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要被穿了_分卷阅读_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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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了那么多种办法对策,又是大闹仙乐坊,又是接连冒犯了仙君魔尊,本以为要自败名声的计划要被打断,需要再接再厉……却没想到,在自己随遇而安,什么也没做的情况下,反而是这张脸、这身打扮替自己惹来了一身的恶意揣测。
他若有所思地摸着自个下巴,寻思着,难道自己这副模样,当真比一路做得这许多坏事好事、都要来得更重要?
正想着,拖了许久的烧鸡终于随着小二的吆喝声上来了,还附赠了一小碗稀溜溜清澈见底的棒子面粥。
没了斗笠和黑纱的影响,叶临风总算能痛快地吃肉喝粥了,虽然粥被煮的不知道加了多少次水,和白水差不离多少,但好在烧鸡够味儿,一口下去外酥里嫩,连细一些的骨头都能轻易咬碎,不需要多少别的味道就很香了。
经过在鹿城那两天,加上后来马不停蹄地去闯奇遇,这已经是叶临风这不到一旬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最开始是在鹿城实在没肉吃,后来是看了那么多牲畜家禽的自杀,短期内没有胃口,如今,馋的感觉重新占领上风。
按理说作为仙修,辟谷是早晚的事,虽说对大部分人来说,无需像戒律一般禁食,但谁也不知道执迷于口欲的界限在哪儿,都会下意识地克制自己,对修炼总是有好处的。
从前的叶临风也被这么教导着,导致每每回到叶家时,都会一顿顿饭看着别人大鱼大肉,又被亲爹和姨娘以为他好的理由不准他吃肉。
‘都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修仙的不是和尚,可以吃肉的’,诸如此类的话说了几遍也没有用处,叶临风便只好在其它时间犒劳自己。
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叶临风下定了决心要弃仙道入魔道,自然更无需管这许多,想吃就吃。
话说起来,再借了马匹走上几日,就能在这个月内回到叶家了。
没再多去理会邻桌几个凡人越聊越离谱的传言,叶临风嘴巴配合着筷子,动作迅速又不失优雅地将整只烧鸡吃得干干净净,骨头重新摆回盘子中,而后喊来小二结账,重新戴上遮掩面容的斗笠就上马离去了。
马匹是最近才买来的,不适合的佩剑用来长途飞行容易耗费过度,或是掌控不稳,叶临风便打算走一段飞一段,交替着来。
按照神书上的剧情,再过几个月,爹爹就会在家宴上宣布,由自己的儿子叶临风担任下一任叶家家主。
爹爹的想法,神书上也写得很清楚了。
【“临风啊,你在圣天门修仙也有不少年头了,我看你兴趣也不在此,也没闯出什么名头来,不如就把修炼的事放放,当做副业,啊是吧,和你师父洛门主打个招呼,回来学学叶家家主该会的东西……以后啊,等爹老了,这个家,就是你的了,不要让我失望。”
“爹,当初你送我去圣天门入道修仙时,洛门主和您不是说过吗,修仙之人讲究不问世事,远离凡尘的,您既然想让我继承家主之位,当初又为何要送我去圣天门,一住就是十年?”
“放肆,有你这么和爹顶嘴的吗?爹这还不是为你好!修仙的要真是不能管凡人的事儿,你们跑来跑去为民除害干什么,都交给官府不就得了?”
“人官府倒是想管啊,也得先有这个本事……”
“你?!你还学会抬杠了?是不是又找打!”】
光是看着神书里那几段对话,叶临风脑海里就能浮现出自家爹爹那不讲理又随时准备抄家伙的劲儿。
神书中的自己没有准备,又的确自认天赋不高,没像岳大公子之类的其它仙门名徒一样展现出自己的才华本事,当初去修仙,也不过是家里的安排,此时安排自己回来继承叶家,虽然嘴上不理解、有点意见,但最终也没有违背爹爹的意思。
如今的自己……
叶临风笑了一下,心道这次可要让爹爹失望了。
若是真的如了爹爹的意,继承了叶家,那就无异于将整个叶家的家产拱手让人!还是让给一个身份可疑,夺舍自己的可恶之人!
第27章听说要惹祸
管他是不是真的人品败坏道德沦丧呢?平白无故抢了别人的身体就是不占理,不属于他的东西,就别怪自己先抢回来再扔出去。
只要今日爹爹能改变主意,把家主之位让给别的兄弟,明日那夺舍的人就无法占叶家的便宜。
若想要爹爹改变主意,光靠一张嘴皮子来说,可就不够了。
叶临风走着走着,心想,干脆先把以前想做不敢做、不能做的事,都体验一遍再说~
逛青楼,花天酒地?这个已经做过了,为保险起见,干脆在叶家的华付城附近直接就不住客栈,也不借宿道观了,直接睡在随便一个专门卖男色的青楼里头。
以往每年的春节,叶临风都会回到叶家,那时候也正是城中最热闹的时候,除了大年夜和大年初一,街上都会有许多的庙会集市,花柳巷子里,也会有一些相应的有趣活动。
花柳巷中虽然多是做皮肉生意的,但也不乏许多才华横溢的歌女舞女,以及伶人、戏子,论琴棋书画,不输那些大户人家的才子,卖艺不卖身,可爹爹却总嫌弃。
十岁那年,叶临风买了一个扇面,上面是活灵活现的猫儿扑麻雀,与自家养的那只神似极了,结果带回家中被爹爹发现落款是青楼之人,便当着他的面撕毁了扇子,还被打了屁股。
这样的一段,在叶临风看来印象深刻的回忆,却在神书中提也未提。
叶临风在脚下用了个小小的术法,缩地成寸,没多久就驾马进入了许久未归的华付城的城口。
原本想了那么多种办法对策,又是大闹仙乐坊,又是接连冒犯了仙君魔尊,本以为要自败名声的计划要被打断,需要再接再厉……却没想到,在自己随遇而安,什么也没做的情况下,反而是这张脸、这身打扮替自己惹来了一身的恶意揣测。
他若有所思地摸着自个下巴,寻思着,难道自己这副模样,当真比一路做得这许多坏事好事、都要来得更重要?
正想着,拖了许久的烧鸡终于随着小二的吆喝声上来了,还附赠了一小碗稀溜溜清澈见底的棒子面粥。
没了斗笠和黑纱的影响,叶临风总算能痛快地吃肉喝粥了,虽然粥被煮的不知道加了多少次水,和白水差不离多少,但好在烧鸡够味儿,一口下去外酥里嫩,连细一些的骨头都能轻易咬碎,不需要多少别的味道就很香了。
经过在鹿城那两天,加上后来马不停蹄地去闯奇遇,这已经是叶临风这不到一旬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最开始是在鹿城实在没肉吃,后来是看了那么多牲畜家禽的自杀,短期内没有胃口,如今,馋的感觉重新占领上风。
按理说作为仙修,辟谷是早晚的事,虽说对大部分人来说,无需像戒律一般禁食,但谁也不知道执迷于口欲的界限在哪儿,都会下意识地克制自己,对修炼总是有好处的。
从前的叶临风也被这么教导着,导致每每回到叶家时,都会一顿顿饭看着别人大鱼大肉,又被亲爹和姨娘以为他好的理由不准他吃肉。
‘都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修仙的不是和尚,可以吃肉的’,诸如此类的话说了几遍也没有用处,叶临风便只好在其它时间犒劳自己。
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叶临风下定了决心要弃仙道入魔道,自然更无需管这许多,想吃就吃。
话说起来,再借了马匹走上几日,就能在这个月内回到叶家了。
没再多去理会邻桌几个凡人越聊越离谱的传言,叶临风嘴巴配合着筷子,动作迅速又不失优雅地将整只烧鸡吃得干干净净,骨头重新摆回盘子中,而后喊来小二结账,重新戴上遮掩面容的斗笠就上马离去了。
马匹是最近才买来的,不适合的佩剑用来长途飞行容易耗费过度,或是掌控不稳,叶临风便打算走一段飞一段,交替着来。
按照神书上的剧情,再过几个月,爹爹就会在家宴上宣布,由自己的儿子叶临风担任下一任叶家家主。
爹爹的想法,神书上也写得很清楚了。
【“临风啊,你在圣天门修仙也有不少年头了,我看你兴趣也不在此,也没闯出什么名头来,不如就把修炼的事放放,当做副业,啊是吧,和你师父洛门主打个招呼,回来学学叶家家主该会的东西……以后啊,等爹老了,这个家,就是你的了,不要让我失望。”
“爹,当初你送我去圣天门入道修仙时,洛门主和您不是说过吗,修仙之人讲究不问世事,远离凡尘的,您既然想让我继承家主之位,当初又为何要送我去圣天门,一住就是十年?”
“放肆,有你这么和爹顶嘴的吗?爹这还不是为你好!修仙的要真是不能管凡人的事儿,你们跑来跑去为民除害干什么,都交给官府不就得了?”
“人官府倒是想管啊,也得先有这个本事……”
“你?!你还学会抬杠了?是不是又找打!”】
光是看着神书里那几段对话,叶临风脑海里就能浮现出自家爹爹那不讲理又随时准备抄家伙的劲儿。
神书中的自己没有准备,又的确自认天赋不高,没像岳大公子之类的其它仙门名徒一样展现出自己的才华本事,当初去修仙,也不过是家里的安排,此时安排自己回来继承叶家,虽然嘴上不理解、有点意见,但最终也没有违背爹爹的意思。
如今的自己……
叶临风笑了一下,心道这次可要让爹爹失望了。
若是真的如了爹爹的意,继承了叶家,那就无异于将整个叶家的家产拱手让人!还是让给一个身份可疑,夺舍自己的可恶之人!
第27章听说要惹祸
管他是不是真的人品败坏道德沦丧呢?平白无故抢了别人的身体就是不占理,不属于他的东西,就别怪自己先抢回来再扔出去。
只要今日爹爹能改变主意,把家主之位让给别的兄弟,明日那夺舍的人就无法占叶家的便宜。
若想要爹爹改变主意,光靠一张嘴皮子来说,可就不够了。
叶临风走着走着,心想,干脆先把以前想做不敢做、不能做的事,都体验一遍再说~
逛青楼,花天酒地?这个已经做过了,为保险起见,干脆在叶家的华付城附近直接就不住客栈,也不借宿道观了,直接睡在随便一个专门卖男色的青楼里头。
以往每年的春节,叶临风都会回到叶家,那时候也正是城中最热闹的时候,除了大年夜和大年初一,街上都会有许多的庙会集市,花柳巷子里,也会有一些相应的有趣活动。
花柳巷中虽然多是做皮肉生意的,但也不乏许多才华横溢的歌女舞女,以及伶人、戏子,论琴棋书画,不输那些大户人家的才子,卖艺不卖身,可爹爹却总嫌弃。
十岁那年,叶临风买了一个扇面,上面是活灵活现的猫儿扑麻雀,与自家养的那只神似极了,结果带回家中被爹爹发现落款是青楼之人,便当着他的面撕毁了扇子,还被打了屁股。
这样的一段,在叶临风看来印象深刻的回忆,却在神书中提也未提。
叶临风在脚下用了个小小的术法,缩地成寸,没多久就驾马进入了许久未归的华付城的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