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胡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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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庄邪觉得自己做了很长很长的梦,模模糊糊之间,也是被耳边的传来的吵闹声扰醒。
庄邪睁开眼睛,晕乎乎地从床榻上爬起,眼前的一切变得陌生和隐藏的不安。他仍然能感觉到脖子的疼痛,他一边抚着脖子,一边警惕地张顾着四周。只见自己身处在一个帐篷之内。
帐篷内烛火明亮,让得庄邪可以看清这粗布糊成的墙面上有着岁月侵蚀过的痕迹,地面上胡乱铺着皮毛毯子。整个帐篷弥漫着一股炭火和羊肉的气温。
他抬头再看向帐篷外面,此时已是天黑,但掀开帘子,但见外面篝火正旺,人声鼎沸,人影围着篝火跳跃。
此时的篝火白烟飘起,一头血淋淋的羔羊碳烤下逐渐变成的白肉。一群人为了上前,拿出利刀,割下片片羊肉,然后便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起来。
这些人多半都身着皮草衣裳,无不是珍禽异兽,偶有人蓬乱的卷发用几串珠子髻在一起,模样很是邋遢。
而距离这群人不远处,李公子踞在石头上独自酣饮,脸色通红,似醉非醉。
庄邪从帐篷里走了出来,着众人的目光,一步步的朝李公子走去,走近了便问道:“这是哪里?”
李公子放下酒碗,还未答他,身旁便上来一名身披虎头披风的壮硕男子,道:“此地乃羊沙山,沿着这山路再行百里,便是我胡狼一族的城寨。”
他话未完,又一名男子托着酒碗走上前来,他虽身披与这位壮男一样的披风,但身形却显得无比瘦弱,仿似骨材一般。但庄邪也是不难发现,这一瘦一壮两名男子,臂弯之上,皆纹刺着一头猛兽,月光之下,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狰狞无比的饿狼!
这瘦人笑了笑,道:“早听三当家,这次他可带回个智囊。昨日也多亏先生才智,让我等弟兄痛痛快快的干上了一票,我瘦猴子在此,先干为敬!”着,他一口酒痛痛快快地喝了下去。
“嘿,我你个臭猴子,谁准你先和兄弟喝上了?我大虎可不乐意了啊。”他一阵埋怨,便接过一旁递上来的酒,大口饮下,大呼爽快。
庄邪细细观察这二人。目光不禁向另外一帐篷看去,但见门帘飘忽之际,里头的金银粮草清晰可见。
“果然,这一批子匪徒昨日定是劫了那商船。”庄邪暗自细想,不禁也是想起方才这大虎所言,他们皆是灵王朝边域民族,胡狼族。
早些年,庄邪曾在古籍上略了解过这个民族,印象中依稀记得这族中人,擅长骑术,生性凶残,常以拦道劫财为生。
见着庄邪一副思忖的模样,李公子也是豪笑了几声,道:“鬼头,看你这表情,好像看不起我胡狼一族啊。”
庄邪回过神来,也是摇了摇头:“你们虽然是劫匪,这令我不悦。但见你们围火而踞,亦是洒脱自由。豪气冲天,不禁也是佩服。”
大虎一听庄邪这话便乐呵起来,手掌不分轻重,很是用力的在庄邪肩头拍了几下,大笑道:“这灵王朝中谁人不知我胡狼一族最重情义,有血性!三当家,你是不是?”
李公子没话,举杯敬酒,大口吞饮。
庄邪干笑了几声,忽然看向李公子,问道:“他们都喊你三当家,想必你在胡狼族中地位很高啊。”
“那可不?”瘦猴子上前一步,两只雪亮的眼睛直溜溜地转着,介绍道:“我们胡狼一族足有数十万人口,无不听我们三位当家的,只怕是当今大帝见了,也得敬他们三分。而将先生你带回来的你口中的李公子,正是胡狼一族的三当家,李青。”
闻言,庄邪忽然有了心思。这擅长骑术,生性凶残的战斗民族,人口竟多达数十万,且不人实力如何,单凭这数量,怕是都超越了灵王朝的大军。也难怪当今大帝也要留他们几分薄面了。
“虽然这些人多半都是以匪徒为生,但若是用于正道,也能为我王朝击退妖兽尽份力。”庄邪暗想。
想到此处,庄邪又看向了篝火堆旁的人群,心想这些人饮酒吃肉,无不豪气自在,野性十足。再瞧这两位似是在这群人中身份略高的大虎和瘦猴子,也皆是爽快之人。而性情直爽之人,多半少些城府和狡诈,若是善加利用,他日必能走上正途。
李青见庄邪许久不话,便也问他:“鬼头,为何不话了?”
庄邪微怔,也是回道:“没事。只不过内心有些矛盾罢了。”
“何来矛盾?莫非觉得我等行的都是土匪行当,你不乐意了?”李青道。
庄邪沉静了半晌,转眼也是叹笑了声,道:“正与邪,从来就没有定论与对错。我又何必为难自己呢?款且,眼下看来,各位皆是庄邪平生所见之好汉,能与各位结识,也不快哉?”
“好!得好!来啊,大家一起敬我庄兄弟一杯!”李青高举着酒碗呼道。
“敬庄兄弟!”
庄邪一笑,接过酒碗,从众人示意后便一口饮进。在这近十五年来,他滴酒未沾,但此刻他任凭热酒在他口中灼烧,脸上依旧淡定从容。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树林射下来的时候,胡狼众人马已经上路,朝着东北面方向的胡狼城寨走去。
这羊沙山的山路虽不陡峭崎岖,但却是比九行山要高耸许多,脚下沙石顺着脚边滚落入崖不过是掉入云里,即便一块巨石从山丢下,过上半个时辰才能听见声音。
此等高山之上行进,让得李青不免有些胆战心惊起来。但身边这些胡狼人却处之泰然,行如家常便饭。
后方的马车上堆放着劫来的金银粮草,在两旁护卫的是大虎和瘦猴子。庄邪闲来无聊,便向上前与他俩聊上几句。却就他二人面目肃然,紧握刀柄。
“大虎兄,猴子兄?你们何必这般严肃呢?”庄邪有意打趣道。
大虎目不斜视,只是神情中有些不淡定:“前方不远,便到这羊沙山最险之处了。”
“最险之处?我见弟兄们在这如此狭窄高耸的山路上行进如此泰然,倒也不像是惧怕险地啊。”庄邪道。
大虎道:“兄弟不知。我所的险,并非地势,乃是再过不远,便到了莲花坞的地盘。”
“莲花坞?不会吧,有坞建于此山?”庄邪疑道。
“莲花坞乃先帝亲王的旧府邸,当年为了修造此坞还不知多少能工巧匠从这山崖上跌下。”
“原来如此,那又何来险之呢?莫非这莲花坞高手如林,怕惹上麻烦?”庄邪问道。
这回,没等大虎开口,另一旁的瘦猴子便先插话进来道:“高手到不上,但那群臭婆娘还真是麻烦得要命喽!”
臭猴子气鼓着脸,似是吃过他口中这群“臭婆娘”的苦头。
“臭婆娘,莫非这莲花坞中住的都是女子?”
大虎了头,道:“正是。先帝的亲王自幼体弱多病,但却妻妾成群,这莲花坞本就是他用于死后安葬之地,亦留于他那些妻眷们。”
“妻眷…。”庄邪沉下心来想到,这王侯将相府邸,大多皆是家仆护卫和丫鬟,但这亲王似乎不同,他留有妻妾,想必仙逝尚早,而妇孺之力不可自保,府内多些护卫武士倒是正常,为何他口中竟到“臭婆娘”?
思来想去,也没个所以然来。而就在半刻之后,行进的队伍忽然停下,前方有黑狼旗挥舞,这黑狼旗乃是胡狼族旗,多以发号施令为用。此下挥舞,怕是前方遇到了事故。
忽而不知何处传来空灵之声:“天地诸垢不净,唯我莲台清明。”
这声音清脆嘹亮,轻灵回响,这话之人年纪定还尚轻。庄邪心想着也是觉得好笑:“如此年轻的声音,竟出如此老成的话。”
但庄邪尚且轻松,大虎的脸色却愈发难看起来:“又是那些该死的臭婆娘们。”
正当面色凝重之时但见一袭白衣从远峰的桃花林处飘来,仿似生在云雾,却飞入凡尘。
那白衣未近,便能闻到一阵清香,香泽清新宜人,不带丝毫胭脂之气,但想定是在这仙境中处久而自然散发的气味。
那白衣轻落在队伍前方。轻纱袖摆一拂露出半张脸庞。仿似透明般的白净肤泽略带一抹嫣红,一袭乌黑的长发顺着腰间盘落,用一根银丝带轻轻挽住,且是一位仙子般的姑娘。
但她一身皆是美好,却唯独那双碧波般的莲眸,其中杀气令人胆寒。
她樱红唇瓣微张,出来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话:“我瞧是谁人过此路,不先拜会莲宫,原来是野蛮的胡狼人。”
闻言,人群后方的马车之上,李青掀起帘来,冲那女子轻笑一声:“我也以为是谁,敢拦我胡狼队伍,原来是莲宫圣使丫头啊。既然你这么了,那就替我向莲瑛问声好罢。”
“大胆胡狼人,我家宫主岂是你等匪辈可直呼其名的!”那女子怒目而视,本持在身后的剑已是架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庄邪觉得自己做了很长很长的梦,模模糊糊之间,也是被耳边的传来的吵闹声扰醒。
庄邪睁开眼睛,晕乎乎地从床榻上爬起,眼前的一切变得陌生和隐藏的不安。他仍然能感觉到脖子的疼痛,他一边抚着脖子,一边警惕地张顾着四周。只见自己身处在一个帐篷之内。
帐篷内烛火明亮,让得庄邪可以看清这粗布糊成的墙面上有着岁月侵蚀过的痕迹,地面上胡乱铺着皮毛毯子。整个帐篷弥漫着一股炭火和羊肉的气温。
他抬头再看向帐篷外面,此时已是天黑,但掀开帘子,但见外面篝火正旺,人声鼎沸,人影围着篝火跳跃。
此时的篝火白烟飘起,一头血淋淋的羔羊碳烤下逐渐变成的白肉。一群人为了上前,拿出利刀,割下片片羊肉,然后便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起来。
这些人多半都身着皮草衣裳,无不是珍禽异兽,偶有人蓬乱的卷发用几串珠子髻在一起,模样很是邋遢。
而距离这群人不远处,李公子踞在石头上独自酣饮,脸色通红,似醉非醉。
庄邪从帐篷里走了出来,着众人的目光,一步步的朝李公子走去,走近了便问道:“这是哪里?”
李公子放下酒碗,还未答他,身旁便上来一名身披虎头披风的壮硕男子,道:“此地乃羊沙山,沿着这山路再行百里,便是我胡狼一族的城寨。”
他话未完,又一名男子托着酒碗走上前来,他虽身披与这位壮男一样的披风,但身形却显得无比瘦弱,仿似骨材一般。但庄邪也是不难发现,这一瘦一壮两名男子,臂弯之上,皆纹刺着一头猛兽,月光之下,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狰狞无比的饿狼!
这瘦人笑了笑,道:“早听三当家,这次他可带回个智囊。昨日也多亏先生才智,让我等弟兄痛痛快快的干上了一票,我瘦猴子在此,先干为敬!”着,他一口酒痛痛快快地喝了下去。
“嘿,我你个臭猴子,谁准你先和兄弟喝上了?我大虎可不乐意了啊。”他一阵埋怨,便接过一旁递上来的酒,大口饮下,大呼爽快。
庄邪细细观察这二人。目光不禁向另外一帐篷看去,但见门帘飘忽之际,里头的金银粮草清晰可见。
“果然,这一批子匪徒昨日定是劫了那商船。”庄邪暗自细想,不禁也是想起方才这大虎所言,他们皆是灵王朝边域民族,胡狼族。
早些年,庄邪曾在古籍上略了解过这个民族,印象中依稀记得这族中人,擅长骑术,生性凶残,常以拦道劫财为生。
见着庄邪一副思忖的模样,李公子也是豪笑了几声,道:“鬼头,看你这表情,好像看不起我胡狼一族啊。”
庄邪回过神来,也是摇了摇头:“你们虽然是劫匪,这令我不悦。但见你们围火而踞,亦是洒脱自由。豪气冲天,不禁也是佩服。”
大虎一听庄邪这话便乐呵起来,手掌不分轻重,很是用力的在庄邪肩头拍了几下,大笑道:“这灵王朝中谁人不知我胡狼一族最重情义,有血性!三当家,你是不是?”
李公子没话,举杯敬酒,大口吞饮。
庄邪干笑了几声,忽然看向李公子,问道:“他们都喊你三当家,想必你在胡狼族中地位很高啊。”
“那可不?”瘦猴子上前一步,两只雪亮的眼睛直溜溜地转着,介绍道:“我们胡狼一族足有数十万人口,无不听我们三位当家的,只怕是当今大帝见了,也得敬他们三分。而将先生你带回来的你口中的李公子,正是胡狼一族的三当家,李青。”
闻言,庄邪忽然有了心思。这擅长骑术,生性凶残的战斗民族,人口竟多达数十万,且不人实力如何,单凭这数量,怕是都超越了灵王朝的大军。也难怪当今大帝也要留他们几分薄面了。
“虽然这些人多半都是以匪徒为生,但若是用于正道,也能为我王朝击退妖兽尽份力。”庄邪暗想。
想到此处,庄邪又看向了篝火堆旁的人群,心想这些人饮酒吃肉,无不豪气自在,野性十足。再瞧这两位似是在这群人中身份略高的大虎和瘦猴子,也皆是爽快之人。而性情直爽之人,多半少些城府和狡诈,若是善加利用,他日必能走上正途。
李青见庄邪许久不话,便也问他:“鬼头,为何不话了?”
庄邪微怔,也是回道:“没事。只不过内心有些矛盾罢了。”
“何来矛盾?莫非觉得我等行的都是土匪行当,你不乐意了?”李青道。
庄邪沉静了半晌,转眼也是叹笑了声,道:“正与邪,从来就没有定论与对错。我又何必为难自己呢?款且,眼下看来,各位皆是庄邪平生所见之好汉,能与各位结识,也不快哉?”
“好!得好!来啊,大家一起敬我庄兄弟一杯!”李青高举着酒碗呼道。
“敬庄兄弟!”
庄邪一笑,接过酒碗,从众人示意后便一口饮进。在这近十五年来,他滴酒未沾,但此刻他任凭热酒在他口中灼烧,脸上依旧淡定从容。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树林射下来的时候,胡狼众人马已经上路,朝着东北面方向的胡狼城寨走去。
这羊沙山的山路虽不陡峭崎岖,但却是比九行山要高耸许多,脚下沙石顺着脚边滚落入崖不过是掉入云里,即便一块巨石从山丢下,过上半个时辰才能听见声音。
此等高山之上行进,让得李青不免有些胆战心惊起来。但身边这些胡狼人却处之泰然,行如家常便饭。
后方的马车上堆放着劫来的金银粮草,在两旁护卫的是大虎和瘦猴子。庄邪闲来无聊,便向上前与他俩聊上几句。却就他二人面目肃然,紧握刀柄。
“大虎兄,猴子兄?你们何必这般严肃呢?”庄邪有意打趣道。
大虎目不斜视,只是神情中有些不淡定:“前方不远,便到这羊沙山最险之处了。”
“最险之处?我见弟兄们在这如此狭窄高耸的山路上行进如此泰然,倒也不像是惧怕险地啊。”庄邪道。
大虎道:“兄弟不知。我所的险,并非地势,乃是再过不远,便到了莲花坞的地盘。”
“莲花坞?不会吧,有坞建于此山?”庄邪疑道。
“莲花坞乃先帝亲王的旧府邸,当年为了修造此坞还不知多少能工巧匠从这山崖上跌下。”
“原来如此,那又何来险之呢?莫非这莲花坞高手如林,怕惹上麻烦?”庄邪问道。
这回,没等大虎开口,另一旁的瘦猴子便先插话进来道:“高手到不上,但那群臭婆娘还真是麻烦得要命喽!”
臭猴子气鼓着脸,似是吃过他口中这群“臭婆娘”的苦头。
“臭婆娘,莫非这莲花坞中住的都是女子?”
大虎了头,道:“正是。先帝的亲王自幼体弱多病,但却妻妾成群,这莲花坞本就是他用于死后安葬之地,亦留于他那些妻眷们。”
“妻眷…。”庄邪沉下心来想到,这王侯将相府邸,大多皆是家仆护卫和丫鬟,但这亲王似乎不同,他留有妻妾,想必仙逝尚早,而妇孺之力不可自保,府内多些护卫武士倒是正常,为何他口中竟到“臭婆娘”?
思来想去,也没个所以然来。而就在半刻之后,行进的队伍忽然停下,前方有黑狼旗挥舞,这黑狼旗乃是胡狼族旗,多以发号施令为用。此下挥舞,怕是前方遇到了事故。
忽而不知何处传来空灵之声:“天地诸垢不净,唯我莲台清明。”
这声音清脆嘹亮,轻灵回响,这话之人年纪定还尚轻。庄邪心想着也是觉得好笑:“如此年轻的声音,竟出如此老成的话。”
但庄邪尚且轻松,大虎的脸色却愈发难看起来:“又是那些该死的臭婆娘们。”
正当面色凝重之时但见一袭白衣从远峰的桃花林处飘来,仿似生在云雾,却飞入凡尘。
那白衣未近,便能闻到一阵清香,香泽清新宜人,不带丝毫胭脂之气,但想定是在这仙境中处久而自然散发的气味。
那白衣轻落在队伍前方。轻纱袖摆一拂露出半张脸庞。仿似透明般的白净肤泽略带一抹嫣红,一袭乌黑的长发顺着腰间盘落,用一根银丝带轻轻挽住,且是一位仙子般的姑娘。
但她一身皆是美好,却唯独那双碧波般的莲眸,其中杀气令人胆寒。
她樱红唇瓣微张,出来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话:“我瞧是谁人过此路,不先拜会莲宫,原来是野蛮的胡狼人。”
闻言,人群后方的马车之上,李青掀起帘来,冲那女子轻笑一声:“我也以为是谁,敢拦我胡狼队伍,原来是莲宫圣使丫头啊。既然你这么了,那就替我向莲瑛问声好罢。”
“大胆胡狼人,我家宫主岂是你等匪辈可直呼其名的!”那女子怒目而视,本持在身后的剑已是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