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丛林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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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普国东北部原始雨林。
夏曦三人已在这密林里走了2天时间,却始终未能找到出路,而兰若对此也莫可奈何。
之前她说的后山另有出路,也是在童年时候听村里人说起,自己并未走过,因此也就没办法做向导,带他们出山。
话说前两天,兰若刚从昏睡中醒来,听夏曦告诉她说自己中的降头术,已被寺院高僧化解,心里着实欣喜了一阵。
可当她问起那间寺庙,以及帮她解咒的那位住持时,夏曦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这一切别说兰若听后觉得荒诞不经,就连夏曦自己也觉得似梦非梦。
要不是兰若和乐乐都还记得入庙吃饭的事,他绝不会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不过虽说兰若的降头术已解,可她之前的枪伤却已经2天没换药了,伤口稍稍有些发炎,目前来说问题还不大,但若继续困在这密林中,后果就不好说了。
而对于同样身负枪伤的夏曦,情况却迥然不同。他那处枪伤,之前还有些隐隐作痛,可现在却完全感觉不到了,就好像跟那座神奇的寺庙一起消失了一样。只是这些天他的注意力,全都在寻找出路上,并没仔细查看过,更何况他现在心里最担心的还是乐乐,怕她在雨林中生病,一旦生病那就只能等死。
时近傍晚,三人饥肠辘辘,但是谁也不想再吃那些酸涩难咽的野果了。于是夏曦同兰若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去打些野味来吃。
尽管之前兰若也曾猎杀过一只猴子,可夏曦实在没办法下嘴。
以前他在网上搜查食谱的时候,就知道猴脑这玩意算是一道奇珍,在炎夏国南方有的人就尤其爱吃。
可当他亲眼目睹兰若一脸轻松,动作麻利地拎着个“小人”,剥皮去脏时,顿时有些泛恶欲吐,那画面的冲击力委实太大,也太过毁人三观。
夏曦惨白着脸,直接抱起乐乐远远躲开,并捂住乐乐的眼睛不让她看,怕给她留下什么童年阴影......
有了前面这一出,夏曦这次无比认真的拜托兰若,千万不要再弄只猴子来了,哪怕最后打不着,饿一顿也认了。
与她达成共识后,夏曦便拿着手枪和乐乐去寻找野生菌类,另外收集些干柴用来生火,兰若则拿着AK47负责去狩猎,相互间说好,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随便开枪,毕竟后面还有追兵。
但这话更多的其实是夏曦提醒自己的,因为就以兰若的身手来说,一把短刀在身,基本也就足够了,像之前猎杀的那只猴子,也仅是她用削尖的树枝投掷所得。
待兰若远去后,夏曦便带着乐乐开始在周边转悠。要说身处在这荒蛮的原始密林,成年人总是警惕居多,时刻都在戒备着毒蛇猛兽之类的潜在危险,可对乐乐这种年龄段的小孩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天然乐园。
“夏叔叔快来看,这个好漂亮,能吃吗?”满脸草绿色的乐乐,突然发现一株好大的蘑菇,顿时激动的不行,跺着双脚招呼道。
她脸上的草绿色,是前些天兰若找的一种驱蚊草涂抹所致。这种草揉烂以后,涂抹在全身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能防止蚊虫叮咬,避免感染寄生菌。
由于它驱虫效果的确很好,因此三人也就一直没有清洗。当然,在这种地方,对于个人卫生什么的,大家也就只能将就了。
“嗯,你先采下来吧,一会拿回去给阿姨看看。”
“夏叔叔,这里还有。”
“好,你慢慢采,别跑远了。”
“知道。”
夏曦一边捡着干枝,一边叮嘱着乐乐,怕她不知深浅,被好奇心驱使着乱跑,回头再碰上什么危险。
时间一晃半小时过去了。当夏曦终于收拾好一捆干柴后,猛然发现似乎很久没听到乐乐的大呼小叫了。
“乐乐?你在哪?快回来,叔叔带你回去做好吃的……乐乐?”
夏曦喊了几声,四周空空荡荡,并没有回应。他心里开始有些焦急,连忙放下干柴,四处搜寻起来。
天色越来越暗,夏曦也愈发的紧张。他以干柴堆为圆心,一圈一圈地扩大着搜寻范围。可十多分钟后,仍旧一无所获,甚至在他连番叫喊下,也听不到乐乐的回应。
夏曦越想越怕,浑身不由自主的开始冒汗。这要是天色完全黑下来,乐乐一旦迷失,那就太危险了,这么小的孩子,很容易成为猛兽猎食的对象。
正当他惶惶不安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30米的地上,有一只粉红色的运动鞋,那正是乐乐脚上的……
“她……遭到袭击了?为什么没听到她叫喊……她……”夏曦一下愣住了,鼻子酸的不行。
“吓~哈哈哈,夏叔叔被吓到了吗?”
“乐……你别动,别动……”
“怎么了?我……”
“砰砰~砰~”
连续三枪,惊得周边小动物们一阵吱吱乱叫。乐乐更是被吓的抱住脑袋,瘫坐在地上惊声尖叫。
原来,刚才乐乐突然从树后跑出来的时候,树上一只成年花豹,正伺机下扑。夏曦二话没说,直接拔出手枪朝其射击。
但那豹子动作太快,夏曦连发三枪,也仅是打中了它的屁-股。那豹子落地后,迅速钻进旁边的灌木丛中,逃匿而去。
夏曦又惊又怕,跑过去一把抱起乐乐,在她小屁-股上,狠狠地拍打了两下。
小乐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虽然她并没看见下扑的豹子,但光是看着夏曦朝她开枪,就把她吓傻了。
这会儿再被夏曦一打,情绪立马控制不住了。她原本就是想和夏曦开个玩笑,想看看自己失踪后,这位夏叔叔会有什么反应,结果却惹来一顿惊吓,心里顿时委屈到了极点。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乱跑什么?叫你你也不回,再敢这么做,下次我就不找你了,就把你一个人丢在山里喂野兽……”
“呜~坏蛋,呜~我要找我爸爸,你们都是坏蛋……呜……你们谁都不喜欢我……”小乐乐在夏曦身上又踢又抓,像个野蛮的小兽。
夏曦骂完,也不顾她挣扎,直接一手把乐乐挟夹在胳膊下,弯腰捡起了那只被她故意丢下的粉色运动鞋,返回了之前的聚集地。
空地上,兰若早已返回,刚才的枪声,让她顾不得继续狩猎,直接拎着东西循声找来,这会儿她看着夏曦怀里又蹬又叫的乐乐,愕然问道:
“你们,被袭击?”
“嗯,差点!就这孩子闹的恶作剧,引来一头花豹,被我开枪打跑了。”
“不是我引来的,你瞎说……呜……你瞎说,你是坏蛋……我让阿姨打死你……呜……打死你这个坏蛋……呜……”
夏曦一听,心里是又好笑又可气。敢情在小家伙心里,这疯娘们才是她的最大靠山,兼作她的终极武器!
常言道:小鬼怕恶人。说的真是一点没错。想来自己早已被小丫头发了好人卡,自然也就沦为了可以被她骑在头上,肆意欺负的对象。
这不,夏曦刚把乐乐放到地上,小家伙就立刻窜到了兰若身后,露出个大花脸,恶狠狠地朝夏曦呲牙示威。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两人的关系不再那么空洞,一切都变的真实起来,而夏曦也更加有了为人父母的感觉。
夏曦无奈地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小粉鞋,往兰若身旁一放,便兀自转身,去了之前捡柴火的地方,把扔在那边的干柴,和20多个野山菌,一起拿了回来。
然后他便开始着手料理兰若狩猎回来的野味。
这次狩猎的成果颇丰,打了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本来兰若还想帮忙,不过被夏曦善意拒绝了,让她看好乐乐就行。
见他这么说,兰若也乐得轻松,坐在地上和乐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对于烹制野味,夏曦还是颇有经验的,主要是小时候他和高强、安歌三人,没少捉人鸡鸭拿来填肚。时间久了,三人的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烹制手法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其实说到烹煮,在夏曦看来,无非就是控制火候,合理调协食材的味道,再加上拿捏其熟化的程度。
而孔夫子在《大学》开篇所讲的: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
这番话用在烹煮上,也是极为恰当的,因为除了度的把控之外,处理食物的先后顺序,也正是食物最终美味与否的关键。
因此夏曦并不着急点火烧烤,他先是在地上挖了个洞,然后把山鸡掏去内脏后,将兰若挑出来的蘑菇填塞进内膛,用来吸收腥味,增添鲜香;接着又用芭蕉叶把鸡裹好,也不去毛,直接埋在了刚挖好的土洞里,重培新土后,才开始在上面架柴生火。
等火势渐旺后,夏曦把兔子整只剥皮去脏,用两只树杈分别插上皮毛和兔身,在火上小心的把表面血水收干;其后,用内里烘干的皮毛重新包裹切块的兔肉,同时还扔进几个蘑菇,并用撕成细缕的树皮缝合开口,架在火上翻滚炙烤。
兔肉原本就没多少脂肪,直接烘烤,容易发硬,这样处理后的兔肉,能有效锁住水分,令其鲜嫩多汁,吃的时候才不会干柴难啃。
一个小时后,整片空地香气四溢。顿时让吃了多天野果的三人垂涎欲滴,各自的肚子里的馋虫争先恐后地鸣叫起来。
兰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趣的做法。虽然没有盐和其他调味料,但一口下去,那味道简直是从她出生到现在,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没有之一。
小乐乐更是完全抛弃了之前的“仇怨”,大口大口地撕咬着。原本她一个兔腿下肚,就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可等那只山鸡出炉的时候,乐乐后悔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竟又硬生生啃了个鸡腿,才算了事。
这会儿她躺在兰若腿上,腆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直哼哼。
明月当空,柴薪火旺。没过多久,乐乐便开始昏昏欲睡,不过她又吵吵着要听故事,但拒绝夏曦讲,非要兰若讲给她听。
兰若被逼得没办法,便操着半生不熟的炎夏话,开始给她讲起了故事:
“从前,有一位大师,两只脚,得了病,就吩咐两位徒弟,每人,一只脚,给他按-摩。
两个徒弟,都想讨好大师,所以相互,有了嫉妒心。
有一天,大徒弟外出,二徒弟就把大徒弟,负责的腿,用石头砸断。
大徒弟,回来一看,十分愤怒,又把二徒弟负责的腿砸断。
结果,大师,两条腿,全部砸断。”
“……”
“……”
“哈哈哈……”
“哈哈……啊哈哈哈……”
……
迦普国东北部原始雨林。
夏曦三人已在这密林里走了2天时间,却始终未能找到出路,而兰若对此也莫可奈何。
之前她说的后山另有出路,也是在童年时候听村里人说起,自己并未走过,因此也就没办法做向导,带他们出山。
话说前两天,兰若刚从昏睡中醒来,听夏曦告诉她说自己中的降头术,已被寺院高僧化解,心里着实欣喜了一阵。
可当她问起那间寺庙,以及帮她解咒的那位住持时,夏曦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这一切别说兰若听后觉得荒诞不经,就连夏曦自己也觉得似梦非梦。
要不是兰若和乐乐都还记得入庙吃饭的事,他绝不会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不过虽说兰若的降头术已解,可她之前的枪伤却已经2天没换药了,伤口稍稍有些发炎,目前来说问题还不大,但若继续困在这密林中,后果就不好说了。
而对于同样身负枪伤的夏曦,情况却迥然不同。他那处枪伤,之前还有些隐隐作痛,可现在却完全感觉不到了,就好像跟那座神奇的寺庙一起消失了一样。只是这些天他的注意力,全都在寻找出路上,并没仔细查看过,更何况他现在心里最担心的还是乐乐,怕她在雨林中生病,一旦生病那就只能等死。
时近傍晚,三人饥肠辘辘,但是谁也不想再吃那些酸涩难咽的野果了。于是夏曦同兰若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去打些野味来吃。
尽管之前兰若也曾猎杀过一只猴子,可夏曦实在没办法下嘴。
以前他在网上搜查食谱的时候,就知道猴脑这玩意算是一道奇珍,在炎夏国南方有的人就尤其爱吃。
可当他亲眼目睹兰若一脸轻松,动作麻利地拎着个“小人”,剥皮去脏时,顿时有些泛恶欲吐,那画面的冲击力委实太大,也太过毁人三观。
夏曦惨白着脸,直接抱起乐乐远远躲开,并捂住乐乐的眼睛不让她看,怕给她留下什么童年阴影......
有了前面这一出,夏曦这次无比认真的拜托兰若,千万不要再弄只猴子来了,哪怕最后打不着,饿一顿也认了。
与她达成共识后,夏曦便拿着手枪和乐乐去寻找野生菌类,另外收集些干柴用来生火,兰若则拿着AK47负责去狩猎,相互间说好,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随便开枪,毕竟后面还有追兵。
但这话更多的其实是夏曦提醒自己的,因为就以兰若的身手来说,一把短刀在身,基本也就足够了,像之前猎杀的那只猴子,也仅是她用削尖的树枝投掷所得。
待兰若远去后,夏曦便带着乐乐开始在周边转悠。要说身处在这荒蛮的原始密林,成年人总是警惕居多,时刻都在戒备着毒蛇猛兽之类的潜在危险,可对乐乐这种年龄段的小孩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天然乐园。
“夏叔叔快来看,这个好漂亮,能吃吗?”满脸草绿色的乐乐,突然发现一株好大的蘑菇,顿时激动的不行,跺着双脚招呼道。
她脸上的草绿色,是前些天兰若找的一种驱蚊草涂抹所致。这种草揉烂以后,涂抹在全身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能防止蚊虫叮咬,避免感染寄生菌。
由于它驱虫效果的确很好,因此三人也就一直没有清洗。当然,在这种地方,对于个人卫生什么的,大家也就只能将就了。
“嗯,你先采下来吧,一会拿回去给阿姨看看。”
“夏叔叔,这里还有。”
“好,你慢慢采,别跑远了。”
“知道。”
夏曦一边捡着干枝,一边叮嘱着乐乐,怕她不知深浅,被好奇心驱使着乱跑,回头再碰上什么危险。
时间一晃半小时过去了。当夏曦终于收拾好一捆干柴后,猛然发现似乎很久没听到乐乐的大呼小叫了。
“乐乐?你在哪?快回来,叔叔带你回去做好吃的……乐乐?”
夏曦喊了几声,四周空空荡荡,并没有回应。他心里开始有些焦急,连忙放下干柴,四处搜寻起来。
天色越来越暗,夏曦也愈发的紧张。他以干柴堆为圆心,一圈一圈地扩大着搜寻范围。可十多分钟后,仍旧一无所获,甚至在他连番叫喊下,也听不到乐乐的回应。
夏曦越想越怕,浑身不由自主的开始冒汗。这要是天色完全黑下来,乐乐一旦迷失,那就太危险了,这么小的孩子,很容易成为猛兽猎食的对象。
正当他惶惶不安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30米的地上,有一只粉红色的运动鞋,那正是乐乐脚上的……
“她……遭到袭击了?为什么没听到她叫喊……她……”夏曦一下愣住了,鼻子酸的不行。
“吓~哈哈哈,夏叔叔被吓到了吗?”
“乐……你别动,别动……”
“怎么了?我……”
“砰砰~砰~”
连续三枪,惊得周边小动物们一阵吱吱乱叫。乐乐更是被吓的抱住脑袋,瘫坐在地上惊声尖叫。
原来,刚才乐乐突然从树后跑出来的时候,树上一只成年花豹,正伺机下扑。夏曦二话没说,直接拔出手枪朝其射击。
但那豹子动作太快,夏曦连发三枪,也仅是打中了它的屁-股。那豹子落地后,迅速钻进旁边的灌木丛中,逃匿而去。
夏曦又惊又怕,跑过去一把抱起乐乐,在她小屁-股上,狠狠地拍打了两下。
小乐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虽然她并没看见下扑的豹子,但光是看着夏曦朝她开枪,就把她吓傻了。
这会儿再被夏曦一打,情绪立马控制不住了。她原本就是想和夏曦开个玩笑,想看看自己失踪后,这位夏叔叔会有什么反应,结果却惹来一顿惊吓,心里顿时委屈到了极点。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乱跑什么?叫你你也不回,再敢这么做,下次我就不找你了,就把你一个人丢在山里喂野兽……”
“呜~坏蛋,呜~我要找我爸爸,你们都是坏蛋……呜……你们谁都不喜欢我……”小乐乐在夏曦身上又踢又抓,像个野蛮的小兽。
夏曦骂完,也不顾她挣扎,直接一手把乐乐挟夹在胳膊下,弯腰捡起了那只被她故意丢下的粉色运动鞋,返回了之前的聚集地。
空地上,兰若早已返回,刚才的枪声,让她顾不得继续狩猎,直接拎着东西循声找来,这会儿她看着夏曦怀里又蹬又叫的乐乐,愕然问道:
“你们,被袭击?”
“嗯,差点!就这孩子闹的恶作剧,引来一头花豹,被我开枪打跑了。”
“不是我引来的,你瞎说……呜……你瞎说,你是坏蛋……我让阿姨打死你……呜……打死你这个坏蛋……呜……”
夏曦一听,心里是又好笑又可气。敢情在小家伙心里,这疯娘们才是她的最大靠山,兼作她的终极武器!
常言道:小鬼怕恶人。说的真是一点没错。想来自己早已被小丫头发了好人卡,自然也就沦为了可以被她骑在头上,肆意欺负的对象。
这不,夏曦刚把乐乐放到地上,小家伙就立刻窜到了兰若身后,露出个大花脸,恶狠狠地朝夏曦呲牙示威。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两人的关系不再那么空洞,一切都变的真实起来,而夏曦也更加有了为人父母的感觉。
夏曦无奈地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小粉鞋,往兰若身旁一放,便兀自转身,去了之前捡柴火的地方,把扔在那边的干柴,和20多个野山菌,一起拿了回来。
然后他便开始着手料理兰若狩猎回来的野味。
这次狩猎的成果颇丰,打了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本来兰若还想帮忙,不过被夏曦善意拒绝了,让她看好乐乐就行。
见他这么说,兰若也乐得轻松,坐在地上和乐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对于烹制野味,夏曦还是颇有经验的,主要是小时候他和高强、安歌三人,没少捉人鸡鸭拿来填肚。时间久了,三人的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烹制手法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其实说到烹煮,在夏曦看来,无非就是控制火候,合理调协食材的味道,再加上拿捏其熟化的程度。
而孔夫子在《大学》开篇所讲的: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
这番话用在烹煮上,也是极为恰当的,因为除了度的把控之外,处理食物的先后顺序,也正是食物最终美味与否的关键。
因此夏曦并不着急点火烧烤,他先是在地上挖了个洞,然后把山鸡掏去内脏后,将兰若挑出来的蘑菇填塞进内膛,用来吸收腥味,增添鲜香;接着又用芭蕉叶把鸡裹好,也不去毛,直接埋在了刚挖好的土洞里,重培新土后,才开始在上面架柴生火。
等火势渐旺后,夏曦把兔子整只剥皮去脏,用两只树杈分别插上皮毛和兔身,在火上小心的把表面血水收干;其后,用内里烘干的皮毛重新包裹切块的兔肉,同时还扔进几个蘑菇,并用撕成细缕的树皮缝合开口,架在火上翻滚炙烤。
兔肉原本就没多少脂肪,直接烘烤,容易发硬,这样处理后的兔肉,能有效锁住水分,令其鲜嫩多汁,吃的时候才不会干柴难啃。
一个小时后,整片空地香气四溢。顿时让吃了多天野果的三人垂涎欲滴,各自的肚子里的馋虫争先恐后地鸣叫起来。
兰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趣的做法。虽然没有盐和其他调味料,但一口下去,那味道简直是从她出生到现在,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没有之一。
小乐乐更是完全抛弃了之前的“仇怨”,大口大口地撕咬着。原本她一个兔腿下肚,就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可等那只山鸡出炉的时候,乐乐后悔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竟又硬生生啃了个鸡腿,才算了事。
这会儿她躺在兰若腿上,腆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直哼哼。
明月当空,柴薪火旺。没过多久,乐乐便开始昏昏欲睡,不过她又吵吵着要听故事,但拒绝夏曦讲,非要兰若讲给她听。
兰若被逼得没办法,便操着半生不熟的炎夏话,开始给她讲起了故事:
“从前,有一位大师,两只脚,得了病,就吩咐两位徒弟,每人,一只脚,给他按-摩。
两个徒弟,都想讨好大师,所以相互,有了嫉妒心。
有一天,大徒弟外出,二徒弟就把大徒弟,负责的腿,用石头砸断。
大徒弟,回来一看,十分愤怒,又把二徒弟负责的腿砸断。
结果,大师,两条腿,全部砸断。”
“……”
“……”
“哈哈哈……”
“哈哈……啊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