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变成人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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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坐在漫天星光下,静静地望着远方弥散的薄雾出神。
那片薄雾之下,就是人类的城市——不,什么人类,地行蜂!是地行蜂的巢穴!
我一定要去那里看看,好好见识见识,不是他们让我见识见识,就是我让他们见识见识。
恶狠狠地想完,大脑短暂放空,他手往脑袋后面一背,躺在小屋顶上发呆。
我和老顽固,到底谁是对的?战斗力强大的噬魂蜂和知识渊博的人类哪一个更强?离群的我,到底是守着噬魂蜂的荣誉,还是伪装成一个普通人类,在市井间悄然度过一生?
他叹了口气。
好复杂。
他突然怀念起黑狱森林的生活,单调、乏味、简单,没有这么多问题,没有任何抉择,每只蜂都在命运地安排下走完坦荡磊落的一生。
“蠢货的生活吗?我真的喜欢这种生活吗?如果我的生命能长一些,比如一百年,我会对此感到乏味吗?”
只能往前走了,从离开蜂巢的一刹那,已经无法回头。
不知不觉间,伊芙走到身旁,欲言又止:“康德……”
“没关系,我不在意。你说的也有道理。”
“不,不是那件事啦……”她脸蛋红扑扑的,想了又想,终于鼓足勇气道,“老顽固,他——”
“他怎么了?”
“尿了。”
啥?
突如其来的答案把康德震得全身一抖。
伊芙道:“他睡得太熟,又睡得太久,就那个什么了……现在他的裤子、床单、被褥都湿透了,怎么办?你快去看看吧。”
康德哭笑不得:“我去看?我去看有什么用啊?还能叫他收回去?”
“躺在尿里一定很糟糕,至少把他换个地方怎么样?”
“恐怕不行,现在外面潮湿,人类身体很脆弱,万一得了别的什么病就糟糕了。我去看看吧。”
康德一进门就闻到便溺骚臭气,再一看,果然,老顽固呼呼大睡,身子下面尿湿了一大片。
“该死……怎么来了这么一手……他就躺在那儿,来个火球魔法烘干肯定不行,只能给他换条裤子了——伊芙,我记得老顽固的衣柜在里面,你去给他找条裤子,我来换。”
“哦。”
康德费了半天劲,才给老头儿换好干净裤子,然后不到五分钟,伊芙大叫:“糟啦,裤子又湿了!”
康德怒道:“怎么会!我明明换了条干燥的!”
“他身子底下的被褥也尿了,干净裤子被洇透了……”
康德翻翻白眼:”看来,得连被褥也一起换……伊芙,我抱着他,你再去拿被褥来给他铺上!”
“那这些尿湿洇湿的衣服被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水雾术,火球术,用最小魔能,给他洗了烘干!老顽固没几件衣服被褥可以换,他要是再来一泡尿,就得光屁股睡啦!”
好一番鸡飞狗跳,总算把迪德罗伺候好了。老头儿不知梦到了什么好事,睡梦中露出惬意的微笑。
康德却感觉心情沉重,不是因为刚才的忙活,而是因为刚才给老顽固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体构造和雄蜂没太大区别,只是更瘦些。
难道我们和人类真的曾经是同一个物种?而不是像我认为的那样,只是祖先上有渊源?
但是现在,他已经没有底气说,人类是噬魂蜂的一个远支。
道理很简单,在噬魂蜂三万年的记忆中,根本没有“人类”这样一个概念存在。只有一些形态特征与人类有天差地别的、真正的地行蜂。但人类的生物学著作中,却有不少关于“巨蜂”,和“类人形巨蜂”的记载。
如果噬魂蜂与人类系出同源,是什么导致了现在这种巨大的差别?为什么噬魂蜂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件事,老顽固的藏书当中,也找不到答案?
这个问题让康德十分焦燥,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傻傻无心机无愁事的伊芙又开始咔嚓咔嚓地吃零食——这是她从老顽固那里学来的新词,从此她果断地放弃了噬魂蜂一天只进食三次的光荣传统,嘴巴里随时都有东西嚼。
“康德你怎么了?屁股痛吗?为什么皱着眉头转来转去?”
“我遇到几个棘手的问题,吃你的零食去。”
“有棘手的问题说出来怎么样?我和老顽固说不定能帮忙呢——啊啊他又尿了!”
康德神色木然地看了老顽固一眼:“别喊了,换吧。”
第二天一早,晨鸟的啁啾把迪德罗唤醒,他慢慢睁开了眼睛。
窗外远山含黛,近水含烟,碧草如茵,繁花似锦,啊,美好的季节。
舒舒服服睡了一大觉,他觉得全身的病痛一扫而空。
掀开被褥站起来,第一件事先找拐杖,但是他突然发现,没有拐杖也一样站得很稳!
腿脚变得有力了?他有些疑惑地低头看看,却看到了挽起的袖管下露出的前臂,肌肉线条分明,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哦哦,这感觉,是青春的力量?
他噌噌噌把衣服扯出来,再看,是腹肌!六块!
他忙不迭地跑到桌前去抓镜子,没错,还是那张老脸,但是面部肌肉明显变得有了光泽,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头顶的毛发虽然仍是纯白,可两鬓已经转黑!
我的天哪,我的老天哪!我年轻了,年轻了!
神奇的一场风寒……不不,什么神奇的风寒,是神奇的药,两个小糊涂给我喂的那种甜甜的药水!
“康德,康德,伊芙,伊芙!你们在哪儿?你们的药水太神奇了,太神奇了!所有的医生和炼金术师会为它发疯的!你们——你们怎么了?为什么看起来发蔫?”
伊芙有气无力地挥挥手:“给你换尿裤和被褥,换了好多次,真是的,你也太能尿了啊。”
“啊?这这这……”
“这怎么样都无所谓,关键是你已经好了,我有个重大的问题一直忘了问你,”康德直勾勾地瞪着他,“请务必说实话。”
迪德罗惴惴不安:“你问吧。”
“人类,到底,能活多久?”
“就这个?”
“对,这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现在就要知道!”
“一般来说,平均五十岁左右,如果是有钱人或权贵,条件好些,或许能到七八十岁,再就是专注于身体修行和精神修行的战士和法师,只要不是早早死于战场和比武,一般也能活到七八十岁……”
康德和伊芙异口同声:“这太不公平了!”
返老还童的迪德罗耸耸肩:“是的,也许这就是人生,有时候是会发生这样的事。”
康德怒道:“我对你们的差别不感兴趣!你知道我们噬魂蜂的寿命是多久吗?”
“多久?”
“三十岁!只有三十岁!”
伊芙发出悲鸣:“人类可以活七八十岁啊……那么可以吃遍全大陆的美食……三十岁,三十岁我好干什么呀,可能连宝宝都生不到十万就要死掉了!迪德罗,我不管,我要变成人类!快教给我们方法啊!”
康德坐在漫天星光下,静静地望着远方弥散的薄雾出神。
那片薄雾之下,就是人类的城市——不,什么人类,地行蜂!是地行蜂的巢穴!
我一定要去那里看看,好好见识见识,不是他们让我见识见识,就是我让他们见识见识。
恶狠狠地想完,大脑短暂放空,他手往脑袋后面一背,躺在小屋顶上发呆。
我和老顽固,到底谁是对的?战斗力强大的噬魂蜂和知识渊博的人类哪一个更强?离群的我,到底是守着噬魂蜂的荣誉,还是伪装成一个普通人类,在市井间悄然度过一生?
他叹了口气。
好复杂。
他突然怀念起黑狱森林的生活,单调、乏味、简单,没有这么多问题,没有任何抉择,每只蜂都在命运地安排下走完坦荡磊落的一生。
“蠢货的生活吗?我真的喜欢这种生活吗?如果我的生命能长一些,比如一百年,我会对此感到乏味吗?”
只能往前走了,从离开蜂巢的一刹那,已经无法回头。
不知不觉间,伊芙走到身旁,欲言又止:“康德……”
“没关系,我不在意。你说的也有道理。”
“不,不是那件事啦……”她脸蛋红扑扑的,想了又想,终于鼓足勇气道,“老顽固,他——”
“他怎么了?”
“尿了。”
啥?
突如其来的答案把康德震得全身一抖。
伊芙道:“他睡得太熟,又睡得太久,就那个什么了……现在他的裤子、床单、被褥都湿透了,怎么办?你快去看看吧。”
康德哭笑不得:“我去看?我去看有什么用啊?还能叫他收回去?”
“躺在尿里一定很糟糕,至少把他换个地方怎么样?”
“恐怕不行,现在外面潮湿,人类身体很脆弱,万一得了别的什么病就糟糕了。我去看看吧。”
康德一进门就闻到便溺骚臭气,再一看,果然,老顽固呼呼大睡,身子下面尿湿了一大片。
“该死……怎么来了这么一手……他就躺在那儿,来个火球魔法烘干肯定不行,只能给他换条裤子了——伊芙,我记得老顽固的衣柜在里面,你去给他找条裤子,我来换。”
“哦。”
康德费了半天劲,才给老头儿换好干净裤子,然后不到五分钟,伊芙大叫:“糟啦,裤子又湿了!”
康德怒道:“怎么会!我明明换了条干燥的!”
“他身子底下的被褥也尿了,干净裤子被洇透了……”
康德翻翻白眼:”看来,得连被褥也一起换……伊芙,我抱着他,你再去拿被褥来给他铺上!”
“那这些尿湿洇湿的衣服被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水雾术,火球术,用最小魔能,给他洗了烘干!老顽固没几件衣服被褥可以换,他要是再来一泡尿,就得光屁股睡啦!”
好一番鸡飞狗跳,总算把迪德罗伺候好了。老头儿不知梦到了什么好事,睡梦中露出惬意的微笑。
康德却感觉心情沉重,不是因为刚才的忙活,而是因为刚才给老顽固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体构造和雄蜂没太大区别,只是更瘦些。
难道我们和人类真的曾经是同一个物种?而不是像我认为的那样,只是祖先上有渊源?
但是现在,他已经没有底气说,人类是噬魂蜂的一个远支。
道理很简单,在噬魂蜂三万年的记忆中,根本没有“人类”这样一个概念存在。只有一些形态特征与人类有天差地别的、真正的地行蜂。但人类的生物学著作中,却有不少关于“巨蜂”,和“类人形巨蜂”的记载。
如果噬魂蜂与人类系出同源,是什么导致了现在这种巨大的差别?为什么噬魂蜂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件事,老顽固的藏书当中,也找不到答案?
这个问题让康德十分焦燥,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傻傻无心机无愁事的伊芙又开始咔嚓咔嚓地吃零食——这是她从老顽固那里学来的新词,从此她果断地放弃了噬魂蜂一天只进食三次的光荣传统,嘴巴里随时都有东西嚼。
“康德你怎么了?屁股痛吗?为什么皱着眉头转来转去?”
“我遇到几个棘手的问题,吃你的零食去。”
“有棘手的问题说出来怎么样?我和老顽固说不定能帮忙呢——啊啊他又尿了!”
康德神色木然地看了老顽固一眼:“别喊了,换吧。”
第二天一早,晨鸟的啁啾把迪德罗唤醒,他慢慢睁开了眼睛。
窗外远山含黛,近水含烟,碧草如茵,繁花似锦,啊,美好的季节。
舒舒服服睡了一大觉,他觉得全身的病痛一扫而空。
掀开被褥站起来,第一件事先找拐杖,但是他突然发现,没有拐杖也一样站得很稳!
腿脚变得有力了?他有些疑惑地低头看看,却看到了挽起的袖管下露出的前臂,肌肉线条分明,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哦哦,这感觉,是青春的力量?
他噌噌噌把衣服扯出来,再看,是腹肌!六块!
他忙不迭地跑到桌前去抓镜子,没错,还是那张老脸,但是面部肌肉明显变得有了光泽,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头顶的毛发虽然仍是纯白,可两鬓已经转黑!
我的天哪,我的老天哪!我年轻了,年轻了!
神奇的一场风寒……不不,什么神奇的风寒,是神奇的药,两个小糊涂给我喂的那种甜甜的药水!
“康德,康德,伊芙,伊芙!你们在哪儿?你们的药水太神奇了,太神奇了!所有的医生和炼金术师会为它发疯的!你们——你们怎么了?为什么看起来发蔫?”
伊芙有气无力地挥挥手:“给你换尿裤和被褥,换了好多次,真是的,你也太能尿了啊。”
“啊?这这这……”
“这怎么样都无所谓,关键是你已经好了,我有个重大的问题一直忘了问你,”康德直勾勾地瞪着他,“请务必说实话。”
迪德罗惴惴不安:“你问吧。”
“人类,到底,能活多久?”
“就这个?”
“对,这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现在就要知道!”
“一般来说,平均五十岁左右,如果是有钱人或权贵,条件好些,或许能到七八十岁,再就是专注于身体修行和精神修行的战士和法师,只要不是早早死于战场和比武,一般也能活到七八十岁……”
康德和伊芙异口同声:“这太不公平了!”
返老还童的迪德罗耸耸肩:“是的,也许这就是人生,有时候是会发生这样的事。”
康德怒道:“我对你们的差别不感兴趣!你知道我们噬魂蜂的寿命是多久吗?”
“多久?”
“三十岁!只有三十岁!”
伊芙发出悲鸣:“人类可以活七八十岁啊……那么可以吃遍全大陆的美食……三十岁,三十岁我好干什么呀,可能连宝宝都生不到十万就要死掉了!迪德罗,我不管,我要变成人类!快教给我们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