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暧昧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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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购物时,总会意外地买到不在计划之内的衣服,无论是因为价格,还是因为款式。虽然你可能会欣赏各种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往往总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时候非常像衣服。
周六沈安若与贺秋雁又去逛街。她们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总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她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安若苦不堪言,深感陪贺小姐逛街一回,跟做一次长跑测试差不多。
安若比贺秋雁好打发多了,她通常只逛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穿一季。对于这一点,贺秋雁同样看不惯,“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最适合你?”又时不时地训她,“喂,快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还有这样,“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也不嫌烦。粉红色吧,今年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装嫩须趁早,老了没机会。”
沈安若常常诧异,她们俩审美、性格这么不同,怎么竟成为这城市里能够互相取暖、互相安慰的朋友呢?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重新买了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将奶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就是喜欢那种款式啊,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然后想起了什么,在原地怔了一会儿。
午餐时安若接到了程少臣的来电,她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将电话接通。
“晚上有空没?帮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淡淡的,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过,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了。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董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她又想起了当时他那副在腹中暗笑的表情。
“就当帮我个忙。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们没空。”
挂了电话,沈安若暗自磨牙。明明不想去的,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其中一个职位之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善良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输了不丢人。况且她发现,在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因为被告知不用提前准备,她乐得轻松,穿了松松垮垮、颜色暗淡的夏装就跑了出来。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没说话。
车子七转八拐地进了很窄的小巷,那里是老城区,一扇扇朱红色或天蓝色油漆剥落的大门,瞬间穿越回数十年前的旧时光里。
沈安若忍不住开口问:“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道:“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观察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酒窝,“还是你聪明,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我们这是要去参观吗?里面的小姐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男小姐吗?”
“男小姐是什么玩意?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
他将车停在稍稍宽敞的院落门前,带她走进旧式庭院,穿过层层石阶弄堂,就快转晕时,突见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半米外,吓了她一跳。那人明明五官立体又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烟熏妆,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捏着嗓子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帮忙把这位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你好无情哦,今天全部东西算你十二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因为他装得太夸张,不觉得娘,倒显得可爱。安若憋着笑,细细打量周围,旧时厅堂,层层幔幔,古朴典雅,又到处摆得琳琅满目,其实应该是一家卖各类稀奇杂货的店,诡异又腐败地开在这种院子里,店主和顾客都不会是正常人。喏,这主人已经充分证明她的推断了。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向安若做了请的手势。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坐到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嘴里含了一支烟,又要就着这支烟去给程少臣点上。程少臣笑着推了他一把,抢过打火机自己点烟,英俊又妩媚的怪人也笑了。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里面还有两名女孩子,妆容举止也都正常,沈安若这才真正松口气,但细看一眼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又觉得来气了。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洇着大片晕染的七彩颜色,“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外红内紫叫作虹,外紫内红叫作霓……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她喝多酒去勾搭他的那个晚上,曾经说过这么一番醉话。他的记忆力真是好,得了机会就不忘奚落她一把。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何况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看来我们家少臣的眼光还是挺正常的。”他指点女孩子们一番又走掉,安若尽量无视他。
女孩们没费多大工夫就把沈安若弄成了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来时程少臣多看了她几眼,“看,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的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皮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件?”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
那是一只绿莹莹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格外地白。他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她稍稍懂行,大致能猜到那手镯的价格,但是在这种有别人的场合,她不想让彼此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经装好袋的衣服,拉着她离去。
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作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过一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要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刚刚出了规定,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百分之十五。”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的,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
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安若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场地灯火辉煌,衣香鬓影,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西装革履,女子们霓裳艳影,皆是年轻美丽。
真的很像一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听到他跟阿巧说“李老鸨”,联想了一下同事们曾经的八卦,心下明了几分。真是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像刘姥姥一样第一回进了有钱人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地笑一声,“哪来的什么上流社会?只不过钱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点,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是哪一类的?”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
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主人是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绾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老鸨,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很形象啊,她在心底暗笑。
“少臣啊,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顺便捏了一下他的脸。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完全就是逆生长。”
“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女主人笑得满意极了,“咦,这个小美丽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上她的腰间。
“哎呀,臭小子,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还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得有多失望,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哦,我得告诉你妈去,不是我不尽心,而是你这孩子太省心,呵呵呵……”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地拖着沈安若离开这聒噪的是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当然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完美了。我是俗人,所以消受不起。”
“……”她今天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挺无聊的,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食品口味不错,她满场谁也不认识,躲在角落里先填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地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一双双男女携手迈入舞池,那里渐渐变得拥挤。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哦,传说中的贵族做派。
安若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了,贺秋雁曾向她八卦过。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师,据说钱多到花不完,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的“交友会”,各种规模各种层次,听说只要打着做月老的旗号就能很容易地拿到她的钱。安若坐井观天惯了,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拜程少臣所赐,她的见识长了不少啊。
那些男男女女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音乐也变得极致缠绵悱恻颇为应景。安若拿一杯果酒,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相知,此刻在暗淡的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和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响起了程少臣的声音,沈安若一惊之下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冤枉,我站在你旁边半天了,你只顾看别人,一直没发现我的存在。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谁知道是不是又一个圈套等着她跳?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男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穿过走廊,来到偏厅,这里也布置得极为华丽,虽然空无一人,仍然灯光通明。
“沈小姐,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是从丹麦森林切割的原木,家具是挪威定制的,沙发是由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吊灯和壁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中国画,都是大师真迹,快来好好地欣赏一下。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的上流社会味道没?”
“程少臣,你太不厚道了。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你还这么挖苦人家。”
“如果你也被她每周两次电话骚扰,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空降在你面前,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这么惨。”安若倚着沙发背同情地笑。丝质旗袍容易生褶,她为了保持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一份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工种,受罪,还需要演技,非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不可。纵然她做得很吃力,却也不出色。安若决定以后再也不歧视被称作“花瓶”的那些女性了。那些可都是人才啊有没有,凭什么看不上人家?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脚搭在旁边的矮几上,毫无形象,可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那就是参加过舞蹈队喽?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但我说的是舞会。”
“你太小看人了,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去过很多次学校里的周末舞会,但是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这个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别扭,陌生人则更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同学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际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这种快步舞最像纯粹的交际舞蹈,必须全神贯注,没办法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气氛,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问东问西而自己又不得不答的情况是很讨厌的。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这里距主会场远,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他装模作样、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美丽的小姐,我能荣幸地请你跳支舞吗?”
不容安若拒绝,他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轻易地拉到了身前。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一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扶在她腰间的那只手又令她很有安全感。
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恰好让她轻轻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里。那沙发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程少臣笑着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立即抓住,由着他把她拉起来,直到站稳了身体时,仍然还抓着他的手。
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尴尬,安若忆起他的传闻,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很瘦,手指修长,指节有力,掌心纹路清晰。
“你会看手相?”
“嗯。”
“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弹钢琴。”
“这么神?”
“当然。看,那边就有钢琴,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吧。”
他只弹了小半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可以吗?”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些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我知道了,你当年一定为了讨女孩子欢心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来一段好了。”
“多谢小姐赏脸,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都变得有些狂欢无序,原本古典氛围满满的舞池里居然有一群人跳起了迪斯科。他们俩都觉得颇无趣,而且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没等舞会结束他们便溜走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送你上楼?”
“不用,现在还算早,我进屋开灯给你看。还有,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手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作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的,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安若一口气说完,突然觉得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摘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取不下来,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笑了。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映着他的脸。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这样喊着她的名字,在几米远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深不可测的眼神下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身体的那一部分就变得滚烫又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凝视她。沈安若匆匆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干脆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意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昂贵的手镯体面地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保安室的电话,“沈姐,有您的快递,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吧,谢谢。”
“沈姐,我觉得吧,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保安弟弟的语气怪怪的。
安若到达公司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着她,笑得有些奇怪,“沈安若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匝匝地整齐堆放在一组组方形木盒里,把一整个车厢变成了小型的花圃。
“九百九十九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满眼红心,“沈姐,好浪漫哦。”
可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本不该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暗暗磨牙,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
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小沈,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了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分给所有的女同事,就说是客户送的福利。”
她觉得解气了很多。
女人购物时,总会意外地买到不在计划之内的衣服,无论是因为价格,还是因为款式。虽然你可能会欣赏各种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往往总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时候非常像衣服。
周六沈安若与贺秋雁又去逛街。她们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总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她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安若苦不堪言,深感陪贺小姐逛街一回,跟做一次长跑测试差不多。
安若比贺秋雁好打发多了,她通常只逛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穿一季。对于这一点,贺秋雁同样看不惯,“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最适合你?”又时不时地训她,“喂,快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还有这样,“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也不嫌烦。粉红色吧,今年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装嫩须趁早,老了没机会。”
沈安若常常诧异,她们俩审美、性格这么不同,怎么竟成为这城市里能够互相取暖、互相安慰的朋友呢?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重新买了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将奶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就是喜欢那种款式啊,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然后想起了什么,在原地怔了一会儿。
午餐时安若接到了程少臣的来电,她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将电话接通。
“晚上有空没?帮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淡淡的,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过,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了。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董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她又想起了当时他那副在腹中暗笑的表情。
“就当帮我个忙。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们没空。”
挂了电话,沈安若暗自磨牙。明明不想去的,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其中一个职位之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善良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输了不丢人。况且她发现,在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因为被告知不用提前准备,她乐得轻松,穿了松松垮垮、颜色暗淡的夏装就跑了出来。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没说话。
车子七转八拐地进了很窄的小巷,那里是老城区,一扇扇朱红色或天蓝色油漆剥落的大门,瞬间穿越回数十年前的旧时光里。
沈安若忍不住开口问:“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道:“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观察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酒窝,“还是你聪明,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我们这是要去参观吗?里面的小姐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男小姐吗?”
“男小姐是什么玩意?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
他将车停在稍稍宽敞的院落门前,带她走进旧式庭院,穿过层层石阶弄堂,就快转晕时,突见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半米外,吓了她一跳。那人明明五官立体又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烟熏妆,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捏着嗓子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帮忙把这位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你好无情哦,今天全部东西算你十二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因为他装得太夸张,不觉得娘,倒显得可爱。安若憋着笑,细细打量周围,旧时厅堂,层层幔幔,古朴典雅,又到处摆得琳琅满目,其实应该是一家卖各类稀奇杂货的店,诡异又腐败地开在这种院子里,店主和顾客都不会是正常人。喏,这主人已经充分证明她的推断了。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向安若做了请的手势。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坐到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嘴里含了一支烟,又要就着这支烟去给程少臣点上。程少臣笑着推了他一把,抢过打火机自己点烟,英俊又妩媚的怪人也笑了。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里面还有两名女孩子,妆容举止也都正常,沈安若这才真正松口气,但细看一眼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又觉得来气了。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洇着大片晕染的七彩颜色,“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外红内紫叫作虹,外紫内红叫作霓……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她喝多酒去勾搭他的那个晚上,曾经说过这么一番醉话。他的记忆力真是好,得了机会就不忘奚落她一把。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何况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看来我们家少臣的眼光还是挺正常的。”他指点女孩子们一番又走掉,安若尽量无视他。
女孩们没费多大工夫就把沈安若弄成了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来时程少臣多看了她几眼,“看,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的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皮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件?”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
那是一只绿莹莹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格外地白。他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她稍稍懂行,大致能猜到那手镯的价格,但是在这种有别人的场合,她不想让彼此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经装好袋的衣服,拉着她离去。
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作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过一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要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刚刚出了规定,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百分之十五。”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的,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
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安若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场地灯火辉煌,衣香鬓影,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西装革履,女子们霓裳艳影,皆是年轻美丽。
真的很像一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听到他跟阿巧说“李老鸨”,联想了一下同事们曾经的八卦,心下明了几分。真是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像刘姥姥一样第一回进了有钱人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地笑一声,“哪来的什么上流社会?只不过钱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点,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是哪一类的?”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
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主人是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绾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老鸨,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很形象啊,她在心底暗笑。
“少臣啊,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顺便捏了一下他的脸。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完全就是逆生长。”
“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女主人笑得满意极了,“咦,这个小美丽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上她的腰间。
“哎呀,臭小子,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还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得有多失望,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哦,我得告诉你妈去,不是我不尽心,而是你这孩子太省心,呵呵呵……”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地拖着沈安若离开这聒噪的是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当然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完美了。我是俗人,所以消受不起。”
“……”她今天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挺无聊的,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食品口味不错,她满场谁也不认识,躲在角落里先填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地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一双双男女携手迈入舞池,那里渐渐变得拥挤。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哦,传说中的贵族做派。
安若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了,贺秋雁曾向她八卦过。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师,据说钱多到花不完,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的“交友会”,各种规模各种层次,听说只要打着做月老的旗号就能很容易地拿到她的钱。安若坐井观天惯了,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拜程少臣所赐,她的见识长了不少啊。
那些男男女女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音乐也变得极致缠绵悱恻颇为应景。安若拿一杯果酒,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相知,此刻在暗淡的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和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响起了程少臣的声音,沈安若一惊之下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冤枉,我站在你旁边半天了,你只顾看别人,一直没发现我的存在。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谁知道是不是又一个圈套等着她跳?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男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穿过走廊,来到偏厅,这里也布置得极为华丽,虽然空无一人,仍然灯光通明。
“沈小姐,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是从丹麦森林切割的原木,家具是挪威定制的,沙发是由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吊灯和壁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中国画,都是大师真迹,快来好好地欣赏一下。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的上流社会味道没?”
“程少臣,你太不厚道了。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你还这么挖苦人家。”
“如果你也被她每周两次电话骚扰,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空降在你面前,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这么惨。”安若倚着沙发背同情地笑。丝质旗袍容易生褶,她为了保持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一份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工种,受罪,还需要演技,非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不可。纵然她做得很吃力,却也不出色。安若决定以后再也不歧视被称作“花瓶”的那些女性了。那些可都是人才啊有没有,凭什么看不上人家?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脚搭在旁边的矮几上,毫无形象,可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那就是参加过舞蹈队喽?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但我说的是舞会。”
“你太小看人了,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去过很多次学校里的周末舞会,但是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这个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别扭,陌生人则更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同学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际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这种快步舞最像纯粹的交际舞蹈,必须全神贯注,没办法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气氛,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问东问西而自己又不得不答的情况是很讨厌的。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这里距主会场远,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他装模作样、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美丽的小姐,我能荣幸地请你跳支舞吗?”
不容安若拒绝,他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轻易地拉到了身前。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一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扶在她腰间的那只手又令她很有安全感。
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恰好让她轻轻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里。那沙发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程少臣笑着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立即抓住,由着他把她拉起来,直到站稳了身体时,仍然还抓着他的手。
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尴尬,安若忆起他的传闻,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很瘦,手指修长,指节有力,掌心纹路清晰。
“你会看手相?”
“嗯。”
“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弹钢琴。”
“这么神?”
“当然。看,那边就有钢琴,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吧。”
他只弹了小半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可以吗?”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些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我知道了,你当年一定为了讨女孩子欢心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来一段好了。”
“多谢小姐赏脸,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都变得有些狂欢无序,原本古典氛围满满的舞池里居然有一群人跳起了迪斯科。他们俩都觉得颇无趣,而且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没等舞会结束他们便溜走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送你上楼?”
“不用,现在还算早,我进屋开灯给你看。还有,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手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作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的,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安若一口气说完,突然觉得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摘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取不下来,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笑了。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映着他的脸。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这样喊着她的名字,在几米远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深不可测的眼神下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身体的那一部分就变得滚烫又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凝视她。沈安若匆匆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干脆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意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昂贵的手镯体面地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保安室的电话,“沈姐,有您的快递,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吧,谢谢。”
“沈姐,我觉得吧,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保安弟弟的语气怪怪的。
安若到达公司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着她,笑得有些奇怪,“沈安若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匝匝地整齐堆放在一组组方形木盒里,把一整个车厢变成了小型的花圃。
“九百九十九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满眼红心,“沈姐,好浪漫哦。”
可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本不该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暗暗磨牙,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
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小沈,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了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分给所有的女同事,就说是客户送的福利。”
她觉得解气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