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英雄所见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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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冽的劲风使得麻婆的头发四散飘逸,即便身处高空却也不能引起他半点的不安,此时的他仿佛一只失去灵魂的人偶一般,直挺挺的跪倒在维摩那之上。</p>
现如今他唯一保持人理的动作,便是一脸不可思议的凝望着自己的双手,或许说出来你都不敢相信,就是这个外表极度古板的人,刚刚亲手杀害了自己的老师。</p>
这种逆反人伦的事情,不论放在谁的身上都不好受,但对于麻婆来说却不是这样,手握宝剑,背刺捅肾,指尖动作就像排练了几百遍一样,竟然毫无晦涩感可言。</p>
而且说实话你可能不信,成功做完这弑师之举的他,内心不仅没有半点负罪感,反而被一种独特的感觉所充斥着。就好像当初看着妻子,父亲的尸体摆在他面前一样。</p>
是快乐吗?有,但并不准确,或者自己应该称这种感觉为愉悦更为恰当,这个时常挂在金闪闪嘴边的词语,果然拥有着别样的魅力。</p>
而就金闪闪自身来说,若是在平常,引导别人懂得愉悦或许是一件值得让人开怀大笑的事情,但现如今他望向麻婆的眼神却只有淡漠。</p>
这与人们在饭桌上面对鸡肋时的表情简直一模一样,无他,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罢了。</p>
不过话说回来,本以为这只是个被称作战争的闹剧而已,却没想到带给了他这么多的欢乐。</p>
无论是征服王与骑士王那值得让人肯定王道,还是说雁夜与自己如出一辙的眼眸,在这座不大的都市当中,有太多东西值得他愉悦。</p>
现在的他倒还真有兴趣去玩一玩,这被冠以战争名号的游戏了,至于说麻婆嘛,想必明白了愉悦真谛的他,会给那人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乐趣吧。</p>
他毕竟只是一个英灵,不可能一直逗留在这人世当中,但他却可以运用一些方法,让雁夜记住他的存在。</p>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望着朝阳初升的冬木市,金闪闪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这种温婉的感觉,倒是与他平日里的张狂大相径庭。</p>
太阳公公自然不会对任何人有所偏颇跪,倒在维摩那上的麻婆自然也可以接受阳光的沐浴,也正是因为这份温热,他才得以从愉悦当中脱离出来。</p>
不过看着脚下那逐渐陌生的风景,麻婆却也迷茫了起来,自从圣杯战争开始,对于战局计划,金闪闪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建议。</p>
本以为他对这种闹剧没兴趣,没想到今天的他却直接参与了进来,而且还是以那种让人无法反驳的方式参与进来,战局推进到这个地步,看来这位也坐不住了。</p>
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维后,麻婆开口道:“再走我们就要撤出冬木市了,你是想进行战略转移吗?”</p>
麻婆的话说的很小心,毕竟对面这位可是上任御主暗害计划的总策划他既然敢杀第一个,自然也不在乎第二个的死活。</p>
麻婆几乎将“怂”这个字完美的隐藏了起来,但金闪闪何等人物,岂能听不出。</p>
就是在麻婆话音刚落的同时,那双猩红的瞳目立马释放出了摄人的杀气,这人的大局观实在是太差了一点,不过好在有些人并没有让他失望。</p>
“杂修,有听说过跑路吗?”</p>
该怎么说呢?你们古人用词都是这么超前的吗?暂时先不理会内心满满的槽点,成为金闪闪御主之后,他自然也明白对面的这位有多么强大,按照他的推算,赢得胜利完全不成问题,又何必做这些自损颜面的事呢?</p>
当然,更重要的是,卫宫切嗣都在场,他又怎么可能舍得离开呢?</p>
想通这些关键之后,麻婆出声反驳道:“英雄王,我并不赞同你的观点,凭借我们的实力,完全有机会赢得圣杯。”</p>
扫了一眼略显激动的麻婆,金闪闪原本还抱有一丝期望的目光终于沉了下去,解放天性,追求愉悦这是每个人天生就具有的权力,没有任何错误可言。</p>
但要需知,既然作为人类,那你就不能太任性,要知道没有限制的自由,便不是真正的自由。</p>
现如今的麻婆在金闪闪心中,与一只没有理智的野兽一般无二,要不是还有点用处,他绝不会容忍他继续留在这里。</p>
“杂修,收敛起你那可笑的愉悦吧,记住本王所所说的话,你只有苟的住,才能享受更多的愉悦!”</p>
也不知道为什么,说出从雁夜身上剽窃过来的词语后,他竟然意外的觉得合适,比自己之前的那些陈词滥调简明了太多。</p>
而听到金闪闪解释的麻婆,又怎么可能不明白他的意思呢?不是他说,与间桐雁夜交手之后,他确实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强大,但这份强大却是可以触碰的到的,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傲视一切的金闪闪唯独对这人情有独钟呢?莫不是...</p>
(当然不是因为主角女装漂亮啦,你们不要想歪了!)</p>
作为金闪闪曾经的原配,遇到这种想绿自己的事情,自然要义无反顾的站出来,“如果只是间桐雁夜的话,我只要藏起来似乎并不影响,我与他交过手,他也没有穿闻中那么恐怖!”</p>
战胜小三第一步,先摆明自己正宫位置,展露自身优势,然后再徐徐图之。</p>
本以为听到他的这份宣扬后,金闪闪会为他的勇气而点赞,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那种嘲弄的语气,“吼,在你的印象中,玩玩枪就算是强大了吗?那你可把强者的评价定义的太低了。”</p>
宴请失利之后,百貌自然会报告战况,而作为名誉boss的金闪闪自然也知道雁夜的实力,不过那时他也只是笑笑,毕竟魔术师这种职业,对比起英灵来说实在是不够看。</p>
但在看到他和元帅的对战之后,他却给雁夜下了一个全新的定义,此子实力尚可,中二严重之后也不会被人打死,天生就适合当他金闪闪的臣子。</p>
saber与兰斯洛特一战看似隐秘,但又怎么可能躲过金闪闪的视角呢?不过当他看到他和卫宫切嗣相谈甚欢之后,却是会心一笑,他这个接班人,敢选人,也会调教。</p>
他的内心很清楚,兰斯洛特一死,为了保证战局平衡,也便意味着麻婆需要陪葬,不过要是没了麻婆的魔力供应,他金闪闪还怎么能装后面的逼呢?要知道和他约架的可不止一个人。</p>
凌冽的劲风使得麻婆的头发四散飘逸,即便身处高空却也不能引起他半点的不安,此时的他仿佛一只失去灵魂的人偶一般,直挺挺的跪倒在维摩那之上。</p>
现如今他唯一保持人理的动作,便是一脸不可思议的凝望着自己的双手,或许说出来你都不敢相信,就是这个外表极度古板的人,刚刚亲手杀害了自己的老师。</p>
这种逆反人伦的事情,不论放在谁的身上都不好受,但对于麻婆来说却不是这样,手握宝剑,背刺捅肾,指尖动作就像排练了几百遍一样,竟然毫无晦涩感可言。</p>
而且说实话你可能不信,成功做完这弑师之举的他,内心不仅没有半点负罪感,反而被一种独特的感觉所充斥着。就好像当初看着妻子,父亲的尸体摆在他面前一样。</p>
是快乐吗?有,但并不准确,或者自己应该称这种感觉为愉悦更为恰当,这个时常挂在金闪闪嘴边的词语,果然拥有着别样的魅力。</p>
而就金闪闪自身来说,若是在平常,引导别人懂得愉悦或许是一件值得让人开怀大笑的事情,但现如今他望向麻婆的眼神却只有淡漠。</p>
这与人们在饭桌上面对鸡肋时的表情简直一模一样,无他,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罢了。</p>
不过话说回来,本以为这只是个被称作战争的闹剧而已,却没想到带给了他这么多的欢乐。</p>
无论是征服王与骑士王那值得让人肯定王道,还是说雁夜与自己如出一辙的眼眸,在这座不大的都市当中,有太多东西值得他愉悦。</p>
现在的他倒还真有兴趣去玩一玩,这被冠以战争名号的游戏了,至于说麻婆嘛,想必明白了愉悦真谛的他,会给那人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乐趣吧。</p>
他毕竟只是一个英灵,不可能一直逗留在这人世当中,但他却可以运用一些方法,让雁夜记住他的存在。</p>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望着朝阳初升的冬木市,金闪闪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这种温婉的感觉,倒是与他平日里的张狂大相径庭。</p>
太阳公公自然不会对任何人有所偏颇跪,倒在维摩那上的麻婆自然也可以接受阳光的沐浴,也正是因为这份温热,他才得以从愉悦当中脱离出来。</p>
不过看着脚下那逐渐陌生的风景,麻婆却也迷茫了起来,自从圣杯战争开始,对于战局计划,金闪闪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建议。</p>
本以为他对这种闹剧没兴趣,没想到今天的他却直接参与了进来,而且还是以那种让人无法反驳的方式参与进来,战局推进到这个地步,看来这位也坐不住了。</p>
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维后,麻婆开口道:“再走我们就要撤出冬木市了,你是想进行战略转移吗?”</p>
麻婆的话说的很小心,毕竟对面这位可是上任御主暗害计划的总策划他既然敢杀第一个,自然也不在乎第二个的死活。</p>
麻婆几乎将“怂”这个字完美的隐藏了起来,但金闪闪何等人物,岂能听不出。</p>
就是在麻婆话音刚落的同时,那双猩红的瞳目立马释放出了摄人的杀气,这人的大局观实在是太差了一点,不过好在有些人并没有让他失望。</p>
“杂修,有听说过跑路吗?”</p>
该怎么说呢?你们古人用词都是这么超前的吗?暂时先不理会内心满满的槽点,成为金闪闪御主之后,他自然也明白对面的这位有多么强大,按照他的推算,赢得胜利完全不成问题,又何必做这些自损颜面的事呢?</p>
当然,更重要的是,卫宫切嗣都在场,他又怎么可能舍得离开呢?</p>
想通这些关键之后,麻婆出声反驳道:“英雄王,我并不赞同你的观点,凭借我们的实力,完全有机会赢得圣杯。”</p>
扫了一眼略显激动的麻婆,金闪闪原本还抱有一丝期望的目光终于沉了下去,解放天性,追求愉悦这是每个人天生就具有的权力,没有任何错误可言。</p>
但要需知,既然作为人类,那你就不能太任性,要知道没有限制的自由,便不是真正的自由。</p>
现如今的麻婆在金闪闪心中,与一只没有理智的野兽一般无二,要不是还有点用处,他绝不会容忍他继续留在这里。</p>
“杂修,收敛起你那可笑的愉悦吧,记住本王所所说的话,你只有苟的住,才能享受更多的愉悦!”</p>
也不知道为什么,说出从雁夜身上剽窃过来的词语后,他竟然意外的觉得合适,比自己之前的那些陈词滥调简明了太多。</p>
而听到金闪闪解释的麻婆,又怎么可能不明白他的意思呢?不是他说,与间桐雁夜交手之后,他确实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强大,但这份强大却是可以触碰的到的,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傲视一切的金闪闪唯独对这人情有独钟呢?莫不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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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闪闪曾经的原配,遇到这种想绿自己的事情,自然要义无反顾的站出来,“如果只是间桐雁夜的话,我只要藏起来似乎并不影响,我与他交过手,他也没有穿闻中那么恐怖!”</p>
战胜小三第一步,先摆明自己正宫位置,展露自身优势,然后再徐徐图之。</p>
本以为听到他的这份宣扬后,金闪闪会为他的勇气而点赞,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那种嘲弄的语气,“吼,在你的印象中,玩玩枪就算是强大了吗?那你可把强者的评价定义的太低了。”</p>
宴请失利之后,百貌自然会报告战况,而作为名誉boss的金闪闪自然也知道雁夜的实力,不过那时他也只是笑笑,毕竟魔术师这种职业,对比起英灵来说实在是不够看。</p>
但在看到他和元帅的对战之后,他却给雁夜下了一个全新的定义,此子实力尚可,中二严重之后也不会被人打死,天生就适合当他金闪闪的臣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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