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分卷阅读_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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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任明卿晓得他对自己怀抱敌意,但如此尖锐的问话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他诧异地望着李让。
李让看着天色,淡定地抽着烟:“L4给了你多少稿酬?一千万,还是两千万?他们还给了你名字。你会出现在《英雄荣耀》的首页,谁都会知道你……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更何况他们给的远在钱财之外。你却依旧把自己的创作欲望凌驾于甲方的现实需求之上,呵呵。老天给你如此之多,如此之幸运,把你变成了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
“创作本来就应该是自由的。”任明卿无意与他争执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他可以为了商业化收敛自己的灵气,可是这并不代表他认为这就是对的。放开手脚才能创作出最好的作品,我手写我心,这才应该是作者存在的意义。
“自由创作,就好比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而商业创作,就像是在一张已经涂抹了几笔的纸上画画,这里有一棵树,那里有一朵花。因为这张纸上已经有树、有花,就说,我在上头画不出美丽的画,这只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李让说完,把烟嘴丢在地上,用鞋底拈了拈,便阴着一张脸离开了。
任明卿不知道李让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番话,但他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他反而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跟在他身后,缓缓走进了工作室。
庄墨正在电脑前改那篇被他毙掉的稿子。他抹掉了所有《英雄荣耀》和《转生轮》相关,赋予了他们全新的名字,作为独立短篇推给合适的人。任明卿不一定会稀罕,可这就是他的工作。
任明卿看着庄墨认真工作的模样,心里越发动摇。庄墨的黑眼圈很重,显然没有睡好。他赶紧收回了目光,怕自己再看,就会连创作的初衷和原则都弃之不顾,当作什么都不晓得地跟庄墨走下去。他现在要确定一件事。
任明卿走到一边,把自己从《转生轮》以来的所有稿子全部打印了出来。然后坐在沙发上,忘掉一切,重新开始。
他花了一天,以普通读者的身份,把他自己半年里的作品看完。
窗外夕阳西下时,他翻拢了最后一页。
他意识到,不管庄墨是出于什么意图改他的文,庄墨都做到了编辑的本分:辅助自己把文章改得更优秀。
他珍惜今天的7万字,觉得这是灵气之作,贬低自己之前写的很滞涩,不流畅,其实两者的最终呈现是差不多的。
他也没有觉得庄墨让他改的地方,拉低平均水准,至多不过是增加了些许难度。就像李让说的,商稿增加了难度,难道写不出来好的了吗?写得出来的。
庄墨在他一无所知的时候,已经为他将市场和个人才华做到了完美的平衡。
他挪到了庄墨边上:“你不仅仅是为了钱,对吗?”
庄墨翘着腿坐在椅子上,淡然道:“我就是为了钱。”说罢将显示器对准任明卿,让他自己看。
左屏幕是word文档,他把他的稿子换了个背景;右屏幕是微信,他跟4个买家推了这篇稿子,出价最高的目前谈到84万。
任明卿摇摇头:“你……你不是的。”
在冷静地检阅过自己的文章以后,他确信庄墨不是这种人。
要挣钱的话,庄墨难道没有其他选择吗?他完全可以回去当他的总裁,或者选择其他作者——远的不说,谭思就在这里,天天等着庄墨复合,但庄墨没有这么做,为了他的作品质量,庄墨宁可每天开视频电话都要留在这里,写一段审一段,鼓励他、陪伴他,提出的问题都很中肯;他只会写作,庄墨就代替他去外面长袖善舞,纵横捭阖,一心为他铺路。
他那么聪明,如果只是为了钱,何苦那么辛苦。
任明卿觉得庄墨这个反应,只可能是生气了。
他一把抱住庄墨的腰:“对不起!”
庄墨淡然道:“你为什么要道歉?我确实是为了金钱名利。”
任明卿有点拿不准他到底是不是在说气话了。
“你是文人,可以清高,我很喜欢,也敬佩你的清高。可我是编辑,我的职责是把你的书卖出去。你可以安贫乐道,我不可以,你无名无利,那是我无能。”庄墨平静道,“只是名利,要去市场上挣。而自从有了市场,就有了违心。要道歉的人是我,是我让你写了违心的故事。”
庄墨没有生气,他心疼任明卿。
自从《转生轮》开始,他强势介入,因为在文本以外,还有很多甲方要求。任明卿不懂,他也不想任明卿懂,因为任明卿没有那么多精力,他搞文本都搞不过来还要去搞市场,那要他编辑干什么?而且这种东西很市侩,人一旦俗了就救不回来。两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俗,那就够了。
所以庄墨哄着任明卿写,他指哪儿,任明卿打哪儿。
写文是极其辛苦的事,任明卿这段时间一直在跟随他的步调走,之前的长篇也好,现在的案子也好,都需要他收住自己的灵气,去做建筑师的工作。
任明卿虽然每天都在写,但他内心的创作欲其实并没有被完全满足。商业要求和自由创作的欲望相背离,他背叛了自己。辛辛苦苦写了7万字,觉得自己发挥得很好,却一个字都用不了,他的失落可想而知。
“只是我让你追名逐利,也有点弥天的非分之想。我是编辑,不是作者,没有你那样的天分,注定这辈子都写不出什么漂亮文章。我只有假借你的手,才能把优秀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宋之问曾说,自古皆死,不朽者文。可当时当刻悄无声息的文,在这个时代里很难留存下去。你红,你响,也许我的这点非分之想,才能成真。”庄墨顿了顿,缓缓道,“所以,度他山是我此生,最辉煌的作品。”
任明卿呆愣在原地,说不出话来,这些话,庄墨从来没有跟他说过。
庄墨宠溺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为难你了。”
任明卿心思单纯,没有什么欲望,是他利用了任明卿。他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也好,人生价值也好,依仗的都是任明卿的笔。然而他之所欲,并不是任明卿之所欲。所以庄墨一直把他保护得很好,希望他来来去去,都跟初遇时候一样干净。
任明卿摇摇头,握住了他温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颊边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顶。”
他意识到自己去纠结商业化写作还是自由写作是毫无意义的事。创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庄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图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结束之时心旌动荡。钱是别人给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
纵使任明卿晓得他对自己怀抱敌意,但如此尖锐的问话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他诧异地望着李让。
李让看着天色,淡定地抽着烟:“L4给了你多少稿酬?一千万,还是两千万?他们还给了你名字。你会出现在《英雄荣耀》的首页,谁都会知道你……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更何况他们给的远在钱财之外。你却依旧把自己的创作欲望凌驾于甲方的现实需求之上,呵呵。老天给你如此之多,如此之幸运,把你变成了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
“创作本来就应该是自由的。”任明卿无意与他争执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他可以为了商业化收敛自己的灵气,可是这并不代表他认为这就是对的。放开手脚才能创作出最好的作品,我手写我心,这才应该是作者存在的意义。
“自由创作,就好比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而商业创作,就像是在一张已经涂抹了几笔的纸上画画,这里有一棵树,那里有一朵花。因为这张纸上已经有树、有花,就说,我在上头画不出美丽的画,这只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李让说完,把烟嘴丢在地上,用鞋底拈了拈,便阴着一张脸离开了。
任明卿不知道李让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番话,但他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他反而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跟在他身后,缓缓走进了工作室。
庄墨正在电脑前改那篇被他毙掉的稿子。他抹掉了所有《英雄荣耀》和《转生轮》相关,赋予了他们全新的名字,作为独立短篇推给合适的人。任明卿不一定会稀罕,可这就是他的工作。
任明卿看着庄墨认真工作的模样,心里越发动摇。庄墨的黑眼圈很重,显然没有睡好。他赶紧收回了目光,怕自己再看,就会连创作的初衷和原则都弃之不顾,当作什么都不晓得地跟庄墨走下去。他现在要确定一件事。
任明卿走到一边,把自己从《转生轮》以来的所有稿子全部打印了出来。然后坐在沙发上,忘掉一切,重新开始。
他花了一天,以普通读者的身份,把他自己半年里的作品看完。
窗外夕阳西下时,他翻拢了最后一页。
他意识到,不管庄墨是出于什么意图改他的文,庄墨都做到了编辑的本分:辅助自己把文章改得更优秀。
他珍惜今天的7万字,觉得这是灵气之作,贬低自己之前写的很滞涩,不流畅,其实两者的最终呈现是差不多的。
他也没有觉得庄墨让他改的地方,拉低平均水准,至多不过是增加了些许难度。就像李让说的,商稿增加了难度,难道写不出来好的了吗?写得出来的。
庄墨在他一无所知的时候,已经为他将市场和个人才华做到了完美的平衡。
他挪到了庄墨边上:“你不仅仅是为了钱,对吗?”
庄墨翘着腿坐在椅子上,淡然道:“我就是为了钱。”说罢将显示器对准任明卿,让他自己看。
左屏幕是word文档,他把他的稿子换了个背景;右屏幕是微信,他跟4个买家推了这篇稿子,出价最高的目前谈到84万。
任明卿摇摇头:“你……你不是的。”
在冷静地检阅过自己的文章以后,他确信庄墨不是这种人。
要挣钱的话,庄墨难道没有其他选择吗?他完全可以回去当他的总裁,或者选择其他作者——远的不说,谭思就在这里,天天等着庄墨复合,但庄墨没有这么做,为了他的作品质量,庄墨宁可每天开视频电话都要留在这里,写一段审一段,鼓励他、陪伴他,提出的问题都很中肯;他只会写作,庄墨就代替他去外面长袖善舞,纵横捭阖,一心为他铺路。
他那么聪明,如果只是为了钱,何苦那么辛苦。
任明卿觉得庄墨这个反应,只可能是生气了。
他一把抱住庄墨的腰:“对不起!”
庄墨淡然道:“你为什么要道歉?我确实是为了金钱名利。”
任明卿有点拿不准他到底是不是在说气话了。
“你是文人,可以清高,我很喜欢,也敬佩你的清高。可我是编辑,我的职责是把你的书卖出去。你可以安贫乐道,我不可以,你无名无利,那是我无能。”庄墨平静道,“只是名利,要去市场上挣。而自从有了市场,就有了违心。要道歉的人是我,是我让你写了违心的故事。”
庄墨没有生气,他心疼任明卿。
自从《转生轮》开始,他强势介入,因为在文本以外,还有很多甲方要求。任明卿不懂,他也不想任明卿懂,因为任明卿没有那么多精力,他搞文本都搞不过来还要去搞市场,那要他编辑干什么?而且这种东西很市侩,人一旦俗了就救不回来。两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俗,那就够了。
所以庄墨哄着任明卿写,他指哪儿,任明卿打哪儿。
写文是极其辛苦的事,任明卿这段时间一直在跟随他的步调走,之前的长篇也好,现在的案子也好,都需要他收住自己的灵气,去做建筑师的工作。
任明卿虽然每天都在写,但他内心的创作欲其实并没有被完全满足。商业要求和自由创作的欲望相背离,他背叛了自己。辛辛苦苦写了7万字,觉得自己发挥得很好,却一个字都用不了,他的失落可想而知。
“只是我让你追名逐利,也有点弥天的非分之想。我是编辑,不是作者,没有你那样的天分,注定这辈子都写不出什么漂亮文章。我只有假借你的手,才能把优秀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宋之问曾说,自古皆死,不朽者文。可当时当刻悄无声息的文,在这个时代里很难留存下去。你红,你响,也许我的这点非分之想,才能成真。”庄墨顿了顿,缓缓道,“所以,度他山是我此生,最辉煌的作品。”
任明卿呆愣在原地,说不出话来,这些话,庄墨从来没有跟他说过。
庄墨宠溺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为难你了。”
任明卿心思单纯,没有什么欲望,是他利用了任明卿。他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也好,人生价值也好,依仗的都是任明卿的笔。然而他之所欲,并不是任明卿之所欲。所以庄墨一直把他保护得很好,希望他来来去去,都跟初遇时候一样干净。
任明卿摇摇头,握住了他温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颊边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顶。”
他意识到自己去纠结商业化写作还是自由写作是毫无意义的事。创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庄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图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结束之时心旌动荡。钱是别人给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