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阅兵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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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做不到像是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声令下,士兵们就能想都不想的把他老婆射成筛子的地步,但唐伯爵的士兵们好歹算是有几分架势了。
而且比起赔上了一匹骏马,还有一个老婆,并且将大批不听话的士兵杀掉了的冒顿单于,唐伯爵只是用木棍或者皮鞭,又或者是拳头揍他们,可以是投入的并不是很多。
但是效果却是差不多的。
比如,当唐伯爵掏出了刀子,向着对方砍,同时让对方‘不要躲’的情况下,士兵们的表现还算是差强人意——尽管身体还在颤抖,但他们确实看着雪亮的刀锋砍下而没有躲闪。
“我又不会真的砍到你!站直了!而且就算真的砍到你,我也不会把你砍死!我叫你站直了!”
不过,理所当然的,唐伯爵既然打算狠狠地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那么他就肯定是不能容忍这些缺的。不过,想必,再过不久,在棍棒以及胡萝卜的教导下,这些混蛋士兵们,就能达到唐伯爵的预期目标了吧……
严苛的纪律训练的同时,针对战斗的训练也在展开。
唐伯爵选定的武器是枪。
六米长的超长枪。
圣子降生之前,罗马便是用着这样的长枪列阵横扫天下,一个世纪之后,闻名天下的瑞士佣兵团也是用着这样的长枪所向披靡的。
有朱玉在前,暖玉在后,这种武器的价值是经过历史鉴定的,唐伯爵为什么不用?
况且枪,它实际上是士兵最容易掌握的武器。
尽管我国曾经有这么一种法:“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但是这个枪,指的却是个人的武艺,个人的勇武,和唐伯爵所希望的军队制式的枪是截然不同的。
个人武艺之中的枪,需要掌握挑刺抹劈砍扫,但是军队的士兵却只需要掌握一种就够了,那就是‘刺’。
人被刺中了脑袋会死,人被刺中了心脏会死,人被刺中了五肢会死,人被刺中了大肠也会死——而且最后一个死的最惨,刺中了大肠会导致食物无法进入消化道,最后多半是饿死的。
你看,人是这么的脆弱,只要稍微刺中一就会死,那么为什么不用枪呢?
“所以,加紧训练!你们这帮猪猡!”唐伯爵要城堡下镇里的铁匠给自己做了个铁喇叭。用起来相当的给力——至少对于士兵们的耳膜来是这样的。
在唐伯爵的喊叫与咒骂声中,士兵们端平了他们手中的超长枪,向右前方刺,向右前方刺,除了向右前方刺的动作之外,便没有其他。
“看准目标——看准目标!每一次都要命中红才行!”唐伯爵继续大声喊叫着,顺便踢了一下一名有些走神的士兵的屁股。
他所谓的红,自然就是靶心,位置在人的心脏部位——而至于“向右刺”则是超长枪兵最基本的战术动作。持枪左脚向前侧迈出一步,向右转体,同时右脚向后,成弓步,同时两手协力将枪刺出。
这样的刺击方式,对付征召农奴十分合适,对于有着盾牌的刀斧兵同样有用——在剑盾兵与刀盾手进攻的时候,因为挥动刀剑的动作,他们的盾牌会微微倾斜,露出要害的心脏,而这就是刺击的最佳时机——当然,这需要长枪兵的冷静判断,以及一的运气。
比如因为挥剑的力度不是那么大,结果盾牌露出的缝隙不足啊,再比如地上突然蹦出个石头,一下子就把刀斧兵跘倒了,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就被堵在了长枪兵列阵的六米枪阵之外。
但是,刺击训练需要靶子,但是唐伯爵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真的给他们弄出那么多靶子。所以,他丧心病狂的将这些靶子,这些红心画在了士兵们的后心处。
这样一来,他就只需要给第一排的士兵们弄靶子就行了——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些超长枪都是去了枪头的,而除此之外,唐伯爵还给士兵们的后心垫了皮子。
就是这样的,纪律训练,勇气训练,战斗训练,每一天每一天的,这些士兵就好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睡觉和吃饭的时间之外,他们一直的,一直的都在训练,倘若有一天没有达到唐伯爵的要求,那么即使是夜晚,披星戴月的也要加练——至于光亮的问题,尽管放心,在这个没有光污染的年代,夜晚的星星足以照亮道路。
于是时间就这样很快的就过去,终于到了预定的时候了。
第十五天,有流星划过天空,大凶,易起刀兵,主杀戮。
从最偏僻的村庄来的最后一袋粮食被放上了从芒斯特而来的马车,执行任务的征粮官在记录的纸上漂亮的画了个勾,唐伯爵和塔德王子亲眼看着这一幕,而塔德王子更是深深吐了一口气。
这次的出使,对于他来,不仅仅是要拉近附近贵族的关系,以便于在日后的继位上取得支持。更多的是他的父亲,穆尔奇德大公在考验他的能力,考验他是否有资格获得公爵的一切。而现在看来,结果还算不错,从芒斯特的消息已经传来,第一车从德斯蒙德运往芒斯特的粮食已经抵达,路上没有任何的阻拦和意外,如果这是一场满分一百的试卷,那么塔德王子自认为已经可以拿到四十分——他还有另外一个奥蒙德伯爵领没有去呢!
所以,当他接到了唐伯爵邀请他参加‘狂欢节’的时候,他是十分迟疑的。
原因吗,第一,他是真的赶时间,奥蒙德伯爵到现在还没消息,他还要去监督奥蒙德伯爵呢!第二,那就是现在真的不是举行狂欢的时候,从来只听过秋收狂欢节,哪有在正炎热的夏天举行狂欢的?
“堂哥,你可不能不去!”当时,唐伯爵是这样的:“你当初要粮食,我可是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现在我的狂欢节上需要贵宾,正好你在这,你总不能不给我面子吧?再了,我们兄弟这么一别,下次再见面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去了,这次的狂欢节,便当是为你我兄弟送别了。”
“啊?这……这……好吧。”
塔德王子迟疑半晌,最后还是吞吞吐吐的,答应了唐伯爵的邀请:“左右这狂欢节也不过两三天,我就是晚了两三天去奥蒙德,又能怎么呢?”
当时,塔德王子就是这样想的。
于是,狂欢节来临了。
ps:老规矩,下一章十一半
尽管做不到像是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声令下,士兵们就能想都不想的把他老婆射成筛子的地步,但唐伯爵的士兵们好歹算是有几分架势了。
而且比起赔上了一匹骏马,还有一个老婆,并且将大批不听话的士兵杀掉了的冒顿单于,唐伯爵只是用木棍或者皮鞭,又或者是拳头揍他们,可以是投入的并不是很多。
但是效果却是差不多的。
比如,当唐伯爵掏出了刀子,向着对方砍,同时让对方‘不要躲’的情况下,士兵们的表现还算是差强人意——尽管身体还在颤抖,但他们确实看着雪亮的刀锋砍下而没有躲闪。
“我又不会真的砍到你!站直了!而且就算真的砍到你,我也不会把你砍死!我叫你站直了!”
不过,理所当然的,唐伯爵既然打算狠狠地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那么他就肯定是不能容忍这些缺的。不过,想必,再过不久,在棍棒以及胡萝卜的教导下,这些混蛋士兵们,就能达到唐伯爵的预期目标了吧……
严苛的纪律训练的同时,针对战斗的训练也在展开。
唐伯爵选定的武器是枪。
六米长的超长枪。
圣子降生之前,罗马便是用着这样的长枪列阵横扫天下,一个世纪之后,闻名天下的瑞士佣兵团也是用着这样的长枪所向披靡的。
有朱玉在前,暖玉在后,这种武器的价值是经过历史鉴定的,唐伯爵为什么不用?
况且枪,它实际上是士兵最容易掌握的武器。
尽管我国曾经有这么一种法:“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但是这个枪,指的却是个人的武艺,个人的勇武,和唐伯爵所希望的军队制式的枪是截然不同的。
个人武艺之中的枪,需要掌握挑刺抹劈砍扫,但是军队的士兵却只需要掌握一种就够了,那就是‘刺’。
人被刺中了脑袋会死,人被刺中了心脏会死,人被刺中了五肢会死,人被刺中了大肠也会死——而且最后一个死的最惨,刺中了大肠会导致食物无法进入消化道,最后多半是饿死的。
你看,人是这么的脆弱,只要稍微刺中一就会死,那么为什么不用枪呢?
“所以,加紧训练!你们这帮猪猡!”唐伯爵要城堡下镇里的铁匠给自己做了个铁喇叭。用起来相当的给力——至少对于士兵们的耳膜来是这样的。
在唐伯爵的喊叫与咒骂声中,士兵们端平了他们手中的超长枪,向右前方刺,向右前方刺,除了向右前方刺的动作之外,便没有其他。
“看准目标——看准目标!每一次都要命中红才行!”唐伯爵继续大声喊叫着,顺便踢了一下一名有些走神的士兵的屁股。
他所谓的红,自然就是靶心,位置在人的心脏部位——而至于“向右刺”则是超长枪兵最基本的战术动作。持枪左脚向前侧迈出一步,向右转体,同时右脚向后,成弓步,同时两手协力将枪刺出。
这样的刺击方式,对付征召农奴十分合适,对于有着盾牌的刀斧兵同样有用——在剑盾兵与刀盾手进攻的时候,因为挥动刀剑的动作,他们的盾牌会微微倾斜,露出要害的心脏,而这就是刺击的最佳时机——当然,这需要长枪兵的冷静判断,以及一的运气。
比如因为挥剑的力度不是那么大,结果盾牌露出的缝隙不足啊,再比如地上突然蹦出个石头,一下子就把刀斧兵跘倒了,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就被堵在了长枪兵列阵的六米枪阵之外。
但是,刺击训练需要靶子,但是唐伯爵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真的给他们弄出那么多靶子。所以,他丧心病狂的将这些靶子,这些红心画在了士兵们的后心处。
这样一来,他就只需要给第一排的士兵们弄靶子就行了——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些超长枪都是去了枪头的,而除此之外,唐伯爵还给士兵们的后心垫了皮子。
就是这样的,纪律训练,勇气训练,战斗训练,每一天每一天的,这些士兵就好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睡觉和吃饭的时间之外,他们一直的,一直的都在训练,倘若有一天没有达到唐伯爵的要求,那么即使是夜晚,披星戴月的也要加练——至于光亮的问题,尽管放心,在这个没有光污染的年代,夜晚的星星足以照亮道路。
于是时间就这样很快的就过去,终于到了预定的时候了。
第十五天,有流星划过天空,大凶,易起刀兵,主杀戮。
从最偏僻的村庄来的最后一袋粮食被放上了从芒斯特而来的马车,执行任务的征粮官在记录的纸上漂亮的画了个勾,唐伯爵和塔德王子亲眼看着这一幕,而塔德王子更是深深吐了一口气。
这次的出使,对于他来,不仅仅是要拉近附近贵族的关系,以便于在日后的继位上取得支持。更多的是他的父亲,穆尔奇德大公在考验他的能力,考验他是否有资格获得公爵的一切。而现在看来,结果还算不错,从芒斯特的消息已经传来,第一车从德斯蒙德运往芒斯特的粮食已经抵达,路上没有任何的阻拦和意外,如果这是一场满分一百的试卷,那么塔德王子自认为已经可以拿到四十分——他还有另外一个奥蒙德伯爵领没有去呢!
所以,当他接到了唐伯爵邀请他参加‘狂欢节’的时候,他是十分迟疑的。
原因吗,第一,他是真的赶时间,奥蒙德伯爵到现在还没消息,他还要去监督奥蒙德伯爵呢!第二,那就是现在真的不是举行狂欢的时候,从来只听过秋收狂欢节,哪有在正炎热的夏天举行狂欢的?
“堂哥,你可不能不去!”当时,唐伯爵是这样的:“你当初要粮食,我可是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现在我的狂欢节上需要贵宾,正好你在这,你总不能不给我面子吧?再了,我们兄弟这么一别,下次再见面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去了,这次的狂欢节,便当是为你我兄弟送别了。”
“啊?这……这……好吧。”
塔德王子迟疑半晌,最后还是吞吞吐吐的,答应了唐伯爵的邀请:“左右这狂欢节也不过两三天,我就是晚了两三天去奥蒙德,又能怎么呢?”
当时,塔德王子就是这样想的。
于是,狂欢节来临了。
ps:老规矩,下一章十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