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师姑和小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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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兄所言极是!”鹿白略一沈吟,当即就笑道,“看我,真是太大意了,应该把恩公的尸首送回十万大山才是,干娘和妹子们恐怕也着急了。”
“正是,”说到这里大胡子终于略微放心,起身道,“那我就不多留了,这事情宜早不宜迟,状元的意思呢?”
“九月初五是个诸事皆宜的日子,劳烦胡兄告诉干娘她们这些安排。此外,这样大的事情也该让相熟的人家知道不是?”鹿状元道,“只是有些人恐怕还以为我们要定下这件事情,越到后面越是危险,我想既然香姐有孕,那日就之请干娘、二姐两人到场即可。”
大胡子自然也是希望香姐能够安全些,当即便答应下来。带到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指着桌子上一只小瓷瓶说道,“一直闻到这瓶子有股淡淡的异香,不知是什么?”
鹿白表情略微诧异了一下,然后才道,“是一位友人做的花香水。”
大胡子点了点头,道,“倒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她也精通此技。”
“哦?那真是巧了。”鹿状元顺着他的话打了个哈哈,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大胡子知道他不愿多说,自己也不是那种不识时务的人,当即便与他告辞,出了鹿府大门。
一路上琢磨着怎样将这件事情告诉孙王氏,冷不防的马忽然停了下了,倒把他惊了一跳。
“臭小子,知道我在还不去请安!”一个熟悉的女音忽然说道。
“师姑,真的是你!”大胡子看到面前身穿绯红色裙装、眉目间一副洒脱不羁的女子,可不正是失踪已久的师姑连绯衣!连忙翻身下马,走到她的面前,眼圈都有些发热。
“废话,不是我还是谁!”连绯衣拍了他脑袋一下,道,“知道我在怎么不看看,就知道你这小子毫无人性!”
“师姑在场?”大胡子哭笑不得道,“师姑的闭气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我都一点都没听到啊!今日在那你也看到了,那鹿白躲躲闪闪的,我正值求人之际,不能硬碰硬,这不是您教我的吗?话说回来,我本想要私下找人查呢。”连绯衣听他这样说了一通才略略满意,道,“我饿了,带我去个好馆子。”
“迎宾楼怎样?”大胡子巴巴的问道。
“太吵。”
“那竹轩馆呢?”
“做饭太慢,我饿了。”连绯衣又道。
“盛世居?”
“那里的饭菜一点也不好吃!”连绯衣瞪着大胡子,“有没有诚意啊?”
“姑姑您就直说吧,想去哪吃?”大胡子愁眉苦脸道,对这个精灵古怪的师姑,他可真是没辙了。
“啧,既然你找不到想去的地方,那么咱们就去卿人观吧!”连绯衣眉开眼笑的说道。
这卿人馆名字听着像道观,其实不然,那里是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处别致的庭院,为前朝某位王爷的府邸,馆内并无普通的厅堂,只有一间间以竹子隔成的别致雅间,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那些清秀可人、善音律懂诗书的小倌,名约“卿客”,实际上就是男倌,因为姿色一流又各个身怀绝艺,卿人馆在汴梁可算得上小有名气。这地方一般人自然是去不得的,只不过大胡子若是想去,自是能进去。
“姑姑!那里都是小倌,你去那做什么?再说了,我跟他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人家不一定让咱们进去呢,要不……”大胡子真的要哭了。
“不成,今天就要吃饭看小倌。”连绯衣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怎么一别几年,你的胆子越发的小了?还怕你的小媳妇生气不成?”
“姑姑说什么话,这么大年纪了去看小倌也不怕人笑话……哎呦轻点,去去去,文轩今日算是舍命陪姑姑了!”大胡子拉着自己的耳朵,哭着脸道,“可有一样,你看归看,不要乱摸。否则我要向父亲禀告的。”
“说就说,我与你父亲早就断绝关系了,怕他个老头子啊!”
大胡子一路上被连绯衣拎着耳朵教训,一下子找到了多年前和连绯衣这个师姑一起闹事的时候,连绯衣的个性看上去跟先前并没有任何不同,可是大胡子知道了她与万广王的事情,又怎么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呢?
苏锦并不在馆内,不过今日当值的凤歌见到大胡子之后,便二话不说的安排了最好的一处,一路上招呼周到,大胡子不禁笑道,“凤歌,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
凤歌沛然一笑,道,“苏锦如今越发的疲懒,十日倒有九日不在。”
大胡子点头道,“他一向如此。”
凤歌道,“若是他知晓你今日回来此地我又没有告诉他,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哈哈,哪里有这样夸张,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大胡子拍拍凤歌的肩膀,冲着在一边打着扇子四处观望的连绯衣努嘴道,“今日我师姑来此处吃饭,就有劳你好好安排了。”然后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找最丑的。”
“胡……文……轩……你……当……我……聋……了……吗……”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后,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精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后,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后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后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后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后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后竟然插进了后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于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根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若是寻常男人穿成这样子肯定会被人当成是暴发户,可偏偏穿在这个人身上却贵气的那么理直气壮,通身打扮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风姿,反倒让他有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胡子忽然琢磨着,要说起汴梁成的美男子来,所谓的四大美男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锦吧,这可惜这小子一向孤傲,能认识他的人都数的过来。
两个小倌都站起身来,躬身道,“馆主。”
“坐吧。”那紫衣男子头也不抬的对那两人说道,一双眼直直的就盯着大胡子去了。
“苏锦,多年不见,一切可好?”大胡子举起酒杯笑道。
“勉强过吧,哪里比得上胡大公子娇妻美眷在怀。”苏锦说完又轻哼了一声,似笑非笑的看着大胡子,让人搞不清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来来来,小锦子坐在我身边。”连绯衣拉着苏锦坐在自己身边,白玉连忙让出了位置。却见那苏锦刚坐稳了,连绯衣一把就捏到了他的脸上,连拉带扯的说道,“小锦子,想我了没?”
白玉刚刚送进嘴里压惊的茶“噗”的一口吐了出来,其中又几滴十分不长眼的溅到了苏锦的袖子上,白玉吓得连忙站起了身。苏锦看着袖子上那几颗水滴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了半天,最后嫌弃的扔在了一边。白玉战战兢兢的说道,“馆主赎罪。”
苏锦没好气的道,“客人在这,让我赎什么罪。”
大胡子忙打圆场,“好了好了,我们故友相逢,就让他们下去吧。”苏锦挥了挥手,修竹忙拉着白玉退了下去。
“哦?胡兄还记得有我这个故友?”苏锦看着他道,“真是受宠若惊。”
转而又对连绯衣道,“姑姑,你也不来看看我,我一个人好无聊。”
大胡子忽然觉得眼前的情形,仿佛回到了儿时一样。那时师姑经常捏着苏锦的小脸,边捏边说,“我们小锦子好可爱,捏着真舒服啊。”苏锦一个小肉团子似的,小小的圆脸蛋被连绯衣捏的都红了,眼里包着一包泪,听到师姑这样一夸就把小胸脯一挺得意的看着他,好像比自己“捏着舒服”是多么值得自豪的事一样,只是眼圈里的眼泪还一直打着转,那样子真是十足可爱。
“一别几年,小锦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连绯衣上下打量这他说道,苏锦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说道,“姑姑也跟几年一样,好像一点都没变过”。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便互相夸起来,直夸得大胡子酒意上头打了个哈欠,苏锦彷佛才想起大胡子,对他说道,“看我这记性,胡兄来找我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说吧,有什么事?”
“哪里哪里,其实我与师姑……”话还没说完,连绯衣在桌子底下一脚就踹了过去,道,“怎么年纪长了几岁,到越发扭扭捏捏起来!”
“师姑……”大胡子到了这里要是不明白师姑的意思就是白活了。
苏锦也嗤了一声,道,“看你愁容满面的样子,不就是个鹿白和贵妃吗?也至于的。直说吧,要我帮什么忙?”果然,看起来他们两个是早商量好了。
大胡子苦笑着道,“对你来说自然算是小事,对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此时此刻谁又能想到,大胡子竟然在汴梁城最富盛名的卿人馆与江湖中让人谈之色变的杀手集团的头目贪狼坐在一起。
“胡兄所言极是!”鹿白略一沈吟,当即就笑道,“看我,真是太大意了,应该把恩公的尸首送回十万大山才是,干娘和妹子们恐怕也着急了。”
“正是,”说到这里大胡子终于略微放心,起身道,“那我就不多留了,这事情宜早不宜迟,状元的意思呢?”
“九月初五是个诸事皆宜的日子,劳烦胡兄告诉干娘她们这些安排。此外,这样大的事情也该让相熟的人家知道不是?”鹿状元道,“只是有些人恐怕还以为我们要定下这件事情,越到后面越是危险,我想既然香姐有孕,那日就之请干娘、二姐两人到场即可。”
大胡子自然也是希望香姐能够安全些,当即便答应下来。带到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指着桌子上一只小瓷瓶说道,“一直闻到这瓶子有股淡淡的异香,不知是什么?”
鹿白表情略微诧异了一下,然后才道,“是一位友人做的花香水。”
大胡子点了点头,道,“倒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她也精通此技。”
“哦?那真是巧了。”鹿状元顺着他的话打了个哈哈,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大胡子知道他不愿多说,自己也不是那种不识时务的人,当即便与他告辞,出了鹿府大门。
一路上琢磨着怎样将这件事情告诉孙王氏,冷不防的马忽然停了下了,倒把他惊了一跳。
“臭小子,知道我在还不去请安!”一个熟悉的女音忽然说道。
“师姑,真的是你!”大胡子看到面前身穿绯红色裙装、眉目间一副洒脱不羁的女子,可不正是失踪已久的师姑连绯衣!连忙翻身下马,走到她的面前,眼圈都有些发热。
“废话,不是我还是谁!”连绯衣拍了他脑袋一下,道,“知道我在怎么不看看,就知道你这小子毫无人性!”
“师姑在场?”大胡子哭笑不得道,“师姑的闭气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我都一点都没听到啊!今日在那你也看到了,那鹿白躲躲闪闪的,我正值求人之际,不能硬碰硬,这不是您教我的吗?话说回来,我本想要私下找人查呢。”连绯衣听他这样说了一通才略略满意,道,“我饿了,带我去个好馆子。”
“迎宾楼怎样?”大胡子巴巴的问道。
“太吵。”
“那竹轩馆呢?”
“做饭太慢,我饿了。”连绯衣又道。
“盛世居?”
“那里的饭菜一点也不好吃!”连绯衣瞪着大胡子,“有没有诚意啊?”
“姑姑您就直说吧,想去哪吃?”大胡子愁眉苦脸道,对这个精灵古怪的师姑,他可真是没辙了。
“啧,既然你找不到想去的地方,那么咱们就去卿人观吧!”连绯衣眉开眼笑的说道。
这卿人馆名字听着像道观,其实不然,那里是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处别致的庭院,为前朝某位王爷的府邸,馆内并无普通的厅堂,只有一间间以竹子隔成的别致雅间,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那些清秀可人、善音律懂诗书的小倌,名约“卿客”,实际上就是男倌,因为姿色一流又各个身怀绝艺,卿人馆在汴梁可算得上小有名气。这地方一般人自然是去不得的,只不过大胡子若是想去,自是能进去。
“姑姑!那里都是小倌,你去那做什么?再说了,我跟他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人家不一定让咱们进去呢,要不……”大胡子真的要哭了。
“不成,今天就要吃饭看小倌。”连绯衣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怎么一别几年,你的胆子越发的小了?还怕你的小媳妇生气不成?”
“姑姑说什么话,这么大年纪了去看小倌也不怕人笑话……哎呦轻点,去去去,文轩今日算是舍命陪姑姑了!”大胡子拉着自己的耳朵,哭着脸道,“可有一样,你看归看,不要乱摸。否则我要向父亲禀告的。”
“说就说,我与你父亲早就断绝关系了,怕他个老头子啊!”
大胡子一路上被连绯衣拎着耳朵教训,一下子找到了多年前和连绯衣这个师姑一起闹事的时候,连绯衣的个性看上去跟先前并没有任何不同,可是大胡子知道了她与万广王的事情,又怎么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呢?
苏锦并不在馆内,不过今日当值的凤歌见到大胡子之后,便二话不说的安排了最好的一处,一路上招呼周到,大胡子不禁笑道,“凤歌,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
凤歌沛然一笑,道,“苏锦如今越发的疲懒,十日倒有九日不在。”
大胡子点头道,“他一向如此。”
凤歌道,“若是他知晓你今日回来此地我又没有告诉他,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哈哈,哪里有这样夸张,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大胡子拍拍凤歌的肩膀,冲着在一边打着扇子四处观望的连绯衣努嘴道,“今日我师姑来此处吃饭,就有劳你好好安排了。”然后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找最丑的。”
“胡……文……轩……你……当……我……聋……了……吗……”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后,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精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后,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后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后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后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后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后竟然插进了后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于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根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若是寻常男人穿成这样子肯定会被人当成是暴发户,可偏偏穿在这个人身上却贵气的那么理直气壮,通身打扮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风姿,反倒让他有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胡子忽然琢磨着,要说起汴梁成的美男子来,所谓的四大美男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锦吧,这可惜这小子一向孤傲,能认识他的人都数的过来。
两个小倌都站起身来,躬身道,“馆主。”
“坐吧。”那紫衣男子头也不抬的对那两人说道,一双眼直直的就盯着大胡子去了。
“苏锦,多年不见,一切可好?”大胡子举起酒杯笑道。
“勉强过吧,哪里比得上胡大公子娇妻美眷在怀。”苏锦说完又轻哼了一声,似笑非笑的看着大胡子,让人搞不清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来来来,小锦子坐在我身边。”连绯衣拉着苏锦坐在自己身边,白玉连忙让出了位置。却见那苏锦刚坐稳了,连绯衣一把就捏到了他的脸上,连拉带扯的说道,“小锦子,想我了没?”
白玉刚刚送进嘴里压惊的茶“噗”的一口吐了出来,其中又几滴十分不长眼的溅到了苏锦的袖子上,白玉吓得连忙站起了身。苏锦看着袖子上那几颗水滴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了半天,最后嫌弃的扔在了一边。白玉战战兢兢的说道,“馆主赎罪。”
苏锦没好气的道,“客人在这,让我赎什么罪。”
大胡子忙打圆场,“好了好了,我们故友相逢,就让他们下去吧。”苏锦挥了挥手,修竹忙拉着白玉退了下去。
“哦?胡兄还记得有我这个故友?”苏锦看着他道,“真是受宠若惊。”
转而又对连绯衣道,“姑姑,你也不来看看我,我一个人好无聊。”
大胡子忽然觉得眼前的情形,仿佛回到了儿时一样。那时师姑经常捏着苏锦的小脸,边捏边说,“我们小锦子好可爱,捏着真舒服啊。”苏锦一个小肉团子似的,小小的圆脸蛋被连绯衣捏的都红了,眼里包着一包泪,听到师姑这样一夸就把小胸脯一挺得意的看着他,好像比自己“捏着舒服”是多么值得自豪的事一样,只是眼圈里的眼泪还一直打着转,那样子真是十足可爱。
“一别几年,小锦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连绯衣上下打量这他说道,苏锦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说道,“姑姑也跟几年一样,好像一点都没变过”。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便互相夸起来,直夸得大胡子酒意上头打了个哈欠,苏锦彷佛才想起大胡子,对他说道,“看我这记性,胡兄来找我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说吧,有什么事?”
“哪里哪里,其实我与师姑……”话还没说完,连绯衣在桌子底下一脚就踹了过去,道,“怎么年纪长了几岁,到越发扭扭捏捏起来!”
“师姑……”大胡子到了这里要是不明白师姑的意思就是白活了。
苏锦也嗤了一声,道,“看你愁容满面的样子,不就是个鹿白和贵妃吗?也至于的。直说吧,要我帮什么忙?”果然,看起来他们两个是早商量好了。
大胡子苦笑着道,“对你来说自然算是小事,对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此时此刻谁又能想到,大胡子竟然在汴梁城最富盛名的卿人馆与江湖中让人谈之色变的杀手集团的头目贪狼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