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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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的抚慰下,睡意再次袭来,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合上眼的时候,他听见她沙哑的声音悄悄响起。
“那头熊,真的很大,你怎么敢?”
回想起当时的情况,仍让他觉得胆寒,波恩沉默半晌,才缓缓开口。
“棕熊平常不会进村子里觅食,人类有刀剑、斧头,并不友善,那只熊一定是饿疯了,才会袭击村庄,如果我不阻止牠,会死更多的人,这里就算有人能活下来,也没有人敢再来此开垦。”
他舔着干涩的唇,深吸口气,再道:“骑士之所以是骑士,是因为骑士能提供武力保护人们。骑士和农民,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们种田,我们提供武力的保护,如果这个时候逃跑,将来谁还愿意相信我?”
她愣住,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想。
直到这时,她才晓得,原来初相识时,他表现出来的那些阶级意识,只是一种假象。他假装成他的兄弟西蒙,但这个男人从来不曾认同过贵族和农奴之间不平等的阶级关系。
或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农奴,所以更能了解体会人们的痛苦。
于是,原本想叫他下次还是先保住自己的劝告,停在了唇边。
她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丢下那些老弱妇孺先跑。
他不是那样的人。
所以,她没再多说,只是对这个男人,更加的心疼。
就在这时,他抬手覆握住她环在他腰上的小手,她翻转手掌,反手握住他的手。
两人之间,再无言语,却莫名安心。
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变得更加深沉,没有多久就再次睡着,不由自主的,她消消汲取包多原本属于他的疼痛,偷偷加速治愈他的伤口。
这些村子,看起来都很像。
几栋简陋的小屋,一条供水的小溪,一间共享的谷仓,一间打铁铺,一间小教堂。
人们的住家前后一定会开垦自家菜园,还有一间小棚子和木条搭成的畜栏,好养鸡鸭。
稍微有钱的人家,还会有好几头猪牛羊,小孩子每天一早起来,就要去收集动物的粪便,把它和拔起来的干草和泥土混在一起,做成堆肥,然后再去放牧牛羊,天气好的时候,早上把羊群和牛赶去草地上,把猪赶到森林里,天气要是不好,那就得去弄草粮回来给牲畜吃。
今天,是个好天气,不过这村子所有的牲畜早已被吃得精光,如今畜栏里什么也没有,只有泥巴和不知多久没换的干草,和那只死里逃生的鸡。
今年初春,若不是遇见凯,他差点把马也宰来吃了。
波恩坐在树荫下,看着眼前人们在那被风吹得如浪一般的麦田里工作。那些村民们,一边工作,也一边远远的偷看着他,不敢靠近打扰。
至少田里已经长出了麦子,他看着那只母鸡啄食着地上小虫,牠现在每天都会下蛋,他应该要叫人到城堡再弄只公鸡来,这样这村子就会有小鸡了,然后很快那些空荡荡的畜栏就会再次充满动物。
那只黑背黄腹的大狗蜷坐在他脚边,自从几天前,他把吃过的骨头给牠啃之后,他去哪儿,这狗都跟着他;并非他真的有力气到处乱走,否则早就骑马回城堡去了。
在她的照顾下,虽然他复原得很快,还是无法跑跳,只是他在屋子里关了好几天,实在需要出来透口气。
话说回来,他真的觉得今天的情况又比昨天好上许多,早上凯帮他清洗伤口换药时,他能看见他胸前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大半。
在这村子养伤的日子十分悠闲,有时他甚至会兴起,就算他不回去当领主,干脆领块地,就和凯一起找个地方落脚,就当个农夫也不错的念头。
可是,他心底清楚,如果他丢下那烂摊子,后面接手的人,很快就会再次恢复农奴制度。
无论如何,至少他有凯。
看着不远处那个在屋子旁晒衣服的女人,他胸口微暖。
那一天,她什么也没说,他也没有追问。
过去几年,在战场上打滚,他受过伤,很多次伤。
他知道,他的伤好得太快了。
每次她触碰他,身上那些疼痛就会降低、减少,甚至消失无踪。
我不是女巫。
她说过至少上百遍了,之前他也不相信有女巫的存在。
我从来没有害过人。
他将她从火刑架上救下来时,她这么说。
他当时没有多想,可不只是那些药草、酊剂,让他的伤口好得如此迅速,他差点被那头熊刨挖出心脏,但才几天时间,他已经能下床走动了。
他不知道她对他做了什么。
也许他应该害怕,但就如她所说,她从来没有害过人,一直以来,她都在救死扶生,她照顾他的人,也照顾他。
或许他该追问,可他发现,就算她真的是女巫,他也不在乎。
她是他的妻子,而且她会留在他身边,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她不想说,他不会问。
我的爱。
他在半梦半醒间,听到她这么说,但等他清醒之后,她虽然告诉他,她不会离开他,却不曾再以那方式称呼他。
那让他有些小小的困扰,怀疑那只是他的错觉。
而这,才是他真的想问清楚的事,却又不想真的开口。
就在这时,那个从威尼斯来的男人出现了,走到她身边,和她说话,把一个篮子交给了她。
苏里亚。
她告诉他,那男人叫苏里亚,那天她来时,她的阿姨不想让她独自穿越森林,所以让这仆人跟着她过来。
这男人每天都会进入森林,带回一些她需要的药草。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家伙不只是个仆人。
风在这时又吹拂而过,男人略微移动了身体,就那么刚刚好的,为她挡住了风。
一瞬间,波恩心头陡地一跳。
忽然领悟,这个男人待她不像是在下对上的关系,更像是在保护与照顾,她待他也不像是对待仆人,她完完全全的信赖着那家伙。
不管那男人给她什么,她都全然接受。
波恩知道,她以前住在威尼斯,这家伙也是。
她和他早就相识,是熟人,这没什么,可他还是有些不安。
我的爱。
她这么说过,还是那只是他的幻觉?
那男人转身走开,翻身上了一匹马,走了。
他会再回来,波恩知道,那像伙天天都来,他怀疑他每天往返城堡与这村子,那男人晚上没有睡在这里。
凯目送他远去,这才把干净的衣服收到洗衣盆里,进屋去。
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
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道牠是打哪儿来的,也许牠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牠才到处流浪。
这年头,连狗也没好日子过,大部分的动物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牠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
可能牠体型颇大,警觉心也很高,又很聪明。
他发现,牠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子,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
狗是比人类更敏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跳得更远,牠也够聪明的知道要避开陷阱。
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牠几乎是无敌的。
如今回想起来,牠虽然体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牠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部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物,那头熊会出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
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露出牠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红色的长舌头。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来跟在他身后。
“穆勒,那头熊的头骨在哪?”
“和皮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头的空地。
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子的棕色熊皮,还有被晾在竿子上的头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来吃了,包括头骨里的肉,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头骨丢了,而是把肉剃干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干。
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勃勃,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
他对标本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没有阻止他们。
他把挂在竿子上的棕熊头骨拿了下来,因为用滚水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头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道,可牠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
他检查牠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
“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
朗格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子里出来。
“这头熊还很年轻。”波恩把头骨朝他们扔去“看牠的牙齿!”
穆勒接住那颗头骨,不解:“牙齿怎么了?”
“太多了,这头熊很年轻。”波恩边说,边将那整张熊皮拉起来检查:“而且牠该死的太瘦了。”
“太瘦了?大人你开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说:“那家伙大得像座小山。”
“牠太瘦了,和牠的骨架相比,牠应该有更多的肉,现在是秋天,熊要准备冬眠,会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牠是因为太老了,无法猎捕到食物,才袭击村子,但牠的牙齿还很完整,每一颗都在——”
穆勒一愣,发现手上捧着的头骨,上头每一颗牙齿都在,没有一颗掉落。
“该死!”波恩停了下来,再次咒骂出声。
虽然这熊皮已经被安德生刷洗过,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迹。
在她的抚慰下,睡意再次袭来,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合上眼的时候,他听见她沙哑的声音悄悄响起。
“那头熊,真的很大,你怎么敢?”
回想起当时的情况,仍让他觉得胆寒,波恩沉默半晌,才缓缓开口。
“棕熊平常不会进村子里觅食,人类有刀剑、斧头,并不友善,那只熊一定是饿疯了,才会袭击村庄,如果我不阻止牠,会死更多的人,这里就算有人能活下来,也没有人敢再来此开垦。”
他舔着干涩的唇,深吸口气,再道:“骑士之所以是骑士,是因为骑士能提供武力保护人们。骑士和农民,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们种田,我们提供武力的保护,如果这个时候逃跑,将来谁还愿意相信我?”
她愣住,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想。
直到这时,她才晓得,原来初相识时,他表现出来的那些阶级意识,只是一种假象。他假装成他的兄弟西蒙,但这个男人从来不曾认同过贵族和农奴之间不平等的阶级关系。
或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农奴,所以更能了解体会人们的痛苦。
于是,原本想叫他下次还是先保住自己的劝告,停在了唇边。
她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丢下那些老弱妇孺先跑。
他不是那样的人。
所以,她没再多说,只是对这个男人,更加的心疼。
就在这时,他抬手覆握住她环在他腰上的小手,她翻转手掌,反手握住他的手。
两人之间,再无言语,却莫名安心。
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变得更加深沉,没有多久就再次睡着,不由自主的,她消消汲取包多原本属于他的疼痛,偷偷加速治愈他的伤口。
这些村子,看起来都很像。
几栋简陋的小屋,一条供水的小溪,一间共享的谷仓,一间打铁铺,一间小教堂。
人们的住家前后一定会开垦自家菜园,还有一间小棚子和木条搭成的畜栏,好养鸡鸭。
稍微有钱的人家,还会有好几头猪牛羊,小孩子每天一早起来,就要去收集动物的粪便,把它和拔起来的干草和泥土混在一起,做成堆肥,然后再去放牧牛羊,天气好的时候,早上把羊群和牛赶去草地上,把猪赶到森林里,天气要是不好,那就得去弄草粮回来给牲畜吃。
今天,是个好天气,不过这村子所有的牲畜早已被吃得精光,如今畜栏里什么也没有,只有泥巴和不知多久没换的干草,和那只死里逃生的鸡。
今年初春,若不是遇见凯,他差点把马也宰来吃了。
波恩坐在树荫下,看着眼前人们在那被风吹得如浪一般的麦田里工作。那些村民们,一边工作,也一边远远的偷看着他,不敢靠近打扰。
至少田里已经长出了麦子,他看着那只母鸡啄食着地上小虫,牠现在每天都会下蛋,他应该要叫人到城堡再弄只公鸡来,这样这村子就会有小鸡了,然后很快那些空荡荡的畜栏就会再次充满动物。
那只黑背黄腹的大狗蜷坐在他脚边,自从几天前,他把吃过的骨头给牠啃之后,他去哪儿,这狗都跟着他;并非他真的有力气到处乱走,否则早就骑马回城堡去了。
在她的照顾下,虽然他复原得很快,还是无法跑跳,只是他在屋子里关了好几天,实在需要出来透口气。
话说回来,他真的觉得今天的情况又比昨天好上许多,早上凯帮他清洗伤口换药时,他能看见他胸前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大半。
在这村子养伤的日子十分悠闲,有时他甚至会兴起,就算他不回去当领主,干脆领块地,就和凯一起找个地方落脚,就当个农夫也不错的念头。
可是,他心底清楚,如果他丢下那烂摊子,后面接手的人,很快就会再次恢复农奴制度。
无论如何,至少他有凯。
看着不远处那个在屋子旁晒衣服的女人,他胸口微暖。
那一天,她什么也没说,他也没有追问。
过去几年,在战场上打滚,他受过伤,很多次伤。
他知道,他的伤好得太快了。
每次她触碰他,身上那些疼痛就会降低、减少,甚至消失无踪。
我不是女巫。
她说过至少上百遍了,之前他也不相信有女巫的存在。
我从来没有害过人。
他将她从火刑架上救下来时,她这么说。
他当时没有多想,可不只是那些药草、酊剂,让他的伤口好得如此迅速,他差点被那头熊刨挖出心脏,但才几天时间,他已经能下床走动了。
他不知道她对他做了什么。
也许他应该害怕,但就如她所说,她从来没有害过人,一直以来,她都在救死扶生,她照顾他的人,也照顾他。
或许他该追问,可他发现,就算她真的是女巫,他也不在乎。
她是他的妻子,而且她会留在他身边,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她不想说,他不会问。
我的爱。
他在半梦半醒间,听到她这么说,但等他清醒之后,她虽然告诉他,她不会离开他,却不曾再以那方式称呼他。
那让他有些小小的困扰,怀疑那只是他的错觉。
而这,才是他真的想问清楚的事,却又不想真的开口。
就在这时,那个从威尼斯来的男人出现了,走到她身边,和她说话,把一个篮子交给了她。
苏里亚。
她告诉他,那男人叫苏里亚,那天她来时,她的阿姨不想让她独自穿越森林,所以让这仆人跟着她过来。
这男人每天都会进入森林,带回一些她需要的药草。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家伙不只是个仆人。
风在这时又吹拂而过,男人略微移动了身体,就那么刚刚好的,为她挡住了风。
一瞬间,波恩心头陡地一跳。
忽然领悟,这个男人待她不像是在下对上的关系,更像是在保护与照顾,她待他也不像是对待仆人,她完完全全的信赖着那家伙。
不管那男人给她什么,她都全然接受。
波恩知道,她以前住在威尼斯,这家伙也是。
她和他早就相识,是熟人,这没什么,可他还是有些不安。
我的爱。
她这么说过,还是那只是他的幻觉?
那男人转身走开,翻身上了一匹马,走了。
他会再回来,波恩知道,那像伙天天都来,他怀疑他每天往返城堡与这村子,那男人晚上没有睡在这里。
凯目送他远去,这才把干净的衣服收到洗衣盆里,进屋去。
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
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道牠是打哪儿来的,也许牠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牠才到处流浪。
这年头,连狗也没好日子过,大部分的动物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牠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
可能牠体型颇大,警觉心也很高,又很聪明。
他发现,牠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子,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
狗是比人类更敏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跳得更远,牠也够聪明的知道要避开陷阱。
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牠几乎是无敌的。
如今回想起来,牠虽然体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牠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部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物,那头熊会出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
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露出牠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红色的长舌头。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来跟在他身后。
“穆勒,那头熊的头骨在哪?”
“和皮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头的空地。
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子的棕色熊皮,还有被晾在竿子上的头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来吃了,包括头骨里的肉,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头骨丢了,而是把肉剃干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干。
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勃勃,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
他对标本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没有阻止他们。
他把挂在竿子上的棕熊头骨拿了下来,因为用滚水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头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道,可牠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
他检查牠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
“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
朗格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子里出来。
“这头熊还很年轻。”波恩把头骨朝他们扔去“看牠的牙齿!”
穆勒接住那颗头骨,不解:“牙齿怎么了?”
“太多了,这头熊很年轻。”波恩边说,边将那整张熊皮拉起来检查:“而且牠该死的太瘦了。”
“太瘦了?大人你开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说:“那家伙大得像座小山。”
“牠太瘦了,和牠的骨架相比,牠应该有更多的肉,现在是秋天,熊要准备冬眠,会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牠是因为太老了,无法猎捕到食物,才袭击村子,但牠的牙齿还很完整,每一颗都在——”
穆勒一愣,发现手上捧着的头骨,上头每一颗牙齿都在,没有一颗掉落。
“该死!”波恩停了下来,再次咒骂出声。
虽然这熊皮已经被安德生刷洗过,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