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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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在向晚的街道寻寻觅觅
三月的柳絮不飞
五月的花红黯淡
七月的流火逝去
我的心是一座寂寞千年的城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和一些事难以忘记。它像身边的尘埃,很小,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那是关于一枚针的故事。
我是曾经有过朋友的,所以我并不孤独,尽管很多时候我是做为她的影子存在。但那时把如影相随做为了最乐意的事。她是美丽的,长长的麻花辨,牵扯了男孩子们最懵懂的初恋。就连她那满脸的雀斑,也像金子一样耀眼。我常常做为一块从未打磨的石头,甘心做着陪衬。她是我跟了近六年的朋友。她是我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偷家里的东西来给她吃的朋友。可当你极力想抓紧一份情感的时候,它却离你越来越远。就像手中的沙,你越想抓紧,却越流失得快。像往常一样,一大群朋友聚集在她家里,除了我以外,其他的都是男生。有最聪明的,也有最帅气的。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一张饭桌前,看他们玩,手里摆弄着桌上的一枚针。那时我就感觉自己是手中那枚看起来倒霉透顶,孤独无奈的针。可没想到的是我却高估了自己的地位。她怒气冲冲,一把将针夺过去,连斜眼也没看过我。原来,那针是一个喜欢她的男生送的。我站在那里,一直呆呆地立着,像立了一个世纪。我眼里充满了泪水,却使劲地强制它流出来。从那以后,我不再早早地去等她上学,不再和她说话,我一个人,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城,孤独的城。
二
黑夜是我终身的恋人
包裹着浓浓的爱意
星光再美
却永远害着相思
我是这年端的烟花
三百六十五天的思念
只为他
燃放一瞬的美丽
年端的烟花再次燃放,初三的我比烟花更寂寞。父亲的事,彻底摧毁了我人生的信念。即使在我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我一个人忍受了人生最大的侮辱。那时,我喜欢看窗外,可能只有窗边擦边的那块空间属于我自己,以至这成了我的习惯。尽管老师一直很宠我,可这反而让我四面楚歌。我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我身边全是敌人。我结交了四个朋友,可朋友的伤害却比敌人更痛。她们在背后说着我的坏话,更可笑的是,因为和朋友有争吵,喜欢他的男生勃然大怒,用钱买通班上的流氓,试图在下晚自习的路上,堵住我,打我的耳光。一耳光十块钱,外加一包红塔山(男生的父亲是邮电局局长,母亲是我的小学班主任)。那晚,我逃了,不是害怕,而是跟着另一个男生走了。那个男生教我绘画,除此以为,什么故事也没有。没想到的是,遇人不善,事后他到处说,我是她的女朋友,到处说我的父亲。(父亲的事情,也是他告诉我的。)我没有挨打,从那晚过后,我生活在无尽的流言和最恶毒的脏话中),许多男生像幽灵一样总是在我身边,有意无意地说着“windows”(“窗户”被他们艺术为”“娼妇”座位左右的同学有意无意地挤兑我,女生用冷漠拒绝我。我成了一尊雕塑,沉默地坐在教室里,却高昂着头。我始终坚持了这样的信念:做人要有骨气。那一年,我没有和任何同学说过话,没有和老师讲过任何事,更没有和父母姐妹说过,我把自己冬眠起来,在最冷的南极,默默地舔着伤口。那年,我没考上重点高中,所有老师都叹息地说,早恋是罪魁祸首。我默默地承受了一切。现在别人总是说我是刺猬,实际上,刺猬的刺不是伤害别人,而是保护自己。那年,我十六岁。如花的年龄却经历了一场最无情的风雨。我彻底地对朋友失去了兴趣。从此习惯一个人走路,尽管很累,却不再遇到鬼。
三
如果爱是一种错误,那么这将是世上最美的错误。
如果恨是一种错误,那么爱是这种错误的罪魁祸首。
我一直是个优秀的孩子。小学时,从来都拿双百分。成绩永远第一,作文永远第一,朗诵演讲永远第一,绘画永远第一,乒乓球永远第一,连小时侯和小朋友打架也是第一。太多的第一,让我生活在光环中,以至忽视了别人的感受。当一个人太过强硬,象个金刚似的,她会在无形中对柔软的人,形成威胁和伤害。然后自己就会成为人民公敌,成为众矢之的。当千疮万孔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何罪之有。小学时,因为一直是班长的缘故,介入了很多事,得罪了很多人。所以尽管受尽老师千般宠爱,身边却没有一个朋友。记得每次开朝会,校长照例会表扬本周表现最好的学生的名字,当说到我的名字时,我习惯地听着,却尴尬地立在人群中,哀伤着心情。我在队伍中是那么的不协调,当同学们各自谈论着或快乐或悲伤的事情时,我像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只能在自己的内心事件思考着自己的事情。(我估计,就是从那时候,过多的压力,像千斤顶一样压在我身上,致使我的身高从那时起,几乎没有改变。小学时,我总站后面,随着年级的增长,我从队伍后面走到了前面。也许当一个人承受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思想会飞跃,可身体会退缩吧。)记得那时看过童话拇指姑娘,她是那么的快乐、勇敢、智慧、幸福。于是,我无数次的想象着变成拇指姑娘。“永远不要长大,成长会有忧伤。”
小学快毕业了,我报考了另一所中学,企图逃离这个黑暗了我童年的地方。可学校硬把我留了校,我考了全区第一名的成绩,却不能到中学读书,只能继续在小学里读初中。
就像是陷入了泥淖,人越挣扎越陷得深。宿命中,我是逃脱不了恶梦的。我以为我的沉默、低调、成熟会改变一切。可我又错了。冥冥中,一个人操纵了一切。他是我们的班主任。中师毕业,二十来岁,长得并不英俊,却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当开校的第一天上语文课的时候,我傻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和他打过乒乓球,我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且还故意到把球打进乒乓台的洞子,让他去拣。他以老师的身份命令我们拣,可我坚持不同意。大声地告诉他,不捡就不要打。记得他是红着脸钻进了乒乓台,调皮的我带着同学们爬上台子,去“骑矮子”弄得他脸更红了。最后他对我说“你读初中,不要落到我手上!”老天啊,我终于还是落到他的手上。他看着我,满脸深不可测的笑容。我不敢看他,我知道自己完了。“我们班的班长是xxx”他说出了我的名字。我满脸的羞愧、满怀的高兴和莫名的惊慌一瞬间都涌了出来。课后,我去找他,说不想影响学习,无法胜任班长的职务。他依然笑着,坚持让我当,说出任何事,他顶着,让我不要害怕,认真地去做。从此,我就像小学那样当起了一个好班长。(小学时,我总是第一个到校开门,最后一个检查清洁外加打扫清洁后回家。自己从来不睡午觉,而帮助了老师监管在教室里睡觉的同学。无论哪个同学生病,我都会带着一帮同学去看望,然后做好笔记,给他们抄。拣到一分钱也要上缴,拣到了上百元(那时的天文数字)也上缴。总是号召同学凑钱捐助孤寡老人,总是抽空去给老人洗脏衣服。(实际上我自己的衣服都是用洗衣机洗的。)初中,可能成熟了,就失去了小学时的童贞。我只是简单地维持着班上的秩序,严格地执行着学校的规定。有同学提早的把教室的灯打开了,我照例的去关掉,可有个男生又故意地把灯打开。于是我们有了小小的争吵。这时他出现了,非常生气地打了那男生一耳光。我们都震呆了,我满脸通红,不知所以。那次以后,流言像毒雾一样弥漫,同学们开始在背后议论我,说老师喜欢我,对我太偏心从那以后,我开始懂得羞涩,开始逃避他实际上,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上课的确太有激情,太幽默、生动、搞笑了,我们都在他的课得到了欢乐。(不可否认,我一直继承了他的教学模式。如果他有机会的话,肯定会成为全国最有创新精神的好老师)尽管羞涩,我仍然很认真地听着他讲的每一堂课。他总爱靠着我的桌子讲课,以至唾沫飞到我的书上,甚至脸上。为了表示不满,我故意地在桌边写上了粉笔字,他靠着的时候,西服沾上了粉笔灰。我们偷偷地笑着,他浑然不知。而后知道了,并没责怪我,只是用深邃的眼睛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我小时候怎么会那么的无里头,可能是继承了我父亲的基因。像个男孩子一样,我总是做一些很无里头的事情。比如小学时,经常故意地去踩大人的脚,然后若无其事的跑开。初中的同学上晚自习,我就故意丢纸团打他们。还经常带着同学去抢低年级同学的乒乓台。那时我近乎蛮横,可能这也是后来我遭遇全民攻击的一个原因吧。又可能是我太孤独了,所以总是做一些无里头的事情来自娱自乐。庆幸的时,我是那种特聪明的学生。从不做课外资料,从不加班,从没认真听完全堂课,却能考出数一数二的成绩。直到初中,我只知道疯狂地打乒乓球,疯狂地画画,疯狂地看课外书,疯狂地编故事,疯狂地看电视,疯狂地想象自己理想的生活。现在想来,那其实是一种逃避。逃避着孤独和寂寞。当父母吵架时,我流着泪画画,以至变得平静;当挨打受骂时,我躲起来啃小人书,以至变得高兴。最痛苦的是,受了委屈后,我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然后想象着自己理想的生活。理想的父母,理想的朋友结果我病了,每次生病,母亲总是骂骂咧咧,说我又要花钱治病。每次生病,父亲就背着我去看医生(直到初中,我都坚持要父亲背我看病)。每次生病,父亲总要给我煮荷包蛋,润润的,甜甜的,很好吃。直到现在,我都爱吃荷包蛋,一口气能吃四五个。怀儿子的时候,居然吃掉了十个。那时,这个世界,我唯一爱的人只有父亲。父亲像一座山,在我仰望他时,他护卫着我。他是一个不够言笑,并且脾气暴躁的人。但往往在狠狠打过我后,会给我讲一些做人处世的道理,然后会给我一些零用钱安慰我。记忆中,母亲从未给我们盖过被子,直到大学,父亲还在半夜的时候,来给我们盖被子。最后一次,是在我大一的时候,父亲加班到深夜回家,悄悄地来给我们盖被子。那晚我默默地流了很久的泪。因为我愧对父亲,因为实在无法再忍受孤独,我过早地交了男朋友,走上了现在的路。
另一个让我单纯地喜欢和崇敬的人,就是他。他的确太有搞笑的天赋了,在他的课堂,我无比的轻松和快乐。可当流言散开,我本能地逃避了。因为同学们都在背后说他“好色”说他喜欢和漂亮的女生聊天,嘻嘻哈哈、色咪咪地盯着她们看。说他“偏心”偏爱成绩好的,歧视成绩差的。我知道后,很难过,老师一直是我很喜欢,很尊敬的人。可发现他竟然真的喜欢看漂亮女生后,我感到很厌恶,自己也多了个心眼。记得有一次,他让我到他家里去抱作文本,像往常一样,我去了(我从来对工作是一丝不苟的)。我拖着下巴,在桌边等他批改剩下的几本作文。习惯性地出神,忽然我的脸被碰了一下,我醒过神来,他仍然笑嘻嘻地看着我。他的眼睛太深邃了,看得我满脸通红。我像惊弓之鸟,作文也没抱,一口气跑开了。从那以后,我看见他,总是躲得远远的。(现在想来,他也只是一个大男孩而已。那可能只是一种对可爱小女生的一种简单的亲近而已,但因为披上了“老师”这件神圣的袈裟,而使他必须皈依佛门,潜心教学。但小朋友多一点防范是必须的。)
而后不久,他调走了,凭借他的才华,他调到中学去了,那所学校出过镇里的很多名人。(也就是我当初想去的学校)我们刚进入初三的时候,他抛弃了我们。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相当严厉的老师。厚厚的镜片后,永远有着饿狼似的凶恶的眼神,声音总像雷声一样震耳欲聋,桌子总被拍得粉笔乱窜。我们都在背后叫他“周扒皮”而我最崇拜的老师被称为“王通宝”大家都觉得王老师上课太搞笑了,用成都人的话来说“保器”他走了,可生活仍然要继续。失去了这样一把保护伞,我的日子不再好过。我走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初三,地狱一样的日子,一直是我的恶梦。我逃避了近十五年的恶梦,第一次,我有勇气把它写出来。第一次真正敢于坦然的面对那些人和那些事。
四
孤独是人,寂寞是心。孤独只会让人觉得寒冷,而寂寞是苗人下的蛊,惟有忘情,才能止痛。
记得金庸神雕侠女中,杨过中毒,必须服食绝情草才能活命。深爱姑姑的他,怎能忘情。于是他选择死亡。可小龙女怎么忍心让他死呢,于是她选择了离开。给了他活着的理由。最终他服下了绝情草,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再见爱人。
人的孤独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在母亲漆黑的子宫里,看到的是黑暗和感受到的是孤独。可那是温暖的,因为母亲用整个生命温暖着孩子。而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不再孤独,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太多太繁杂,你无暇孤独。可当我走在茫茫人海中时,我总是感到莫名的寂寞和哀伤。在熟悉的城市,我永远是个寂寞的陌生人。我喜欢看行人的脸,因为在人群中,我会找到和我相同的东西,那就是熟悉的落寞感。也许多次的被朋友伤害,长久的家庭硝烟,长年的孤独,让我早已经习惯一个人走路,习惯呆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习惯冷眼看世,习惯冬眠在自己的洞里。走在大街上,我习惯在心里唱着忧伤的歌;在人群中,习惯想自己的事;像现在,在回忆中,习惯一个人写作,一个人画画。就连上早晚自习的时候,也习惯地看窗外,静静地呆在自己的世界。(从这一点来说,我不是一个好老师。但大部分时间,我尽量让自己在教室里走动,以避免自己走神,而尽一个老师的职责)
寂寞是一种心灵的寒冷、空虚。没有精神的灯照耀,没有爱情的滋润,没有亲情的包围。世上不寂寞的人不多,寂寞的人不计其数。像天上的星星,永远被黑暗包裹着,独自闪烁着自己的美丽,直到隐去。人从孤独中生,在寂寞中死。生命更像是那块顽石,来世上走一遭,痛苦一回,然后怅然离去。除此以外,似乎没有多的的意义。过程中的悲欢离合、冷暖明淡,至多成为后人遥远的祭奠。世界本是空虚的,寂寞了上万年,更何况人呢?人本是寂寞的,永远生活在自己的城,任春风妩媚,也敲不开封闭的门。
五
我的生命是属于黑夜的,万盏明灯也照亮不了黑暗的海洋。除非,我变成一个泡末,勇敢地冒出海面,迎着骄阳,灿烂地死去。
一直很喜欢金粉世家的主题曲暗香,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我会拼到爱尽头。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难忘缠绵细语时,用你笑容为我祭奠。让心在灿烂中死去,让爱在灰烬里重生。烈火烧过青草痕,看看又是一年春风。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你是那片花瓣,离开花朵的时候,暗香残留。我始终是那朵残美的花,独自寂寞着轮回。
你是我一生难忘的知己,惊人的相似,和相同的寂寞。都是精神至上的人,却永远在走孤寂的不归路。一旦精神的王国瓦解时,帝王总是带着尊严和美丽离去。海子在离海最近的地方结束了生命,固城杀掉了妻子自毁了,三毛忍受不了失去荷西的寂寞离开了,胡适、王国维这些大家们因时代的空虚,和苍白的精神世界而无奈地走了。连最没尊严的日本女优板岛爱也因为寂寞而自杀了。连最明智的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余虹也自杀了,死前在一个人的百年中写到:自杀不易,活着更难。
是的,自杀不易,活着更难。活着,就意味着,寂寞的蛊会不断地吞噬着你每个细胞,每寸肌肤,让你生不如死。繁华的背后,它虎视眈眈;快乐的时候,它悄然而至;悲伤的时候,它肆无忌惮。一天天,一点点地慢慢地嚼着你,直到你心衰力竭。有时候,我会感到心紧紧地被拧着的疼痛,可能就是蛊毒发作的时候。
自杀,这个念头,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想象过无数次,真正尝试过,是在一个停电的黑夜。母亲强行把我一头长发剪掉,再加上因为和姐姐打架,被姐姐和母亲狠狠地揍了一顿,我伤心地躲在阁楼上,点着蜡烛,看着镜子里美丽而苍白的脸,再想到自己长期的孤独和莫名的寂寞,我感觉自己似乎没有活着的理由,于是我想到了自杀。我找来剪刀,想像电视里的女主角一样,准备在手腕上划上一刀。我先轻轻地在手上化了几下,有点疼。我生来就是个怕痛的孩子,一想到万一自杀未遂,会很痛,或是我突然不想死了,这么黑的夜,谁来救我,我怯弱了。谢天谢地,我没有成功。太感谢母亲,给了我如此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以至无法承受疼痛,而重新活了过来。不然我就不会活到现在,不会经历以后的事情。从那以后,我不敢再去尝试自杀。当然现在我连想都不会想了。因为我发现虽然寂寞了无数个日子,可我依然热爱生活,并且深爱着孩子和亲人。当你的生命中有很多牵挂的时候,怎么会舍得死呢。
六
如果魔法真的有用的话,那么就让我成为一只萤火虫。在你需要的时候,我在黑暗中为你点燃一盏灯。因为你就是我的缩影。
我一直喜欢文字,深爱文字。因为当寂寞来时,它一直守侯在我身边。当痛苦时,只有它懂得倾听。可能这就是我们之所以能像博士他们一样。数字是他们的交集,文字和数字一样,充满了温情。
当拒绝和接受都会带来伤害,我选择了后者。可能很辛苦,可再怎么辛苦,生活始终有它自己的轨道。只要向着光明走,路人的眼光也会如太阳一样明亮。
我之所以选择接受,可能缘由高中的一些人和一些事
高中的时候,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一所陌生的学校,和一个奇特的班级。没有考上重点高中,母亲坚持让我出去打工。她听信了爷爷的话,说外面到处都是大学生。用她的原话来说“屙屎屙尿都能碰上大学生”(写到这里,突然觉得母亲太有语言天赋了。以前她老是叫我们“花花”什么大花花,二花花,小花花,我们都觉得特难听,可现在想来这个名字真的好有创意和深意。)我以只差几分而考上重点高中的成绩,走入了听说是装满了牛鬼蛇神的学校。当一次开全校朝会的时候,我的名字再次被校长说了出来。所有的人,甚至老师,都把眼光扫向了我。操场一片哗然。造化的手再次把我推进了恶梦的循环。父亲给我选了财会的专业,我默默地接受了。但在军训的时候,因为总是不合拍,我被军官单独喊到一边走,同学们放声大笑。我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于是我装病向老师请假,然后,我选了另一个专业,可以让我少读一年的专业,可以少面对一些冷漠和嘲笑。我到了新的班级,到班的时候,同学们都给予了我最热情的掌声。因为班主任再次强调了我的成绩,再次把我选为了班长。我沉默着,欲哭无泪。就这样,我开始了新的生活。这个班是名副其实的美人班。大多数人身材和长相几乎都是全校最牛的。而班长却是一个身材矮小,长相平凡,永远一头短发,稚气未脱的黄毛丫头。太戏剧了。我几乎成了全校的焦点人物。很多外班的同学都会在窗外来窥视,美人班的领导者,传说中的才女,校长口中的考上重点高中却选择读职业中学的我。更有甚者,高年级的一个女生,因为想知道我的尊容,而故意写了一封情书邀我去校门口。这是我生命中第一封情书,那娟秀的字迹吸引了我。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和虚荣心,我和同桌,一个班上最矮,最丑,却最善良的女生,我们一起去了校门口。等待的每分每秒都是那么的漫长,当然,男生没有出现,我被愚弄了。我却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向教室走去。突然,爆发了一阵吼声和唏嘘声。我终于明白了,原来那是高年级的同学的捉弄。记得我在看流星花园的时候,哭得淅沥糊涂,因为在那棵平凡的杉菜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不同的是,顽强、倔强、自尊的杉菜,最终征服了玩世不恭,帅得让人掉渣的贵族公子道明寺,而且有了一生的知己花泽类。可我什么都没有,除了空虚、寂寞、自卑与自尊和仍然高高在上的成绩和名誉外,我一无所有。我们学了近十门的专业课,我门门都考九十以上(每门100分),每年的奖学金,我一个人独占。我参加学校学生会的竞选,以精辟的演讲而入选为学生会主席,学校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最终让我当了学习部长。有时候,当你成为了一颗星,越是黑暗的地方越能让你发光。我就成了这样的一颗明星,很耀眼,但却孤独地高挂在黑夜中。唯一庆幸的是,感谢我的同桌,像影子一样,我们彼此靠近,彼此温暖着对方。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半后,她选择了打工,而我在一位老师的劝说下,走上了高考之路。她是我生命中遇到的第二位好老师,和我母亲一样有着胖胖的体形,却拥有母亲所不具备的威严和智慧。我和她走得很近,在这个杂草丛生的地方,她是一棵树,我仰望着她的身影,向光明的地方行走。客观一点来说,我那些美丽的同学们,她们除了不具备文化素质和内涵以外,她们是相当美丽、可爱和单纯的。她们尽情地炫耀着自己的资本,不断地俘虏着各种男生。她们或爱或恨,或哭或笑,或离或散,对我基本不构成伤害。因为我们存在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我拒绝早恋,我立志做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青莲。在两年的时间,我也有着自己的艳遇。一名男生,将我堵在上厕所的路上。我害怕但理智地拒绝了他。又一名有才的男生,为我画像,却未捕获到我的心。还有一名男生,在我上自习的时候,总是徘徊在窗前,最后无奈地偷走了我的照片。有一个异性朋友,直到现在,我都无法释怀。那一段迷失的岁月,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坦然。所以,我无法坦然地记下那段日子和那份复杂的感情。之所以不敢面对,是因为我从不敢相信,那个女孩居然是自己。居然会迷失。居然为了一个丝毫不值得喜欢的人而迷失。我永远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那么的喜欢我,却眼睁睁地看着我走向深渊。为了所谓的兄弟情感,他和他的哥哥都伤害了我。尽管他用血写的誓言,丝毫没有打动我的心。我终于还是逃开了,远远的。我不再和他说话,甚至连看他一眼都觉得厌恶。那个善良愚忠的男孩子啊,实际上是我生命中最让感到温暖的人。一个真的可以为我生,为我死的男孩子。永远忘不了的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把我冰冷的手,放进他暖和的手中,一直握着,直到我把手抽开;永远记忆的是,在我生病的时候,他为我洗脚,甚至买女性用品。就这样一个朋友,我却放弃了他。因为他的欺骗。他明知道他哥哥脚踏两只船,却把我蒙在鼓里。也许他只是单纯地想像个哥哥一样,默默地守护我,但他的怯弱却深深地伤害了我。因为我真的是把他当朋友来看的,我付出的不是爱情,而是对亲人的信赖。朋友的伤害,远远别敌人的伤害更让我痛心和恐惧。所以我最终选择了逃离。(两年前,他费劲心思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他已经成为了百万富翁。当他频繁地给我打电话,频繁地发短信,并邀我去他的城市的时候,我最终拒绝了。这份友谊,太过厚重,我怕承担不起。我知道我再次伤害了他,也许是我自己太自私,为了避免自己不受伤害,却不惜伤害别人。)
七
逝去的日子,我笑看落花。
这是我给他写的告白信的第一句。高中第二年,我深深的爱上了他。一个表面冷漠,却内心真挚的男孩。有点类似花泽类。有点内向,甚至自闭。是的,那不是喜欢,是爱。我第一次知道了爱情的滋味。总是捕捉有着长发飘飘的身影,总是喜欢看穿白色风衣的男孩,总是找借口路过他的教室,总是小心翼翼地打听他的事情。可他非常冷漠,离我很远很远,而实际上,我非常矜持,因为自己的骄傲,而掩饰着自己的感情。直到我生病,大病过后,我鼓起勇气,给他写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封情书。我已经决定,不再爱他,让那疯狂的暗恋见鬼而去。在我将要大彻大悟的时候,他竟然来找我了。这样,我们成为了朋友。保持着单纯的距离。但每次都是我主动的约他,这让我感觉很累。我们的距离,总是若及若离。他永远走在我的前面,我永远很辛苦地跟在后面。我们在一起聊天,他永远只是倾听。我们一起看星星,他永远只是漫不经心。但无论他怎么冷漠,坐在他脚踏车后面,我很快乐。第一次牵手的时候,我幸福无比。甚至我不远千里,离开家,大年初几,去找他,他却把我留在朋友家,我也从没怨怪过他。尽管,我在雪地里傻傻等了好几个小时,他来了一会又匆匆离去,我仍然感觉甜蜜。可能得不到的东西,是最美的东西;得不到的感情,是最刻骨铭心的爱情。最后,他离开了我,去创造他的事业。而我又回到了孤独的起点。只是比以前更哀伤。因为思念和寂寞的蛊,不断地发作。因为想念,我常常流着泪睡去又醒来,甚至上了大学。我仍然自闭在思念和寂寞的空间
八
时间在变,地点在变,年龄在变,那些人和那些事情都在变,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一如继往地寂寞着。当人一旦形成了某种可怕的习惯,这种习惯就会占据你的灵魂,成为你的主宰。像毒品一样,无数的人为它而迷失。当寂寞成为了一座城的时候,我也成了它忠实的捍卫者。那些寂寞岁月的往事,也成为了这坐城的沙砾。
也许风过而无痕
回忆已成一种习惯
而思念如拉满弓的弦
间不容发地
在寂寞的边缘
2009。2。9(元宵)
一
我在向晚的街道寻寻觅觅
三月的柳絮不飞
五月的花红黯淡
七月的流火逝去
我的心是一座寂寞千年的城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和一些事难以忘记。它像身边的尘埃,很小,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那是关于一枚针的故事。
我是曾经有过朋友的,所以我并不孤独,尽管很多时候我是做为她的影子存在。但那时把如影相随做为了最乐意的事。她是美丽的,长长的麻花辨,牵扯了男孩子们最懵懂的初恋。就连她那满脸的雀斑,也像金子一样耀眼。我常常做为一块从未打磨的石头,甘心做着陪衬。她是我跟了近六年的朋友。她是我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偷家里的东西来给她吃的朋友。可当你极力想抓紧一份情感的时候,它却离你越来越远。就像手中的沙,你越想抓紧,却越流失得快。像往常一样,一大群朋友聚集在她家里,除了我以外,其他的都是男生。有最聪明的,也有最帅气的。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一张饭桌前,看他们玩,手里摆弄着桌上的一枚针。那时我就感觉自己是手中那枚看起来倒霉透顶,孤独无奈的针。可没想到的是我却高估了自己的地位。她怒气冲冲,一把将针夺过去,连斜眼也没看过我。原来,那针是一个喜欢她的男生送的。我站在那里,一直呆呆地立着,像立了一个世纪。我眼里充满了泪水,却使劲地强制它流出来。从那以后,我不再早早地去等她上学,不再和她说话,我一个人,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城,孤独的城。
二
黑夜是我终身的恋人
包裹着浓浓的爱意
星光再美
却永远害着相思
我是这年端的烟花
三百六十五天的思念
只为他
燃放一瞬的美丽
年端的烟花再次燃放,初三的我比烟花更寂寞。父亲的事,彻底摧毁了我人生的信念。即使在我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我一个人忍受了人生最大的侮辱。那时,我喜欢看窗外,可能只有窗边擦边的那块空间属于我自己,以至这成了我的习惯。尽管老师一直很宠我,可这反而让我四面楚歌。我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我身边全是敌人。我结交了四个朋友,可朋友的伤害却比敌人更痛。她们在背后说着我的坏话,更可笑的是,因为和朋友有争吵,喜欢他的男生勃然大怒,用钱买通班上的流氓,试图在下晚自习的路上,堵住我,打我的耳光。一耳光十块钱,外加一包红塔山(男生的父亲是邮电局局长,母亲是我的小学班主任)。那晚,我逃了,不是害怕,而是跟着另一个男生走了。那个男生教我绘画,除此以为,什么故事也没有。没想到的是,遇人不善,事后他到处说,我是她的女朋友,到处说我的父亲。(父亲的事情,也是他告诉我的。)我没有挨打,从那晚过后,我生活在无尽的流言和最恶毒的脏话中),许多男生像幽灵一样总是在我身边,有意无意地说着“windows”(“窗户”被他们艺术为”“娼妇”座位左右的同学有意无意地挤兑我,女生用冷漠拒绝我。我成了一尊雕塑,沉默地坐在教室里,却高昂着头。我始终坚持了这样的信念:做人要有骨气。那一年,我没有和任何同学说过话,没有和老师讲过任何事,更没有和父母姐妹说过,我把自己冬眠起来,在最冷的南极,默默地舔着伤口。那年,我没考上重点高中,所有老师都叹息地说,早恋是罪魁祸首。我默默地承受了一切。现在别人总是说我是刺猬,实际上,刺猬的刺不是伤害别人,而是保护自己。那年,我十六岁。如花的年龄却经历了一场最无情的风雨。我彻底地对朋友失去了兴趣。从此习惯一个人走路,尽管很累,却不再遇到鬼。
三
如果爱是一种错误,那么这将是世上最美的错误。
如果恨是一种错误,那么爱是这种错误的罪魁祸首。
我一直是个优秀的孩子。小学时,从来都拿双百分。成绩永远第一,作文永远第一,朗诵演讲永远第一,绘画永远第一,乒乓球永远第一,连小时侯和小朋友打架也是第一。太多的第一,让我生活在光环中,以至忽视了别人的感受。当一个人太过强硬,象个金刚似的,她会在无形中对柔软的人,形成威胁和伤害。然后自己就会成为人民公敌,成为众矢之的。当千疮万孔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何罪之有。小学时,因为一直是班长的缘故,介入了很多事,得罪了很多人。所以尽管受尽老师千般宠爱,身边却没有一个朋友。记得每次开朝会,校长照例会表扬本周表现最好的学生的名字,当说到我的名字时,我习惯地听着,却尴尬地立在人群中,哀伤着心情。我在队伍中是那么的不协调,当同学们各自谈论着或快乐或悲伤的事情时,我像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只能在自己的内心事件思考着自己的事情。(我估计,就是从那时候,过多的压力,像千斤顶一样压在我身上,致使我的身高从那时起,几乎没有改变。小学时,我总站后面,随着年级的增长,我从队伍后面走到了前面。也许当一个人承受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思想会飞跃,可身体会退缩吧。)记得那时看过童话拇指姑娘,她是那么的快乐、勇敢、智慧、幸福。于是,我无数次的想象着变成拇指姑娘。“永远不要长大,成长会有忧伤。”
小学快毕业了,我报考了另一所中学,企图逃离这个黑暗了我童年的地方。可学校硬把我留了校,我考了全区第一名的成绩,却不能到中学读书,只能继续在小学里读初中。
就像是陷入了泥淖,人越挣扎越陷得深。宿命中,我是逃脱不了恶梦的。我以为我的沉默、低调、成熟会改变一切。可我又错了。冥冥中,一个人操纵了一切。他是我们的班主任。中师毕业,二十来岁,长得并不英俊,却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当开校的第一天上语文课的时候,我傻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和他打过乒乓球,我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且还故意到把球打进乒乓台的洞子,让他去拣。他以老师的身份命令我们拣,可我坚持不同意。大声地告诉他,不捡就不要打。记得他是红着脸钻进了乒乓台,调皮的我带着同学们爬上台子,去“骑矮子”弄得他脸更红了。最后他对我说“你读初中,不要落到我手上!”老天啊,我终于还是落到他的手上。他看着我,满脸深不可测的笑容。我不敢看他,我知道自己完了。“我们班的班长是xxx”他说出了我的名字。我满脸的羞愧、满怀的高兴和莫名的惊慌一瞬间都涌了出来。课后,我去找他,说不想影响学习,无法胜任班长的职务。他依然笑着,坚持让我当,说出任何事,他顶着,让我不要害怕,认真地去做。从此,我就像小学那样当起了一个好班长。(小学时,我总是第一个到校开门,最后一个检查清洁外加打扫清洁后回家。自己从来不睡午觉,而帮助了老师监管在教室里睡觉的同学。无论哪个同学生病,我都会带着一帮同学去看望,然后做好笔记,给他们抄。拣到一分钱也要上缴,拣到了上百元(那时的天文数字)也上缴。总是号召同学凑钱捐助孤寡老人,总是抽空去给老人洗脏衣服。(实际上我自己的衣服都是用洗衣机洗的。)初中,可能成熟了,就失去了小学时的童贞。我只是简单地维持着班上的秩序,严格地执行着学校的规定。有同学提早的把教室的灯打开了,我照例的去关掉,可有个男生又故意地把灯打开。于是我们有了小小的争吵。这时他出现了,非常生气地打了那男生一耳光。我们都震呆了,我满脸通红,不知所以。那次以后,流言像毒雾一样弥漫,同学们开始在背后议论我,说老师喜欢我,对我太偏心从那以后,我开始懂得羞涩,开始逃避他实际上,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上课的确太有激情,太幽默、生动、搞笑了,我们都在他的课得到了欢乐。(不可否认,我一直继承了他的教学模式。如果他有机会的话,肯定会成为全国最有创新精神的好老师)尽管羞涩,我仍然很认真地听着他讲的每一堂课。他总爱靠着我的桌子讲课,以至唾沫飞到我的书上,甚至脸上。为了表示不满,我故意地在桌边写上了粉笔字,他靠着的时候,西服沾上了粉笔灰。我们偷偷地笑着,他浑然不知。而后知道了,并没责怪我,只是用深邃的眼睛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我小时候怎么会那么的无里头,可能是继承了我父亲的基因。像个男孩子一样,我总是做一些很无里头的事情。比如小学时,经常故意地去踩大人的脚,然后若无其事的跑开。初中的同学上晚自习,我就故意丢纸团打他们。还经常带着同学去抢低年级同学的乒乓台。那时我近乎蛮横,可能这也是后来我遭遇全民攻击的一个原因吧。又可能是我太孤独了,所以总是做一些无里头的事情来自娱自乐。庆幸的时,我是那种特聪明的学生。从不做课外资料,从不加班,从没认真听完全堂课,却能考出数一数二的成绩。直到初中,我只知道疯狂地打乒乓球,疯狂地画画,疯狂地看课外书,疯狂地编故事,疯狂地看电视,疯狂地想象自己理想的生活。现在想来,那其实是一种逃避。逃避着孤独和寂寞。当父母吵架时,我流着泪画画,以至变得平静;当挨打受骂时,我躲起来啃小人书,以至变得高兴。最痛苦的是,受了委屈后,我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然后想象着自己理想的生活。理想的父母,理想的朋友结果我病了,每次生病,母亲总是骂骂咧咧,说我又要花钱治病。每次生病,父亲就背着我去看医生(直到初中,我都坚持要父亲背我看病)。每次生病,父亲总要给我煮荷包蛋,润润的,甜甜的,很好吃。直到现在,我都爱吃荷包蛋,一口气能吃四五个。怀儿子的时候,居然吃掉了十个。那时,这个世界,我唯一爱的人只有父亲。父亲像一座山,在我仰望他时,他护卫着我。他是一个不够言笑,并且脾气暴躁的人。但往往在狠狠打过我后,会给我讲一些做人处世的道理,然后会给我一些零用钱安慰我。记忆中,母亲从未给我们盖过被子,直到大学,父亲还在半夜的时候,来给我们盖被子。最后一次,是在我大一的时候,父亲加班到深夜回家,悄悄地来给我们盖被子。那晚我默默地流了很久的泪。因为我愧对父亲,因为实在无法再忍受孤独,我过早地交了男朋友,走上了现在的路。
另一个让我单纯地喜欢和崇敬的人,就是他。他的确太有搞笑的天赋了,在他的课堂,我无比的轻松和快乐。可当流言散开,我本能地逃避了。因为同学们都在背后说他“好色”说他喜欢和漂亮的女生聊天,嘻嘻哈哈、色咪咪地盯着她们看。说他“偏心”偏爱成绩好的,歧视成绩差的。我知道后,很难过,老师一直是我很喜欢,很尊敬的人。可发现他竟然真的喜欢看漂亮女生后,我感到很厌恶,自己也多了个心眼。记得有一次,他让我到他家里去抱作文本,像往常一样,我去了(我从来对工作是一丝不苟的)。我拖着下巴,在桌边等他批改剩下的几本作文。习惯性地出神,忽然我的脸被碰了一下,我醒过神来,他仍然笑嘻嘻地看着我。他的眼睛太深邃了,看得我满脸通红。我像惊弓之鸟,作文也没抱,一口气跑开了。从那以后,我看见他,总是躲得远远的。(现在想来,他也只是一个大男孩而已。那可能只是一种对可爱小女生的一种简单的亲近而已,但因为披上了“老师”这件神圣的袈裟,而使他必须皈依佛门,潜心教学。但小朋友多一点防范是必须的。)
而后不久,他调走了,凭借他的才华,他调到中学去了,那所学校出过镇里的很多名人。(也就是我当初想去的学校)我们刚进入初三的时候,他抛弃了我们。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相当严厉的老师。厚厚的镜片后,永远有着饿狼似的凶恶的眼神,声音总像雷声一样震耳欲聋,桌子总被拍得粉笔乱窜。我们都在背后叫他“周扒皮”而我最崇拜的老师被称为“王通宝”大家都觉得王老师上课太搞笑了,用成都人的话来说“保器”他走了,可生活仍然要继续。失去了这样一把保护伞,我的日子不再好过。我走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初三,地狱一样的日子,一直是我的恶梦。我逃避了近十五年的恶梦,第一次,我有勇气把它写出来。第一次真正敢于坦然的面对那些人和那些事。
四
孤独是人,寂寞是心。孤独只会让人觉得寒冷,而寂寞是苗人下的蛊,惟有忘情,才能止痛。
记得金庸神雕侠女中,杨过中毒,必须服食绝情草才能活命。深爱姑姑的他,怎能忘情。于是他选择死亡。可小龙女怎么忍心让他死呢,于是她选择了离开。给了他活着的理由。最终他服下了绝情草,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再见爱人。
人的孤独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在母亲漆黑的子宫里,看到的是黑暗和感受到的是孤独。可那是温暖的,因为母亲用整个生命温暖着孩子。而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不再孤独,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太多太繁杂,你无暇孤独。可当我走在茫茫人海中时,我总是感到莫名的寂寞和哀伤。在熟悉的城市,我永远是个寂寞的陌生人。我喜欢看行人的脸,因为在人群中,我会找到和我相同的东西,那就是熟悉的落寞感。也许多次的被朋友伤害,长久的家庭硝烟,长年的孤独,让我早已经习惯一个人走路,习惯呆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习惯冷眼看世,习惯冬眠在自己的洞里。走在大街上,我习惯在心里唱着忧伤的歌;在人群中,习惯想自己的事;像现在,在回忆中,习惯一个人写作,一个人画画。就连上早晚自习的时候,也习惯地看窗外,静静地呆在自己的世界。(从这一点来说,我不是一个好老师。但大部分时间,我尽量让自己在教室里走动,以避免自己走神,而尽一个老师的职责)
寂寞是一种心灵的寒冷、空虚。没有精神的灯照耀,没有爱情的滋润,没有亲情的包围。世上不寂寞的人不多,寂寞的人不计其数。像天上的星星,永远被黑暗包裹着,独自闪烁着自己的美丽,直到隐去。人从孤独中生,在寂寞中死。生命更像是那块顽石,来世上走一遭,痛苦一回,然后怅然离去。除此以外,似乎没有多的的意义。过程中的悲欢离合、冷暖明淡,至多成为后人遥远的祭奠。世界本是空虚的,寂寞了上万年,更何况人呢?人本是寂寞的,永远生活在自己的城,任春风妩媚,也敲不开封闭的门。
五
我的生命是属于黑夜的,万盏明灯也照亮不了黑暗的海洋。除非,我变成一个泡末,勇敢地冒出海面,迎着骄阳,灿烂地死去。
一直很喜欢金粉世家的主题曲暗香,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我会拼到爱尽头。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难忘缠绵细语时,用你笑容为我祭奠。让心在灿烂中死去,让爱在灰烬里重生。烈火烧过青草痕,看看又是一年春风。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你是那片花瓣,离开花朵的时候,暗香残留。我始终是那朵残美的花,独自寂寞着轮回。
你是我一生难忘的知己,惊人的相似,和相同的寂寞。都是精神至上的人,却永远在走孤寂的不归路。一旦精神的王国瓦解时,帝王总是带着尊严和美丽离去。海子在离海最近的地方结束了生命,固城杀掉了妻子自毁了,三毛忍受不了失去荷西的寂寞离开了,胡适、王国维这些大家们因时代的空虚,和苍白的精神世界而无奈地走了。连最没尊严的日本女优板岛爱也因为寂寞而自杀了。连最明智的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余虹也自杀了,死前在一个人的百年中写到:自杀不易,活着更难。
是的,自杀不易,活着更难。活着,就意味着,寂寞的蛊会不断地吞噬着你每个细胞,每寸肌肤,让你生不如死。繁华的背后,它虎视眈眈;快乐的时候,它悄然而至;悲伤的时候,它肆无忌惮。一天天,一点点地慢慢地嚼着你,直到你心衰力竭。有时候,我会感到心紧紧地被拧着的疼痛,可能就是蛊毒发作的时候。
自杀,这个念头,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想象过无数次,真正尝试过,是在一个停电的黑夜。母亲强行把我一头长发剪掉,再加上因为和姐姐打架,被姐姐和母亲狠狠地揍了一顿,我伤心地躲在阁楼上,点着蜡烛,看着镜子里美丽而苍白的脸,再想到自己长期的孤独和莫名的寂寞,我感觉自己似乎没有活着的理由,于是我想到了自杀。我找来剪刀,想像电视里的女主角一样,准备在手腕上划上一刀。我先轻轻地在手上化了几下,有点疼。我生来就是个怕痛的孩子,一想到万一自杀未遂,会很痛,或是我突然不想死了,这么黑的夜,谁来救我,我怯弱了。谢天谢地,我没有成功。太感谢母亲,给了我如此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以至无法承受疼痛,而重新活了过来。不然我就不会活到现在,不会经历以后的事情。从那以后,我不敢再去尝试自杀。当然现在我连想都不会想了。因为我发现虽然寂寞了无数个日子,可我依然热爱生活,并且深爱着孩子和亲人。当你的生命中有很多牵挂的时候,怎么会舍得死呢。
六
如果魔法真的有用的话,那么就让我成为一只萤火虫。在你需要的时候,我在黑暗中为你点燃一盏灯。因为你就是我的缩影。
我一直喜欢文字,深爱文字。因为当寂寞来时,它一直守侯在我身边。当痛苦时,只有它懂得倾听。可能这就是我们之所以能像博士他们一样。数字是他们的交集,文字和数字一样,充满了温情。
当拒绝和接受都会带来伤害,我选择了后者。可能很辛苦,可再怎么辛苦,生活始终有它自己的轨道。只要向着光明走,路人的眼光也会如太阳一样明亮。
我之所以选择接受,可能缘由高中的一些人和一些事
高中的时候,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一所陌生的学校,和一个奇特的班级。没有考上重点高中,母亲坚持让我出去打工。她听信了爷爷的话,说外面到处都是大学生。用她的原话来说“屙屎屙尿都能碰上大学生”(写到这里,突然觉得母亲太有语言天赋了。以前她老是叫我们“花花”什么大花花,二花花,小花花,我们都觉得特难听,可现在想来这个名字真的好有创意和深意。)我以只差几分而考上重点高中的成绩,走入了听说是装满了牛鬼蛇神的学校。当一次开全校朝会的时候,我的名字再次被校长说了出来。所有的人,甚至老师,都把眼光扫向了我。操场一片哗然。造化的手再次把我推进了恶梦的循环。父亲给我选了财会的专业,我默默地接受了。但在军训的时候,因为总是不合拍,我被军官单独喊到一边走,同学们放声大笑。我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于是我装病向老师请假,然后,我选了另一个专业,可以让我少读一年的专业,可以少面对一些冷漠和嘲笑。我到了新的班级,到班的时候,同学们都给予了我最热情的掌声。因为班主任再次强调了我的成绩,再次把我选为了班长。我沉默着,欲哭无泪。就这样,我开始了新的生活。这个班是名副其实的美人班。大多数人身材和长相几乎都是全校最牛的。而班长却是一个身材矮小,长相平凡,永远一头短发,稚气未脱的黄毛丫头。太戏剧了。我几乎成了全校的焦点人物。很多外班的同学都会在窗外来窥视,美人班的领导者,传说中的才女,校长口中的考上重点高中却选择读职业中学的我。更有甚者,高年级的一个女生,因为想知道我的尊容,而故意写了一封情书邀我去校门口。这是我生命中第一封情书,那娟秀的字迹吸引了我。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和虚荣心,我和同桌,一个班上最矮,最丑,却最善良的女生,我们一起去了校门口。等待的每分每秒都是那么的漫长,当然,男生没有出现,我被愚弄了。我却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向教室走去。突然,爆发了一阵吼声和唏嘘声。我终于明白了,原来那是高年级的同学的捉弄。记得我在看流星花园的时候,哭得淅沥糊涂,因为在那棵平凡的杉菜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不同的是,顽强、倔强、自尊的杉菜,最终征服了玩世不恭,帅得让人掉渣的贵族公子道明寺,而且有了一生的知己花泽类。可我什么都没有,除了空虚、寂寞、自卑与自尊和仍然高高在上的成绩和名誉外,我一无所有。我们学了近十门的专业课,我门门都考九十以上(每门100分),每年的奖学金,我一个人独占。我参加学校学生会的竞选,以精辟的演讲而入选为学生会主席,学校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最终让我当了学习部长。有时候,当你成为了一颗星,越是黑暗的地方越能让你发光。我就成了这样的一颗明星,很耀眼,但却孤独地高挂在黑夜中。唯一庆幸的是,感谢我的同桌,像影子一样,我们彼此靠近,彼此温暖着对方。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半后,她选择了打工,而我在一位老师的劝说下,走上了高考之路。她是我生命中遇到的第二位好老师,和我母亲一样有着胖胖的体形,却拥有母亲所不具备的威严和智慧。我和她走得很近,在这个杂草丛生的地方,她是一棵树,我仰望着她的身影,向光明的地方行走。客观一点来说,我那些美丽的同学们,她们除了不具备文化素质和内涵以外,她们是相当美丽、可爱和单纯的。她们尽情地炫耀着自己的资本,不断地俘虏着各种男生。她们或爱或恨,或哭或笑,或离或散,对我基本不构成伤害。因为我们存在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我拒绝早恋,我立志做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青莲。在两年的时间,我也有着自己的艳遇。一名男生,将我堵在上厕所的路上。我害怕但理智地拒绝了他。又一名有才的男生,为我画像,却未捕获到我的心。还有一名男生,在我上自习的时候,总是徘徊在窗前,最后无奈地偷走了我的照片。有一个异性朋友,直到现在,我都无法释怀。那一段迷失的岁月,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坦然。所以,我无法坦然地记下那段日子和那份复杂的感情。之所以不敢面对,是因为我从不敢相信,那个女孩居然是自己。居然会迷失。居然为了一个丝毫不值得喜欢的人而迷失。我永远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那么的喜欢我,却眼睁睁地看着我走向深渊。为了所谓的兄弟情感,他和他的哥哥都伤害了我。尽管他用血写的誓言,丝毫没有打动我的心。我终于还是逃开了,远远的。我不再和他说话,甚至连看他一眼都觉得厌恶。那个善良愚忠的男孩子啊,实际上是我生命中最让感到温暖的人。一个真的可以为我生,为我死的男孩子。永远忘不了的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把我冰冷的手,放进他暖和的手中,一直握着,直到我把手抽开;永远记忆的是,在我生病的时候,他为我洗脚,甚至买女性用品。就这样一个朋友,我却放弃了他。因为他的欺骗。他明知道他哥哥脚踏两只船,却把我蒙在鼓里。也许他只是单纯地想像个哥哥一样,默默地守护我,但他的怯弱却深深地伤害了我。因为我真的是把他当朋友来看的,我付出的不是爱情,而是对亲人的信赖。朋友的伤害,远远别敌人的伤害更让我痛心和恐惧。所以我最终选择了逃离。(两年前,他费劲心思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他已经成为了百万富翁。当他频繁地给我打电话,频繁地发短信,并邀我去他的城市的时候,我最终拒绝了。这份友谊,太过厚重,我怕承担不起。我知道我再次伤害了他,也许是我自己太自私,为了避免自己不受伤害,却不惜伤害别人。)
七
逝去的日子,我笑看落花。
这是我给他写的告白信的第一句。高中第二年,我深深的爱上了他。一个表面冷漠,却内心真挚的男孩。有点类似花泽类。有点内向,甚至自闭。是的,那不是喜欢,是爱。我第一次知道了爱情的滋味。总是捕捉有着长发飘飘的身影,总是喜欢看穿白色风衣的男孩,总是找借口路过他的教室,总是小心翼翼地打听他的事情。可他非常冷漠,离我很远很远,而实际上,我非常矜持,因为自己的骄傲,而掩饰着自己的感情。直到我生病,大病过后,我鼓起勇气,给他写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封情书。我已经决定,不再爱他,让那疯狂的暗恋见鬼而去。在我将要大彻大悟的时候,他竟然来找我了。这样,我们成为了朋友。保持着单纯的距离。但每次都是我主动的约他,这让我感觉很累。我们的距离,总是若及若离。他永远走在我的前面,我永远很辛苦地跟在后面。我们在一起聊天,他永远只是倾听。我们一起看星星,他永远只是漫不经心。但无论他怎么冷漠,坐在他脚踏车后面,我很快乐。第一次牵手的时候,我幸福无比。甚至我不远千里,离开家,大年初几,去找他,他却把我留在朋友家,我也从没怨怪过他。尽管,我在雪地里傻傻等了好几个小时,他来了一会又匆匆离去,我仍然感觉甜蜜。可能得不到的东西,是最美的东西;得不到的感情,是最刻骨铭心的爱情。最后,他离开了我,去创造他的事业。而我又回到了孤独的起点。只是比以前更哀伤。因为思念和寂寞的蛊,不断地发作。因为想念,我常常流着泪睡去又醒来,甚至上了大学。我仍然自闭在思念和寂寞的空间
八
时间在变,地点在变,年龄在变,那些人和那些事情都在变,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一如继往地寂寞着。当人一旦形成了某种可怕的习惯,这种习惯就会占据你的灵魂,成为你的主宰。像毒品一样,无数的人为它而迷失。当寂寞成为了一座城的时候,我也成了它忠实的捍卫者。那些寂寞岁月的往事,也成为了这坐城的沙砾。
也许风过而无痕
回忆已成一种习惯
而思念如拉满弓的弦
间不容发地
在寂寞的边缘
2009。2。9(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