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完成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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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一段爱情,刻骨铭心,却未完待续。你有没有一句告白,诚意满满,却没有机会说出口。你有没有一段青春,灿烂美好,却中途消逝。所有的热情与期待,都停留在了人生的某个时刻,你却永远隐匿在某个人的回忆中……
这,多么伤感。
我的这一位委托人,就有着一个初恋未了的心愿。他叫唐灿。遇见他的那一天,我正在咖啡馆一边写着小说,一边喝着咖啡。抬眼之间,我的面前多出了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
“噢,你是怎么出来的?”我还是稍微吓了一小跳。
“穿越时空,就直接穿越到你面前了。”男孩露出清澈干净的笑容,雪白的牙齿加上清亮的眼睛,瞬间就能吸粉的姿势。
“小帅哥,你坐在我面前,确实十分赏心悦目,但是,说胡话,就是你不对了。”我目测,自己至少大他10岁,摆出了姐姐教训弟弟的姿态。
“浅草姐姐,我没有胡说,其实,我在17年前,就死了。那天,我出了车祸,像抛物线一样被撞出去,再也没有醒来。”男孩的表情太真诚了,真诚地即使在胡闹,也让人心疼。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见鬼了?而且还是一只17年前就死了的鬼?”我突然觉得逗逗这个弟弟也不错,反正我这老阿姨会喜欢小鲜肉啊。
“我不是鬼,我是活生生的人,来自18年前的时空,穿越到这里,是为了完成一个初恋的心愿。”男孩的眼神黯淡下来,脸上显露出一丝悲伤。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18年前,我遇到了一个能够穿越时空的奥兰博士,我无意间帮了他,他说作为报答,能够帮我实现一个愿望。”
“可你怎么知道自己会死?”
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递给我,我接过来看了看,果然,男孩没有说谎。因为在17年前的那张报纸上刊登了一则车祸的新闻,而且还清晰拍到了被撞身亡的男孩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
“唐灿,17岁,高二,凌佳高中。”男孩给了一连串信息。
我对照报纸,和男孩说的一样。
“那个怪老头儿那么坏?提前一年告诉你,你一年后会死?太残忍了吧?”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不是的,他本来希望在未来,等我长大,他帮我一件事。可他回到未来,却发现没有我这个人了。然后他调查一下就知道我在17年前就去世了。所以他再次穿越回去,带着报纸,告诉了我。”
“这么说,我眼前的你,是18年前的你?”我把脸贴过去,就要贴到男孩脸上了。
“奥兰博士说,我可以多一个生命的状态,既可以在过去的时空度过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也可以在这个时空度过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年。”
“那你的心愿是什么?”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我还是有点心软。
“我想和我初恋的女孩,谈一次恋爱,然后,和她说出那句没有机会说出来的告白。”男孩清亮的眼睛竟然湿润了。
“你就帮他一次吧!”一个瘦高瘦高的老头儿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还真是好久不见的奥兰博士,来了就给我舔麻烦。
“可是帮他没钱赚啊!”我两手一摊,回答得直接。
“这样吧,我可以为你提供三次穿越时空的服务,你要知道,这项服务可是有钱的大富豪才能消费得起的服务啊!”老头儿眼睛一瞪。
想想也划算。“成交!”
好吧,让我们来听听那段既美好又伤感的初恋故事。
18年前,政要、富商之子聚集的城中最有名的贵族高中“凌佳高中”出现了一个让校长詹母思头痛欲裂,让所有同学都苦不堪言的魔头少年。他被学校的同学们称为“捣乱之王”。这个魔头少年的来头可不小!他老爸是城中富豪唐森,投资了好莱坞的恐怖电影;收购了“未来之星”科研机构和日本最大的私人侦探社。事业版图如此辽阔,还有黑道背景的支撑,这样的老爸简直就是无人能敌,影响力无所不在。所以,唐灿在学校简直可以横着走。
这个颇有家族势力背景的少年进入凌佳高中之后把整个高中搅合得天翻地覆,这样的局面终于有一天,被一个叫夏锦的女生改变了,这个从城中最烂高中转学而来的女孩,简直就是“捣乱之王”的大克星!
“夏锦最后制服了我,我也死心塌地喜欢上了她。可惜,要向她告白的那一天,我就出车祸死了。其实,我真的很想,再被她制服一次。”唐灿一扫伤感,一脸兴奋上头。
富豪的儿子?捣乱之王?还真是完全看不出来呢!明明就是安静美好的小鲜肉啊!不过,这脸与背景的反差萌,倒是引发了我的兴趣。
“夏锦是你同班同学?”我问。
“对。”
“嗯,那么,你要知道,你口里的那个能制服你的女孩,现在应该有……”我掐了掐手指头:“有34岁了!她是一个几乎能当你妈妈的中年女人了!”
“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啊!我还不成熟,也不懂得中年女人的心态。希望你能撮合17岁的我和34岁的她,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回忆。”唐灿冲着我频繁地眨眼睛,状态立刻风骚起来。
我的天!这难度着实不小啊!我有点后悔了!
“我需要考虑一下,我总得先调查一下那位34岁大婶的情况,再决定吧!”
“好哇,浅草姐姐。但是,我现在没有地方住呢,我可不可以住你那里啊?”唐灿憋着嘴,显出可怜兮兮的样子。
“你爸是富豪啊,还用住我这?”我没好气。
“不行的。穿越时空的状态下,他基本上就是个一无所有的孩子。毕竟,在17年前的那个他还活着,那个他占用了他老爸的资源。”
好吧,谁让他是个“盗版”的富豪儿子呢。不知道把他带回爱魔社住,会不会和Easylove打起来呢?毕竟他们一个是超级懒惰的神仙,一个是捣乱之王。
“收留你也可以,不过,你得乖乖听话。”我一本正经。
“没问题!”唐灿又露出了迷死人不偿命的小鲜肉笑容。
哎,怎么办,我的心,都要萌化了。
在爱魔社安顿好唐灿之后,我就亲自出马,去调查一下当年那个制服了捣乱之王的女主:夏锦。之所以不假别人之手去调查,完全是因为我对这个女人感兴趣。在我预料里,这女人也许现在是个黑社会大姐大之类的人物。总之,肯定是“彪悍”的代名词。
可惜啊,我一连跟了她好几天,才终于发现,她是个循规蹈矩,极其无趣的高中女老师!现在的夏锦,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干物女”:没爱情,没爱好,没情趣,不断被逼着去相亲,还一次次被相亲对象嫌弃的那种。她通常的装束是:白色衬衫,黑色长裙,白色运动鞋,乌黑长发,黑框眼镜,外加一个白色的背包。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要去参加葬礼。
难道,这样的夏锦,就是被帅气小王子穿越时空也要爱一回的女神?噢,我的头好疼。
回到爱魔社,我唉声叹气,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好的爱情方案。唐灿倒是兴致勃勃,两只手杵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看我发愁。
“你的夏锦,就是个毫无乐趣的大妈了。”我一脸嫌弃。
“浅草姐,那你是不知道她的可爱。”唐灿从兜里掏出一个日记本递给我:“我遇见她的每一天,我都记下来了,我这个从来不写日记的人居然为了她天天写日记。”
我接过日记本,打开第一页,看到了唐灿和夏锦遇见的第一天。看着看着文字,我们的眼前出现了一段魔幻影像。
那一年,夏锦刚刚转入凌佳高中的第一天。为了能给同学们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她特意找了一套不错的衣服穿来:白色衬衫,黑色长裙,白色运动鞋,乌黑长发,黑框眼镜,外加一个白色书包。当她一走进学校时,分明听到有同学们在窃窃私语:“她是治丧委员会的吧?”“她来参加葬礼吗?”“校长詹母思死了啊?”
“你好!看来你就是新转学来的夏锦同学了?我是学生会的秘书长,你可以叫我如花。这里有一张报名表,你填一下吧!”如花指了指签名的地方,那意思是“我把其他地方都填好了,你只管签个名就行。”
“啊?如花?报名表?新报道的同学都要填吗?”夏锦抬了抬自己的黑框眼镜。她看到了如花微笑无语点头的表情,于是在表格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嘿!大家看啊,我们凌佳高中新一届学生会的第一位女候选人诞生了!”如花开始大声嚷嚷起来。那副兴奋的样子就像她中了500万的彩票大奖。
“学生会主席?”夏锦诧异,她想不到的是,她居然一进校门就被如花这个胖子给暗算了。
“殡仪馆小姐!我们凌佳高中50年来都没有一个女生敢申请学生会主席的位置,你凭什么申请啊?就凭你——样子像贞子,打扮像白痴,智商像蠢猪,表情像面瘫啊?”一个涂着黑色眼线的男生走到夏锦的面前,他说话的时候还是拿着麦克风的呢,显然,他损她的几句几乎被全校同学都听见了。
还没等夏锦反应过来要回嘴的时候,她就听见那男生大喊四个字:“小心左边!”她抬头望向左边,这一刻正有一个水桶从楼上掉下来!男生说是迟那是快地举起一把雨伞要为她遮挡,她正感激要说谢谢呢,男生的伞在水桶掉落在夏锦头上的一瞬间移开了!所以,整桶水都浇在了她的头上,最后连桶也扣在了她的头上。隔着水桶,夏锦都能听到男生爆笑得快要喘不过气的声音。这时,有人帮她拿下水桶,她看到了拿下水桶的也正是那个涂着黑色眼线的坏笑男生。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呢!”夏锦听到男生有点悔意的声音,那一刻,她有点被迷惑了,她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只见他拿出了一朵鲜红的玫瑰,款款深情地说道:“让美女受惊可不好,这朵玫瑰献给你,来安抚你不安的情绪吧!”夏锦接过玫瑰的一刻,玫瑰的枝条上突然伸出两只小钢爪“忽悠”一下抓住了她的鼻子,而且越抓越紧,她的鼻子顷刻间就痛得不得了,变得又红又肿。“解开这个机关的方法是‘对眼儿’,你必须对眼盯着玫瑰花的花瓣,机关就可以自动解开了,这个是感应系统的发明专利,怎么样,厉害吧?”眼线男生笑得温柔而又放肆。
夏锦足足‘对眼儿’了有三分钟的时间,那朵玫瑰花上的小钢爪才渐渐松开,鼻子是解围了,可眼睛好半天也没缓过来,差点就成了永久的‘对眼儿’了。就在夏锦要咆哮的时候,她感到有闪光灯“哗哗”地一个劲儿闪个不停。“嘿嘿,殡仪馆小姐,你的尊荣已经上了‘凌佳高中最糗日报’的头条了!”眼线男孩拿着相机正对着她拍个不停,然后还指了指夏锦的口袋,示意她拿出手机。夏锦发现自己收到了一条信的彩信,题目是: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女候选人糗相概览。然后,她看到了自己一直对眼儿看着玫瑰花的样子。“狗仔和私人侦探的最大能耐就是消息的快准狠!我拍下你的这一刻,全校同学都可以同时收到你的窘样噢。嘻嘻!”眼线男生得意的样子显得非常贱。
夏锦遇到了一系列整蛊之后,只对着那个小混蛋说了一句话:“我一定要让你——血——债——血——偿!”
看到眼前的一幕一幕,我笑得很开心,我指着唐灿:“眼线?哈哈……你以为自己是嘻哈之王啊!”
“哎……我后来的日子可悲惨了。被‘血——债——血——偿’的滋味不好受啊!”唐灿摇头感慨:“但是,夏锦真可爱,不是吗?尤其是对眼的样子。”
“你这日记本还挺神奇的,能实况转播啊?”我问。
“奥兰博士把这笔记本用他的‘时空穿梭机’扫描了,它就具有魔力了。”唐灿微笑,还沉浸在回忆初遇夏锦的快乐里呢。
你有没有一段爱情,刻骨铭心,却未完待续。你有没有一句告白,诚意满满,却没有机会说出口。你有没有一段青春,灿烂美好,却中途消逝。所有的热情与期待,都停留在了人生的某个时刻,你却永远隐匿在某个人的回忆中……
这,多么伤感。
我的这一位委托人,就有着一个初恋未了的心愿。他叫唐灿。遇见他的那一天,我正在咖啡馆一边写着小说,一边喝着咖啡。抬眼之间,我的面前多出了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
“噢,你是怎么出来的?”我还是稍微吓了一小跳。
“穿越时空,就直接穿越到你面前了。”男孩露出清澈干净的笑容,雪白的牙齿加上清亮的眼睛,瞬间就能吸粉的姿势。
“小帅哥,你坐在我面前,确实十分赏心悦目,但是,说胡话,就是你不对了。”我目测,自己至少大他10岁,摆出了姐姐教训弟弟的姿态。
“浅草姐姐,我没有胡说,其实,我在17年前,就死了。那天,我出了车祸,像抛物线一样被撞出去,再也没有醒来。”男孩的表情太真诚了,真诚地即使在胡闹,也让人心疼。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见鬼了?而且还是一只17年前就死了的鬼?”我突然觉得逗逗这个弟弟也不错,反正我这老阿姨会喜欢小鲜肉啊。
“我不是鬼,我是活生生的人,来自18年前的时空,穿越到这里,是为了完成一个初恋的心愿。”男孩的眼神黯淡下来,脸上显露出一丝悲伤。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18年前,我遇到了一个能够穿越时空的奥兰博士,我无意间帮了他,他说作为报答,能够帮我实现一个愿望。”
“可你怎么知道自己会死?”
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递给我,我接过来看了看,果然,男孩没有说谎。因为在17年前的那张报纸上刊登了一则车祸的新闻,而且还清晰拍到了被撞身亡的男孩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
“唐灿,17岁,高二,凌佳高中。”男孩给了一连串信息。
我对照报纸,和男孩说的一样。
“那个怪老头儿那么坏?提前一年告诉你,你一年后会死?太残忍了吧?”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不是的,他本来希望在未来,等我长大,他帮我一件事。可他回到未来,却发现没有我这个人了。然后他调查一下就知道我在17年前就去世了。所以他再次穿越回去,带着报纸,告诉了我。”
“这么说,我眼前的你,是18年前的你?”我把脸贴过去,就要贴到男孩脸上了。
“奥兰博士说,我可以多一个生命的状态,既可以在过去的时空度过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也可以在这个时空度过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年。”
“那你的心愿是什么?”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我还是有点心软。
“我想和我初恋的女孩,谈一次恋爱,然后,和她说出那句没有机会说出来的告白。”男孩清亮的眼睛竟然湿润了。
“你就帮他一次吧!”一个瘦高瘦高的老头儿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还真是好久不见的奥兰博士,来了就给我舔麻烦。
“可是帮他没钱赚啊!”我两手一摊,回答得直接。
“这样吧,我可以为你提供三次穿越时空的服务,你要知道,这项服务可是有钱的大富豪才能消费得起的服务啊!”老头儿眼睛一瞪。
想想也划算。“成交!”
好吧,让我们来听听那段既美好又伤感的初恋故事。
18年前,政要、富商之子聚集的城中最有名的贵族高中“凌佳高中”出现了一个让校长詹母思头痛欲裂,让所有同学都苦不堪言的魔头少年。他被学校的同学们称为“捣乱之王”。这个魔头少年的来头可不小!他老爸是城中富豪唐森,投资了好莱坞的恐怖电影;收购了“未来之星”科研机构和日本最大的私人侦探社。事业版图如此辽阔,还有黑道背景的支撑,这样的老爸简直就是无人能敌,影响力无所不在。所以,唐灿在学校简直可以横着走。
这个颇有家族势力背景的少年进入凌佳高中之后把整个高中搅合得天翻地覆,这样的局面终于有一天,被一个叫夏锦的女生改变了,这个从城中最烂高中转学而来的女孩,简直就是“捣乱之王”的大克星!
“夏锦最后制服了我,我也死心塌地喜欢上了她。可惜,要向她告白的那一天,我就出车祸死了。其实,我真的很想,再被她制服一次。”唐灿一扫伤感,一脸兴奋上头。
富豪的儿子?捣乱之王?还真是完全看不出来呢!明明就是安静美好的小鲜肉啊!不过,这脸与背景的反差萌,倒是引发了我的兴趣。
“夏锦是你同班同学?”我问。
“对。”
“嗯,那么,你要知道,你口里的那个能制服你的女孩,现在应该有……”我掐了掐手指头:“有34岁了!她是一个几乎能当你妈妈的中年女人了!”
“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啊!我还不成熟,也不懂得中年女人的心态。希望你能撮合17岁的我和34岁的她,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回忆。”唐灿冲着我频繁地眨眼睛,状态立刻风骚起来。
我的天!这难度着实不小啊!我有点后悔了!
“我需要考虑一下,我总得先调查一下那位34岁大婶的情况,再决定吧!”
“好哇,浅草姐姐。但是,我现在没有地方住呢,我可不可以住你那里啊?”唐灿憋着嘴,显出可怜兮兮的样子。
“你爸是富豪啊,还用住我这?”我没好气。
“不行的。穿越时空的状态下,他基本上就是个一无所有的孩子。毕竟,在17年前的那个他还活着,那个他占用了他老爸的资源。”
好吧,谁让他是个“盗版”的富豪儿子呢。不知道把他带回爱魔社住,会不会和Easylove打起来呢?毕竟他们一个是超级懒惰的神仙,一个是捣乱之王。
“收留你也可以,不过,你得乖乖听话。”我一本正经。
“没问题!”唐灿又露出了迷死人不偿命的小鲜肉笑容。
哎,怎么办,我的心,都要萌化了。
在爱魔社安顿好唐灿之后,我就亲自出马,去调查一下当年那个制服了捣乱之王的女主:夏锦。之所以不假别人之手去调查,完全是因为我对这个女人感兴趣。在我预料里,这女人也许现在是个黑社会大姐大之类的人物。总之,肯定是“彪悍”的代名词。
可惜啊,我一连跟了她好几天,才终于发现,她是个循规蹈矩,极其无趣的高中女老师!现在的夏锦,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干物女”:没爱情,没爱好,没情趣,不断被逼着去相亲,还一次次被相亲对象嫌弃的那种。她通常的装束是:白色衬衫,黑色长裙,白色运动鞋,乌黑长发,黑框眼镜,外加一个白色的背包。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要去参加葬礼。
难道,这样的夏锦,就是被帅气小王子穿越时空也要爱一回的女神?噢,我的头好疼。
回到爱魔社,我唉声叹气,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好的爱情方案。唐灿倒是兴致勃勃,两只手杵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看我发愁。
“你的夏锦,就是个毫无乐趣的大妈了。”我一脸嫌弃。
“浅草姐,那你是不知道她的可爱。”唐灿从兜里掏出一个日记本递给我:“我遇见她的每一天,我都记下来了,我这个从来不写日记的人居然为了她天天写日记。”
我接过日记本,打开第一页,看到了唐灿和夏锦遇见的第一天。看着看着文字,我们的眼前出现了一段魔幻影像。
那一年,夏锦刚刚转入凌佳高中的第一天。为了能给同学们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她特意找了一套不错的衣服穿来:白色衬衫,黑色长裙,白色运动鞋,乌黑长发,黑框眼镜,外加一个白色书包。当她一走进学校时,分明听到有同学们在窃窃私语:“她是治丧委员会的吧?”“她来参加葬礼吗?”“校长詹母思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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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如花?报名表?新报道的同学都要填吗?”夏锦抬了抬自己的黑框眼镜。她看到了如花微笑无语点头的表情,于是在表格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嘿!大家看啊,我们凌佳高中新一届学生会的第一位女候选人诞生了!”如花开始大声嚷嚷起来。那副兴奋的样子就像她中了500万的彩票大奖。
“学生会主席?”夏锦诧异,她想不到的是,她居然一进校门就被如花这个胖子给暗算了。
“殡仪馆小姐!我们凌佳高中50年来都没有一个女生敢申请学生会主席的位置,你凭什么申请啊?就凭你——样子像贞子,打扮像白痴,智商像蠢猪,表情像面瘫啊?”一个涂着黑色眼线的男生走到夏锦的面前,他说话的时候还是拿着麦克风的呢,显然,他损她的几句几乎被全校同学都听见了。
还没等夏锦反应过来要回嘴的时候,她就听见那男生大喊四个字:“小心左边!”她抬头望向左边,这一刻正有一个水桶从楼上掉下来!男生说是迟那是快地举起一把雨伞要为她遮挡,她正感激要说谢谢呢,男生的伞在水桶掉落在夏锦头上的一瞬间移开了!所以,整桶水都浇在了她的头上,最后连桶也扣在了她的头上。隔着水桶,夏锦都能听到男生爆笑得快要喘不过气的声音。这时,有人帮她拿下水桶,她看到了拿下水桶的也正是那个涂着黑色眼线的坏笑男生。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呢!”夏锦听到男生有点悔意的声音,那一刻,她有点被迷惑了,她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只见他拿出了一朵鲜红的玫瑰,款款深情地说道:“让美女受惊可不好,这朵玫瑰献给你,来安抚你不安的情绪吧!”夏锦接过玫瑰的一刻,玫瑰的枝条上突然伸出两只小钢爪“忽悠”一下抓住了她的鼻子,而且越抓越紧,她的鼻子顷刻间就痛得不得了,变得又红又肿。“解开这个机关的方法是‘对眼儿’,你必须对眼盯着玫瑰花的花瓣,机关就可以自动解开了,这个是感应系统的发明专利,怎么样,厉害吧?”眼线男生笑得温柔而又放肆。
夏锦足足‘对眼儿’了有三分钟的时间,那朵玫瑰花上的小钢爪才渐渐松开,鼻子是解围了,可眼睛好半天也没缓过来,差点就成了永久的‘对眼儿’了。就在夏锦要咆哮的时候,她感到有闪光灯“哗哗”地一个劲儿闪个不停。“嘿嘿,殡仪馆小姐,你的尊荣已经上了‘凌佳高中最糗日报’的头条了!”眼线男孩拿着相机正对着她拍个不停,然后还指了指夏锦的口袋,示意她拿出手机。夏锦发现自己收到了一条信的彩信,题目是: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女候选人糗相概览。然后,她看到了自己一直对眼儿看着玫瑰花的样子。“狗仔和私人侦探的最大能耐就是消息的快准狠!我拍下你的这一刻,全校同学都可以同时收到你的窘样噢。嘻嘻!”眼线男生得意的样子显得非常贱。
夏锦遇到了一系列整蛊之后,只对着那个小混蛋说了一句话:“我一定要让你——血——债——血——偿!”
看到眼前的一幕一幕,我笑得很开心,我指着唐灿:“眼线?哈哈……你以为自己是嘻哈之王啊!”
“哎……我后来的日子可悲惨了。被‘血——债——血——偿’的滋味不好受啊!”唐灿摇头感慨:“但是,夏锦真可爱,不是吗?尤其是对眼的样子。”
“你这日记本还挺神奇的,能实况转播啊?”我问。
“奥兰博士把这笔记本用他的‘时空穿梭机’扫描了,它就具有魔力了。”唐灿微笑,还沉浸在回忆初遇夏锦的快乐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