话句句在理,并不只是仗势凌人而已。
想当初,如果不是迷信伊蒙·迪恩的武力,上了竞技场赌搏这条贼船,就不会跟竞技场里那群放贷的精灵们借钱了,原以为伊蒙·迪恩会轻松搞掂唐宁,结果一个照面就被唐宁切断了颈骨,借来的钱全部输光……
如果不是想着翻本,就不会把卖奴隶得来的钱继续押注了,结果押谁,谁就死,堪比赌场中的冥灯,业界反向操作的王者。
金币越借越多,还不起了,差点被放高利贷的大佬们围殴至死,最终还是阿弗里涅替他们还了钱,将他们收归门下做了一群“猎狗”。
阿弗里涅所在的西蒙斯城,原本是无主之地,他与他的父亲便顺势霸占了过来,他们原来的主业是抢劫,做了领主之后,碍于面子,很少亲自下场去干这种“体力活”了,因此,他们需要更多的“猎狗”,象拉斐儿这样的人才,他自然愿意接纳。
阿弗里涅是个自信的人,凡是想要的东西,他通常都觉得是可以立即搞到手的,比如女人。
他站了起来,走到唐宁面前,哈哈笑道:“我认识你,你就是那个一剑斩杀了狼人格塔的人,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铜…糖…之类的,哈哈,我是西蒙斯城的阿弗里涅,想与阁下交个朋友。”
唐宁没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阿弗里涅,眼神中充满了关爱智障的悲悯,气氛有点尬,空气好象一下子变得粘稠起来,让人呼吸困难。
“咳咳,”唐宁的反应让阿弗里涅很尴尬,他清了清嗓子,朝唐宁靠近了一步,他腰间佩着长剑,看剑的长度,跟唐宁的布雷泽之焰差不多。
“是这样的,我想跟你买下这个奴隶,我知道你买她的时候,还不到500金币,”阿弗里涅指着珊莎,邪笑道:“现在,我愿意出5000金币,不知阁下是否愿意割爱?”
珊莎听罢,眼神变得越来越冰寒,她握剑的手因为太过用力,以至于指节发白。
唐宁朝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阿弗里涅阁下,”唐宁突然伸出手搭在阿弗里涅肩上,动作很随意,自然得就象在跟一个老友寒喧,但他的出手速度快得让人无法拒绝。
阿弗里涅心中一惊,他想退开,但唐宁的手就象有一股巨大吸力似地牢牢抓住他,他半边身子都麻了,根本动弹不得。
“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情。”唐宁缓缓地道。
“什么?”阿弗里涅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鼻孔因为紧张而扩张着。
“珊莎不是我的奴隶,她是我的学生,也是我的朋友。”唐宁注视着阿弗里涅的眼睛,微笑着对他说,“所以,以后不要再向我提如此无理的请求了,明白吗?”
“明白……”阿弗里涅感觉肩上的压力越来越重,重得好象连骨头都发出了轻吟。
“好,那就好。”唐宁“庄重地”把手从阿弗里涅的肩上收了回来,就象神赦免了世人的罪。
阿弗里涅的呼吸一下子顺畅起来,他脸上表情复杂,但心里更复杂,因为他不知道此时自己是否应该露出笑容,装作没事,还是龇开牙齿,揉一揉好象被犀牛撞过的肩膀,但无论哪一样,他都觉得很丢面子。
“抱歉,阿弗里涅大人,请让一让。”唐宁的说话声,把阿弗里涅从思绪万千,天人交战的漩涡中拖了出来。
“嗯,”他愣了一愣。
唐宁朝他身后指了指,那是魔药坊另一边的药柜,上面摆放着种类更丰富的魔药,全部都由水晶瓶包装,五光十色,有点象大MALL里化妆品专柜的感觉,而且那边的伙计笑容满面,亲切有礼,从骨子里就散发出一种专业销售员的气质。
“哦……”阿弗里涅终于察觉到自己挡了唐宁的道,于是他连忙退后几步,为唐宁等人让开一条路。
拉斐儿看在眼里,心中的酸楚又加剧了几分,“连阿弗里涅都不敢去惹的人,自己还要努力多少年才能一雪被当众羞辱的仇?”心酸之余,他的目光又不经意瞥到了那位在遭受唐宁“葵花绝户腿”荼毒之后,至今仍双腿夹紧,阴声细气说话的下属。
“唉……”拉斐儿暗暗叹了一声,躲到了阿弗里涅的身后。
看了一圈之后,唐宁对魔药坊里的药剂基本有了一个初步了解,不得不说,这间魔药坊真TM的坑,价格虚高不说,就连魔药最基本的功能居然都敢造假,比如“解除石化”的初级魔药(只能消解初级石化术,解除不了功力更高深的法师所施加的石化魔法),但他们在介绍时却大肆吹嘘此药可解所有石化魔法,而且除了这一项功能之外,他们还为这种药加上了祛毒,祝福,辟瘴等匪夷所思的属性。
“卧槽,这群狗养的,捞起钱来一点也不比传销的差啊!”唐宁在心中腹诽了几句。
没什么可看的,这间魔药坊的魔药除了贵之外,没什么特点,唐宁跟阿拉贡轻声耳语了几句,便率先走了出去。
阿拉贡见状,向那个正在热情“忽悠”着的伙计摊了摊手,也跟着其他人走了出去。
劳而无功,魔药坊里的伙计不禁接连翻了几个白眼,低声诅咒几句,便又接着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光明教会的魔药虽然也一样贵,但似乎不象法师公会卖得这么乱七八糟呢!”唐宁对阿拉贡道。
“除了少数区域外,光明教会的魔药基本都是统一定价的,分会之间没有恶意竞争,所以质量比较稳定。除此之外,大多数法师公会内炼金术师的素质也比不上光明教会的。”
“为什么?”
“因为内乱,许多优秀的炼金术师都出逃了,现在一些小的法师公会根本就找不到合格的炼金术师来炼药,但他们每天卖出去的魔药数量却有增无减。”
唐宁耸了耸眉,他想起以前听过的一则笑话,有家卖鳖精的厂,养殖池里总共就养了三只鳖,结果几十吨的鳖精都卖光了,池子里的鳖还是活的。
此时,天降中雨,淅淅沥沥的雨滴铺天盖地地洒落下来,有人就近避雨,有人快步跑着回家,有人把兜帽往头上一扣,照样逛街。街上基本无人打伞,尤其是男人,此时的油布雨伞沉重,如同杠铃,贵妇们喜欢伞,但都是由仆人们双手举着才用得了的,除了挡雨,平时也用来遮挡阳光,男人用伞则会被视作软弱与娘娘腔的怪物。
雨一下,魔药坊内便关上了窗户,木板打下来后,炼药房内的光线一下子全都没了。
油灯亮了起来,在灯火中,一个面容精瘦,眼神阴冷的人类对着魔药坊的主人,水系法师兼半吊子炼金术师汤普森道:“你这里的‘紫罗兰的魅惑’如果能加入贝戈尔湖中虹鳟的胆汁就更好了,虹鳟胆汁可加强血兰花的药性,并且能使药水添加一丝腥苦味,会让催情效果更佳。”
汤普森正摆弄着简陋长桌上的一个炭炉和一个坩锅,锅内有动物内脏,水银与一大块不知名的颅骨,闻言之后,他眯着眼道:“你说的是真的吗?克麦斯。”
“当然,在这方面,我是专家了。”克麦斯白得如同骷髅颜色似的面上无一丝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