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谁还不是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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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听了rider的说辞之后,saber却也不曾收起手中圣剑,反而在怒意的加持下,双手将剑柄握的更紧了,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清楚吗?在这场只有七人的战场上,谁还不是个王呢?
只不过哪怕自己知道了历史的走向,却没有想到改变结局却是如此的困难,难道这世界连一个尊重战士的资格都不给的吗?
碧绿色的瞳孔之中透出一丝疯狂,倒不是saber在针对谁,只是在抱怨这世间的不公,命运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却又在不经意间撕开她的伤口,或许有时候忘记也是一种能力吧!saber不由的在心里想到。
而看着她的动作,rider却也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刚开始的距离太远了一点,他并没有听到saber的真名,所以说看到有人当着王妃的面不给他面子,按照他霸道的性格,又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呢?
“哟,saber,你可曾知道,在王者面前不可挥剑的道理?”
还不等到saber说出“谁还不是个王!”这句话,远处的路灯上便显现出一个土豪的身影,果然路灯才是闪闪的本体。
一身俗气且不符合现代审美的土豪铠甲穿戴,不仅没有给人半点庸俗感,反而在那双赤色的瞳目中,却让人看到了睥睨天下的霸气。
“没想到无视本王的存在自称为王的鼠辈,一晚上竟然会跑出来两只,笑话,真正有资格称王的英雄,天上天下唯本王一人!剩下的都不过是不三不四的杂修罢了!”
每一位成为英雄的人,曾经都有一个不被别人所理解的中二梦想,或者改变世界,或是成为正义的伙伴,按现在的理念来看,可以说英雄或多或少都患有一点中二病,而对于吉尔伽美什来说,他的患病程度是无药可救的那种。
王来断肘,王来断腿,王来愉悦整个地球!!
听听这像是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事吗?作为人类最古的路灯王,英雄王掌握着世间所有财富,在他的宝库当中,甚至有最初的核弹头概念。
但雁夜可以确定的是,在他的宝库当中绝对没有一样东西,要不然但凡有一颗头孢,他也不至于醉的这么厉害。
凭借大帝的气量自然不会和哈哈王一般见识,但这个看起来逼格就很高的人,对于他的情报大帝还是十分感兴趣的。
“既然你是王,那自然也不会不肯报出自己的姓名吧!”
“问本王?区区杂修竟敢问本王,沐浴着接受我接见的荣光,却说不认识本王的容貌,这种愚昧之人不配活下去!”
只是说着话,金闪闪背后光圈便开始了闪烁,藏于王之财宝当中的宝枪利剑,闪耀着夺目的光华,在这里的一切,都是英灵所追求的宝具。
(大帝:我TM。。。。王妃还在这,我不生气。。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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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宝具,一切特点似乎都对上了,本来被强制灵体化的兰斯洛特,再次掏出自家宝具诺基亚,对着话筒便吼了一声。
经历了上次的事件,再次看到这熟悉的电话后,雁夜也是做足了准备,才不至于再出丑。
“对对,就是那个土豪金,别因为自家的骑士身份而手下留情,尽量挑贵的拿,手里拿不了,嘴里叼的我也不嫌弃,记住咱这不叫抢,这叫劫富济我!”
一道道命令自话筒传人了兰斯洛特的耳中,他虽然失去了理智,但在此世,对于王的承诺他还是记忆犹新的,自家御主是未来的王厨候选人。
“吼!”
灵子消散,未等到展露身形,那隐藏在喉咙间的咆哮声便传了过来,被扫了面子的金闪闪自然是不爽的瞪了过来,而手握圣剑的saber却陷入了沉默,挚友啊,你怎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
宝枪利剑调转方向,金闪闪轻蔑一瞥,说道:“谁允许你看本王了,疯狗!至少用你死去的样子来取悦本王吧,杂修!”
话音刚落,本来含而不发的宝具突然被魔力所包绕,战斗一触即发,然而就在这时,兰斯洛特却摸出了早已被宝具化的诺基亚,雁夜的声音从中传了出来。
“瞅你咋地!”
笑话,自己的从者岂是你能指责的?
金闪闪眉头一皱,好气!本来含而不发的宝具,瞬间化作金光直奔兰斯洛特的头颅,他要用这贱民的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玩笑归玩笑,中二归中二,要是没有强悍的实力做担保,就金闪闪那个性格,早就被别人打八百回了。
若是一般的狂阶英灵,没有高超武艺的他们要是贸然对上金闪闪,可能人还没有冲到面前,自己就已经变成筛子了,这就是从者天花板的实力,闪级的划分单位。
如此声势自然引来他人的窥探,金闪闪本以为可以轻易解决以正视听,却没想到尽管被狂性侵蚀身躯,兰斯洛特那冠绝天下的武艺却不减丝毫。
侧身避开剑锋,右手直握宝剑,骑士不可徒手而亡发动,本来与王库所连接的宝具,只是一瞬间便失去了作用,成为了兰斯洛特手中的獠牙。
挥剑劈开长枪,因为宝具的破损,四散的魔力瞬间摧毁了地面,于烟尘之中,兰斯洛特挥剑直冲,宛若武神再临。
虽然被扫了面子令他很是苦恼,但对于他武艺的肯定,却也愿意让他为兰斯洛特献上最大的试炼。
抬手之间,十六个光环再度形成,以更加刁钻的角度直扑兰斯洛特而去,这只疯狗的存在,确实给了他很大的乐趣。
只不过接下来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兰斯洛特不仅冲开了宝具封锁,更有甚者被劈开的宝具直冲金闪闪而来,他倒是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只可惜钢铁所制造的路灯,怎么可能抵挡的住宝具的锋芒呢?
脚步踏地,金闪闪的面目阴沉的仿佛能够滴下水,王八蛋,咱打架就打架,你丫没事动我路灯做甚?
虽然想骂脏话,但考虑到自己的身份,还是先把面子给保下来才行。
“疯狗,竟敢让本应被仰视的本王,跟你同样站在大地上,这份不敬,罪该万死!”
再度抬手之时,再也不是简简单单的试探,所有人都在羡慕王财的珍贵,但除了吉尔伽美什,却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掌控它,倒不是因为力量的差距,而是说没有他的那份智慧。
对,你没有看错,这个从者虽然中二却智商极高,那里的杂修,本王要让你灰飞烟灭。
路灯啊,你有看到吗?本王替你报仇了!
(不知道大家对于调戏金闪闪有没有兴趣呢?作者君表示相当可以,来排好队,一张票摸一次,不要着急。)
哪知听了rider的说辞之后,saber却也不曾收起手中圣剑,反而在怒意的加持下,双手将剑柄握的更紧了,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清楚吗?在这场只有七人的战场上,谁还不是个王呢?
只不过哪怕自己知道了历史的走向,却没有想到改变结局却是如此的困难,难道这世界连一个尊重战士的资格都不给的吗?
碧绿色的瞳孔之中透出一丝疯狂,倒不是saber在针对谁,只是在抱怨这世间的不公,命运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却又在不经意间撕开她的伤口,或许有时候忘记也是一种能力吧!saber不由的在心里想到。
而看着她的动作,rider却也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刚开始的距离太远了一点,他并没有听到saber的真名,所以说看到有人当着王妃的面不给他面子,按照他霸道的性格,又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呢?
“哟,saber,你可曾知道,在王者面前不可挥剑的道理?”
还不等到saber说出“谁还不是个王!”这句话,远处的路灯上便显现出一个土豪的身影,果然路灯才是闪闪的本体。
一身俗气且不符合现代审美的土豪铠甲穿戴,不仅没有给人半点庸俗感,反而在那双赤色的瞳目中,却让人看到了睥睨天下的霸气。
“没想到无视本王的存在自称为王的鼠辈,一晚上竟然会跑出来两只,笑话,真正有资格称王的英雄,天上天下唯本王一人!剩下的都不过是不三不四的杂修罢了!”
每一位成为英雄的人,曾经都有一个不被别人所理解的中二梦想,或者改变世界,或是成为正义的伙伴,按现在的理念来看,可以说英雄或多或少都患有一点中二病,而对于吉尔伽美什来说,他的患病程度是无药可救的那种。
王来断肘,王来断腿,王来愉悦整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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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雁夜可以确定的是,在他的宝库当中绝对没有一样东西,要不然但凡有一颗头孢,他也不至于醉的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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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是王,那自然也不会不肯报出自己的姓名吧!”
“问本王?区区杂修竟敢问本王,沐浴着接受我接见的荣光,却说不认识本王的容貌,这种愚昧之人不配活下去!”
只是说着话,金闪闪背后光圈便开始了闪烁,藏于王之财宝当中的宝枪利剑,闪耀着夺目的光华,在这里的一切,都是英灵所追求的宝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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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宝具,一切特点似乎都对上了,本来被强制灵体化的兰斯洛特,再次掏出自家宝具诺基亚,对着话筒便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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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枪利剑调转方向,金闪闪轻蔑一瞥,说道:“谁允许你看本王了,疯狗!至少用你死去的样子来取悦本王吧,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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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声势自然引来他人的窥探,金闪闪本以为可以轻易解决以正视听,却没想到尽管被狂性侵蚀身躯,兰斯洛特那冠绝天下的武艺却不减丝毫。
侧身避开剑锋,右手直握宝剑,骑士不可徒手而亡发动,本来与王库所连接的宝具,只是一瞬间便失去了作用,成为了兰斯洛特手中的獠牙。
挥剑劈开长枪,因为宝具的破损,四散的魔力瞬间摧毁了地面,于烟尘之中,兰斯洛特挥剑直冲,宛若武神再临。
虽然被扫了面子令他很是苦恼,但对于他武艺的肯定,却也愿意让他为兰斯洛特献上最大的试炼。
抬手之间,十六个光环再度形成,以更加刁钻的角度直扑兰斯洛特而去,这只疯狗的存在,确实给了他很大的乐趣。
只不过接下来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兰斯洛特不仅冲开了宝具封锁,更有甚者被劈开的宝具直冲金闪闪而来,他倒是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只可惜钢铁所制造的路灯,怎么可能抵挡的住宝具的锋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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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抬手之时,再也不是简简单单的试探,所有人都在羡慕王财的珍贵,但除了吉尔伽美什,却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掌控它,倒不是因为力量的差距,而是说没有他的那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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