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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战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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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两个人想定了主意,马上就要动手了,但是唐伯爵却又有些犹豫不决起来了,担心事情败露啊,担心手下的骑士不同意啊,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直到穿越之前,唐伯爵还只是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连只鸡都没杀过的普通大学生罢了,让他一下子就去干着杀人放火绑票外加灭口的坏事,未免也太刺激了。

    但是现在他已经是骑虎难下。

    因为领地内所有的骑士都已经知道这个消息,并且欢呼雀跃兴高采烈拖家带口的准备捞上一笔,如果唐伯爵现在敢跟他们唱反调,那么骑士们是绝不介意在抢了修道院的同时顺手将‘把灵魂卖给魔鬼’的领主送去见上帝的。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骑士与领主的关系,绝不简简单单的就是上下级的关系,西方的领主也从来没有像东方皇帝一样对手下有着生杀大权,更多意义上,骑士与领主,至少他们在阶级上是平等的——骑士采邑时受封骑士领,可以是封建时代最的领主了。

    而且骑士实际上掌握着领地内最大的军事力量——虽然这股力量分散在各个骑士手中,而且骑士阶级也远没有觉醒——但是任何一个看这股力量的人,毫无疑问的,都会被狠狠地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倘若现在做一个调查,将每一个阶层的人分开来看,拥有最多权利和武力的绝对不是仅有的两个皇帝,也不是十几二十几个的国王,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公国和伯爵,而是多如繁星一般,数不胜数的骑士!

    为什么?

    因为骑士本身就已经是最的领主,所以他们直辖自己的领地,并在自己的领地内有着绝对权威。再者一个骑士身边至少有三个仆从,那就是一个重骑兵加三个轻骑兵,再加上一票的炮灰农民兵。单单德斯蒙德伯爵领,要是这几个骑士合伙反他娘的,那唐伯爵也就只能上演极高的白浊家督~黑兽。avi了!

    所以唐伯爵不敢,也不能拒绝骑士们的要求——至少在骑士们团结一心的时候是如此,再了,就算是集权了一千多年的东方皇帝,也常常的被大臣们逼得走投无路,更别是西方的一个伯爵了。

    因此这件事就算定下来了,伯爵领一共十二个骑士就全副武装的聚集起来,就等着唐伯爵一声令下,然后去开杀开抢啦!

    但是,我是但是,即使只是一次的军事行动,总共加起来人还不到五十(十二个骑士,一人平均三个仆从),后勤的问题也是要搞好的。

    可能有人就要问了,总共才五十人不到,地方也不过是一日马程,要搞什么后勤啊?

    那你可就大错特错啦!

    抢修道院——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什么好名声——要是败露的话一个异端的罪名是跑不了的——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别的不,永恒之城的隔壁就是异教徒,人家天天来砸场子的;再,他也不可能搞个远征军,跨越千山万水的来找你啊,那得多么深沉的爱和钱才干的出这种脑残事。

    但是这并不是这个罪名就不重了。

    这年头,教会的力量虽然还没达到峰,达到让皇帝都跪在地上舔教皇靴子的地步,但是在农民心中的地位也已经是越发稳固,至于贵族那就呵呵了,只要不是脑残的贵族都能看出一个掌握一切的教会的危害性,但你架不住这年头贵族全是近亲结婚——脑残多啊!

    况且那些不脑残的贵族,比如一海相隔的私生子威廉,他就与教会保持着若隐若离,既合作又提防的关系。

    但是如果教皇,不,不用麻烦教皇,只要某一个大主教裁决唐伯爵为异端,这位绰号‘征服者’的私生子绝对会第一个报名为主前驱,征讨异端的同时顺便就将德斯蒙德伯爵领拿到手了。

    而且修道院内的东西啊,猪牛羊还有粮食什么的都好,修道院也不可能盖个章上去,直接拉回来就能用,但是金涂的神像银做的烛台,这个可就没法拿出来了,你还要找一个销售渠道才行啊。

    不过这个并不是什么问题,异教徒,还有某些胆大包天的犹太商人,只要东西是好货,总能找到买家,唯一可虑的就是会需要一些时日,没法当时换成现金。

    因此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扮成北边的异教徒——事实上,唐伯爵觉得根本就不用扮,他手下的骑士看着和异教徒就没什么两样。

    骑士们的仆从都还好,由于没有盔甲的原因,都只是穿着亚麻衣服,而且也没有染色,一水的青白色,看起来好歹还有军队的样子,但是骑士们,骑士们,你们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

    最尊敬,最和蔼的奥尔科巴骑士,戴上了由薄铁片制成的头盔,这头盔上柳接了一个护鼻,其他地方是一整块的薄铁皮弯成的。这头盔还是全新的,上面没有血的痕迹,想必一定相当昂贵,但不幸的事,这头盔似乎不是为了奥尔科巴骑士定做的,原主人的脑袋比他要大上一圈,于是这头盔就在奥尔科巴骑士的脖子上来回晃悠,看上去使人不禁联想起倒扣在栏杆上的瓦罐。

    然后,他穿上了一身锁子甲—这可是高级货—单单看周围骑士羡慕的眼神就知道了。这锁子甲直接延伸到下摆,是用无数的铁丝环扣成的,看上去还算合身,这是这个造型唐伯爵无论如何都会联想起某种名为渔网的东西。

    锁子甲下面是象征骑士身份的马靴和踢马刺,因为要采马镫的原因,靴子是高跟的。

    唐伯爵就是这么看着一个着大了一圈的头盔,穿着渔网锁子甲,踩着高跟鞋的骑士。

    特别是为了隐藏身份,奥尔科巴骑士还在外面披上了一层黄色的罩衣,,这件黄色的罩衣越发的让唐伯爵感觉自己是带领着一个马戏团而不是去做某种杀人放火的勾当。

    连奥尔科巴骑士都是如此,那么其他的骑士们也都不用提了,都是一个个穿的奇形怪状,盔甲更是天南地北什么型号都有。

    怪不得这个时代的丑要装扮的这么明显,戴着尖帽踩高跷,否则旁人见了,不定就把这一群骑士当做丑了。

    唐伯爵这样想着,于是他决定做什么。

    “恩……奥尔科巴骑士,你为什么不和这位骑士把头盔互相换一下呢?你看,他的偏而你的明显偏大了,这样不合身的头盔,平时戴着就相当难受,上了战场恐怕会有些危险啊!”

    唐伯爵搜肠刮肚,他可不想在这种事上触怒这位骑士,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带上一丝不懂事的孩子的天然,自我感觉萌萌哒!

    不过很明显的,奥尔科巴骑士不吃萌萌的一套,相反,他对于某种亮晶晶的事物更感兴趣。

    于是这位骑士陡然间睁大了眼睛——他的眼睛本来就大,这下就和牛眼睛差不多了。

    “您在什么啊伯爵大人!我这头盔的价格,可是他的三倍呢!”奥尔科巴骑士手脚挥舞着,仿佛听到了什么滑稽的话语,道:“当然,如果您愿意补偿其中的差价的话,那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唐伯爵深吸一口凉气,你们很好很强大,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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