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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遇到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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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两个都是不记仇的,所以很快又有说有笑。
往外走的时候,明珠附在苏清欢耳边道:“我让晚樱先回府了。”
苏清欢笑笑,“其实不必,我真的挺喜欢她的。看到她这么好,只能给你大哥做个通房,我就庆幸幸亏遇到了秦放这个傻子。”
“三句话必不离秦放。”明珠哼了一声,“你若是早遇到我大哥,他也愿意的。你干嘛自降身价,非要跟晚樱比?”
“因为我其实跟晚樱是一类人。”苏清欢用清澈见底的眼睛看着她,“我在程家,也不过是个丫鬟,后来又成了个村姑。你遇到我时,我已经和秦放私定终身,你见到的我,自信开朗,活得畅意自在,你却没见过,我在程家被王夫人欺负时的狼狈,也没见过我在村里为了半斤盐纠结的世俗,更没见过我被人调戏时候的惶恐。而秦放都知道,但是他依然选择了我。明珠,如果这一切,都换成你大哥,你觉得今日,他还会对我执着吗?就算你,大概也觉得我身份卑微,给个姨娘的位份养在后院,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吧。”
明珠无言以对,缄默许久。
苏清欢拍拍她的手笑道:“我今日的底气,是因为我自己,也是因为秦放对我的宠爱。”
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在这个社会中永远不会为主流所完全接受。
她或许有几分姿色,几分能力,但是这些远远都不足以与家世这个加分项相提并论;明唯能注意到她,甚至喜欢她而不觉得自降身价,前提是她是陆弃喜欢的女人。
也许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潜意识中定然有“战神都喜欢的女人,我喜欢了也不丢脸”的认知。
否则,兵部尚书,前途大好的青年才俊,喜欢一个身世不清白的贱籍出身的女子?
这种惊世骇俗之事,能为她做到的,唯有陆弃而已。
明珠思量半天,苦笑着道:“清欢,我对你的了解,到底不够深刻。”
她头脑清醒,心灵澄澈的程度,比自己所认知的还要深刻。
苏清欢笑着道:“所以,在我的世界中,只有两种男人。秦放,亦或其他。”
“你比我幸运。”明珠喃喃地道。
她有眼无珠,爱而不得,但是苏清欢却可以骄傲地把自己所爱之人挂在嘴边,也敢笃定地道一声“他爱我”。
苏清欢用力握住她的手,真诚道:“明珠,都过去了。程宣过去了,云扬过去了。秦放来了,你的那个他,大概还在打听忠意伯府的路上。”
明珠被她新奇的说法逗乐,掩唇笑道:“那等找到了,先给他二十大板,来得磨磨蹭蹭,这么慢!”
两人说笑着,又重新回到众女争奇斗艳的园子中间。
不知道谁起了头,竹林两边的男女们正在对对子。
这个苏清欢真不擅长。她是学ABC,正负数长大的,国学虽然有涉猎,但是跟从小读“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这些人比,还远远不够看。所以她和明珠在旁边坐着,不时低语,偶尔侧耳倾听一两句。
这一环节的高、潮很快来到。
国子监祭酒家的三姑娘和礼部侍郎的嫡长子,隔着竹林你来我往,对了四五回,工工整整,双方都思维敏捷,令人叹服。
明珠悄悄对苏清欢道:“这两家本来就在议亲,这下估计板上钉钉了。”
苏清欢笑道:“也是美事一桩。幸亏秦放不考校我这个,要不估计我给他提鞋他还嫌粗鄙。”
明珠笑嘻嘻地道:“只要是你,他给你提鞋也心甘情愿。”
苏清欢道:“说起这个,我突然想起有个绝对。说,从前有一个宰相要替女儿招婿,看上了一个青年才俊,便指着果盘问他,‘因何(荷)而得偶(藕)’,那人才思敏捷地回道,‘有杏(幸)不需梅(媒)’,一桩好事就此玉成。”
明珠想了想,拍掌赞道:“果真是好对子,意头好,结局也好。”
也许是她声音大了些,旁边有人听到了,阴阳怪气地道:“一个村姑,会做什么对子?附庸风雅,偏偏还有人拍手叫好,真真一丘之貉。”
明珠愤怒地扭头去看。
苏清欢也转过头,循声望去,见是一个陌生的女子,十八九岁的模样,皮肤黄黑,三角眼,高颧骨,脸颊内陷,一副刻薄的模样。
穿着打扮倒是不错,只可惜她身形单薄,还有些驼背,看起来就像猴子穿了人的衣服一般可笑。
“孙猴子,哪哪都有你出来蹦跶。”明珠不客气地骂道。
这女子乃是前两淮转运使孙阳的幼女孙莹,家境优渥,骄横跋扈,明珠以前就嫌弃她矫揉造作爱挑事,不给她好脸色。
孙莹也不是省油的灯,处处说明珠坏话,明珠便说她上蹿下跳,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孙猴子”,也是嘲笑她肤色黑,身材差。
她们本来就有梁子,加上苏清欢也是孙莹极为讨厌之人,所以孙莹今日卯足了劲要抓她俩小辫子。
苏清欢起初不明白为什么被攻击,听明珠歉疚地跟她说了对方身份后,她安慰道:“不怪你,我这也不是无妄之灾。”
经过云南之役,贺长楷和陆弃意识到漕帮盐帮可堪大用,对徐大当家寄予厚望。
两淮转运使这个职位,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现管,所以陆弃用了些法子,把孙阳拉下马,换上了自己的人。
这段旧事,苏清欢心里清楚。
孙阳在那个位置上多年,并不干净,只是被陆弃曝出了他贪污之事后,孙阳耗了不少家财,从勉强降级留用,但是也是彻底远离了肥差。
孙家上下自然恨陆弃入骨。
孙莹冷哼一声道:“一个弃妇,一个乐妓之后,你们两个倒是臭味相投。”
“弃妇好歹嫁过人,比你嫁不出去强;清欢身世再差,也要嫁给这天下人敬畏的男人,你算什么东西?沐猴而冠,混迹这里,还真当自己大家闺秀?”明珠嘴上不饶人。
闺蜜两个都是不记仇的,所以很快又有说有笑。
往外走的时候,明珠附在苏清欢耳边道:“我让晚樱先回府了。”
苏清欢笑笑,“其实不必,我真的挺喜欢她的。看到她这么好,只能给你大哥做个通房,我就庆幸幸亏遇到了秦放这个傻子。”
“三句话必不离秦放。”明珠哼了一声,“你若是早遇到我大哥,他也愿意的。你干嘛自降身价,非要跟晚樱比?”
“因为我其实跟晚樱是一类人。”苏清欢用清澈见底的眼睛看着她,“我在程家,也不过是个丫鬟,后来又成了个村姑。你遇到我时,我已经和秦放私定终身,你见到的我,自信开朗,活得畅意自在,你却没见过,我在程家被王夫人欺负时的狼狈,也没见过我在村里为了半斤盐纠结的世俗,更没见过我被人调戏时候的惶恐。而秦放都知道,但是他依然选择了我。明珠,如果这一切,都换成你大哥,你觉得今日,他还会对我执着吗?就算你,大概也觉得我身份卑微,给个姨娘的位份养在后院,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吧。”
明珠无言以对,缄默许久。
苏清欢拍拍她的手笑道:“我今日的底气,是因为我自己,也是因为秦放对我的宠爱。”
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在这个社会中永远不会为主流所完全接受。
她或许有几分姿色,几分能力,但是这些远远都不足以与家世这个加分项相提并论;明唯能注意到她,甚至喜欢她而不觉得自降身价,前提是她是陆弃喜欢的女人。
也许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潜意识中定然有“战神都喜欢的女人,我喜欢了也不丢脸”的认知。
否则,兵部尚书,前途大好的青年才俊,喜欢一个身世不清白的贱籍出身的女子?
这种惊世骇俗之事,能为她做到的,唯有陆弃而已。
明珠思量半天,苦笑着道:“清欢,我对你的了解,到底不够深刻。”
她头脑清醒,心灵澄澈的程度,比自己所认知的还要深刻。
苏清欢笑着道:“所以,在我的世界中,只有两种男人。秦放,亦或其他。”
“你比我幸运。”明珠喃喃地道。
她有眼无珠,爱而不得,但是苏清欢却可以骄傲地把自己所爱之人挂在嘴边,也敢笃定地道一声“他爱我”。
苏清欢用力握住她的手,真诚道:“明珠,都过去了。程宣过去了,云扬过去了。秦放来了,你的那个他,大概还在打听忠意伯府的路上。”
明珠被她新奇的说法逗乐,掩唇笑道:“那等找到了,先给他二十大板,来得磨磨蹭蹭,这么慢!”
两人说笑着,又重新回到众女争奇斗艳的园子中间。
不知道谁起了头,竹林两边的男女们正在对对子。
这个苏清欢真不擅长。她是学ABC,正负数长大的,国学虽然有涉猎,但是跟从小读“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这些人比,还远远不够看。所以她和明珠在旁边坐着,不时低语,偶尔侧耳倾听一两句。
这一环节的高、潮很快来到。
国子监祭酒家的三姑娘和礼部侍郎的嫡长子,隔着竹林你来我往,对了四五回,工工整整,双方都思维敏捷,令人叹服。
明珠悄悄对苏清欢道:“这两家本来就在议亲,这下估计板上钉钉了。”
苏清欢笑道:“也是美事一桩。幸亏秦放不考校我这个,要不估计我给他提鞋他还嫌粗鄙。”
明珠笑嘻嘻地道:“只要是你,他给你提鞋也心甘情愿。”
苏清欢道:“说起这个,我突然想起有个绝对。说,从前有一个宰相要替女儿招婿,看上了一个青年才俊,便指着果盘问他,‘因何(荷)而得偶(藕)’,那人才思敏捷地回道,‘有杏(幸)不需梅(媒)’,一桩好事就此玉成。”
明珠想了想,拍掌赞道:“果真是好对子,意头好,结局也好。”
也许是她声音大了些,旁边有人听到了,阴阳怪气地道:“一个村姑,会做什么对子?附庸风雅,偏偏还有人拍手叫好,真真一丘之貉。”
明珠愤怒地扭头去看。
苏清欢也转过头,循声望去,见是一个陌生的女子,十八九岁的模样,皮肤黄黑,三角眼,高颧骨,脸颊内陷,一副刻薄的模样。
穿着打扮倒是不错,只可惜她身形单薄,还有些驼背,看起来就像猴子穿了人的衣服一般可笑。
“孙猴子,哪哪都有你出来蹦跶。”明珠不客气地骂道。
这女子乃是前两淮转运使孙阳的幼女孙莹,家境优渥,骄横跋扈,明珠以前就嫌弃她矫揉造作爱挑事,不给她好脸色。
孙莹也不是省油的灯,处处说明珠坏话,明珠便说她上蹿下跳,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孙猴子”,也是嘲笑她肤色黑,身材差。
她们本来就有梁子,加上苏清欢也是孙莹极为讨厌之人,所以孙莹今日卯足了劲要抓她俩小辫子。
苏清欢起初不明白为什么被攻击,听明珠歉疚地跟她说了对方身份后,她安慰道:“不怪你,我这也不是无妄之灾。”
经过云南之役,贺长楷和陆弃意识到漕帮盐帮可堪大用,对徐大当家寄予厚望。
两淮转运使这个职位,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现管,所以陆弃用了些法子,把孙阳拉下马,换上了自己的人。
这段旧事,苏清欢心里清楚。
孙阳在那个位置上多年,并不干净,只是被陆弃曝出了他贪污之事后,孙阳耗了不少家财,从勉强降级留用,但是也是彻底远离了肥差。
孙家上下自然恨陆弃入骨。
孙莹冷哼一声道:“一个弃妇,一个乐妓之后,你们两个倒是臭味相投。”
“弃妇好歹嫁过人,比你嫁不出去强;清欢身世再差,也要嫁给这天下人敬畏的男人,你算什么东西?沐猴而冠,混迹这里,还真当自己大家闺秀?”明珠嘴上不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