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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结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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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和你结婚的,陆氏集团就没有靠着结婚发展自己的总裁,我也不需要这么做……”看到这,她差点昏了过去。
郑以沫还在家中画设计,现在她还不知道陆江北从婚礼上“逃走“了,以为陆江北和谭梦娴已经步入了婚礼的礼堂。
她想象着,此刻谭梦娴穿着洁白的婚纱,一手捧着捧花,一手挽着英俊帅气的陆江北,从红毯上缓缓走向宣誓台,穿着婚纱的谭梦娴光彩照人,穿着西装的陆江北玉树临风。
他们真的仿佛是金童玉女一般,天造地设的一对。
她和陆江北在一起的时候,也曾无数遍幻想过自己,挽着陆江北走进婚姻的殿堂,每每想这些,她心中就像被蜜糖塞满了似的。但是此刻,陆江北确实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
她还想,等到宣誓的时候,牧师会问那个,对所有新人都会问的问题:“你是否愿意娶谭梦娴作为你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到时陆江北会深情地说:“我愿意!”
这句曾经让无数女孩子感动的经典誓言,郑以沫现在想来,却十分心痛。
是了,他的妻子是谭梦娴,他会一生一世爱着他的妻子,照顾他的妻子,对她不离不弃。而她和陆江北已经没有可能了,这一辈子他们只能做陌生人,往日的她和陆江北甜蜜情景,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郑以沫的生命里。
郑以沫心如刀割,不是那种别人突然捅她一刀子的痛,而是好像有人拿刀一刀一刀地,剜她的心的痛,这种痛几乎要让她窒息。
以前和陆江北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爱他爱得那样深,竟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
她和陆江北是情人关系的时候,两人相处自在得多,虽然一开始她就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内心,但那时,她与陆江北之间并没有什么隔阂,她不会因为陆江北的一举一动,就时时刻刻牵动她的心。后来在和陆江北的慢慢相处之中,她对陆江北的喜欢慢慢变成了爱,更是爱得无法自拔。
对于陆江北的爱越深,她心里越在意陆江北。当她知道陆江北有一个这么大的秘密——他是私生子,他欺骗了她,不告诉她的时候,她感到十分震惊及难过。然后就决定和陆江北分手。
其实她不是真的要和他分手,只是非常生气陆江北这么重要的事情不告诉她,认为陆江北并没有拿她当亲人,对她还有防备之心。后来经过殷茵的开解,她也知道陆江北也不是有意要欺骗她的,他们几大集团的势力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一败涂地,陆江北也是为了她好,不想把她卷进这些是是非非当中来,想她一直保持自己的单纯本性,才一直对她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没有想到的是,郑以沫的离开,正好让陆江北和谭梦娴有了再续前缘的机会,从订婚到迅速跟谭梦娴敲定婚事,速度之快。
郑以沫也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她找过陆江北,问他为什么,可陆江北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一眼,只是冷冷地说:“我是堂堂陆氏集团的总裁,怎么会娶一个没势力没背景的女孩子做总裁夫人。再说,分手是你提出来的,我这样不是正符合你心意吗?你赶紧走,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那时郑以沫听到这话简直不敢相信,她当时也很生气,强烈的自尊心驱使她愤然离去。
但是现在,她忽然很想念陆江北,好久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变化。
郑以沫决定去观看陆江北的婚礼,打定主意她就立刻出门。
陆江北和谭梦娴举行婚礼的礼堂外面有一条很长扽河,郑以沫沿着小河一直走一直走,她走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快到了礼堂门口。
在快到的时候,郑以沫打起了退堂鼓,她的脚步开始变缓。
万一陆江北看到她了怎么办呢?他会不会觉得她郑以沫是个下贱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纠缠她。
如今他要结婚了,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去打扰他了。
念及此,一阵悲哀涌上郑以沫心头。
算了,忘了他吧。郑以沫暗自想道。
她还是决定忘了陆江北,她掏出随身携带的装着陆江北,给她的求婚戒指的戒指盒,想把戒指扔掉。
惊讶地是,她打开来看,却是空空如也。戒指不见了。
郑以沫自嘲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是自己什么时候弄丢的。
原来连戒指也随着它的主人的心飞走了啊。
“郑以沫,你还敢到这里来,你存心想看我笑话是不是?”心有不甘的谭梦娴从礼堂走出来,正好看到郑以沫在河边发呆。
“什么笑话?”郑以沫不明白谭梦娴在说什么。
“你是想来看你的陆江北吧,我告诉你,陆江北今天压根儿就没有出现在婚礼上,他心里还记挂着你这个小贱人,早就跑了!”
谭梦娴已经顾不上她的明星形象了,她破口大骂,漂亮的脸庞在辱骂中也开始变得狰狞。
郑以沫的脑子还没有转过来,她刚刚说陆江北没有来参加婚礼吗?可陆江北不是说娶了谭梦娴有助于他们陆氏集团发展吗,他怎么会“逃婚“……
看郑以沫愣在那里,谭梦娴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把自己身上的婚礼礼服脱下来,露出她的黑色打底裙和姣好的身材,然后从口袋掏出打火机,将礼服点燃,扔在地上。
熊熊燃气的烈火,让郑以沫给缓了过来,谭梦娴烧掉的那件礼服是郑以沫亲手设计的,一个优秀的设计师,是绝不可能亲眼看着自己的作品被人践踏的。郑以沫见谭梦娴疯了似的要烧掉她设计的礼服,就要伸手去抢。
谭梦娴怎么会让她得逞,再加上此时她十分气愤,力气瞬间大了很多。
“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和你结婚的,陆氏集团就没有靠着结婚发展自己的总裁,我也不需要这么做……”看到这,她差点昏了过去。
郑以沫还在家中画设计,现在她还不知道陆江北从婚礼上“逃走“了,以为陆江北和谭梦娴已经步入了婚礼的礼堂。
她想象着,此刻谭梦娴穿着洁白的婚纱,一手捧着捧花,一手挽着英俊帅气的陆江北,从红毯上缓缓走向宣誓台,穿着婚纱的谭梦娴光彩照人,穿着西装的陆江北玉树临风。
他们真的仿佛是金童玉女一般,天造地设的一对。
她和陆江北在一起的时候,也曾无数遍幻想过自己,挽着陆江北走进婚姻的殿堂,每每想这些,她心中就像被蜜糖塞满了似的。但是此刻,陆江北确实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
她还想,等到宣誓的时候,牧师会问那个,对所有新人都会问的问题:“你是否愿意娶谭梦娴作为你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到时陆江北会深情地说:“我愿意!”
这句曾经让无数女孩子感动的经典誓言,郑以沫现在想来,却十分心痛。
是了,他的妻子是谭梦娴,他会一生一世爱着他的妻子,照顾他的妻子,对她不离不弃。而她和陆江北已经没有可能了,这一辈子他们只能做陌生人,往日的她和陆江北甜蜜情景,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郑以沫的生命里。
郑以沫心如刀割,不是那种别人突然捅她一刀子的痛,而是好像有人拿刀一刀一刀地,剜她的心的痛,这种痛几乎要让她窒息。
以前和陆江北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爱他爱得那样深,竟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
她和陆江北是情人关系的时候,两人相处自在得多,虽然一开始她就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内心,但那时,她与陆江北之间并没有什么隔阂,她不会因为陆江北的一举一动,就时时刻刻牵动她的心。后来在和陆江北的慢慢相处之中,她对陆江北的喜欢慢慢变成了爱,更是爱得无法自拔。
对于陆江北的爱越深,她心里越在意陆江北。当她知道陆江北有一个这么大的秘密——他是私生子,他欺骗了她,不告诉她的时候,她感到十分震惊及难过。然后就决定和陆江北分手。
其实她不是真的要和他分手,只是非常生气陆江北这么重要的事情不告诉她,认为陆江北并没有拿她当亲人,对她还有防备之心。后来经过殷茵的开解,她也知道陆江北也不是有意要欺骗她的,他们几大集团的势力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一败涂地,陆江北也是为了她好,不想把她卷进这些是是非非当中来,想她一直保持自己的单纯本性,才一直对她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没有想到的是,郑以沫的离开,正好让陆江北和谭梦娴有了再续前缘的机会,从订婚到迅速跟谭梦娴敲定婚事,速度之快。
郑以沫也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她找过陆江北,问他为什么,可陆江北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一眼,只是冷冷地说:“我是堂堂陆氏集团的总裁,怎么会娶一个没势力没背景的女孩子做总裁夫人。再说,分手是你提出来的,我这样不是正符合你心意吗?你赶紧走,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那时郑以沫听到这话简直不敢相信,她当时也很生气,强烈的自尊心驱使她愤然离去。
但是现在,她忽然很想念陆江北,好久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变化。
郑以沫决定去观看陆江北的婚礼,打定主意她就立刻出门。
陆江北和谭梦娴举行婚礼的礼堂外面有一条很长扽河,郑以沫沿着小河一直走一直走,她走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快到了礼堂门口。
在快到的时候,郑以沫打起了退堂鼓,她的脚步开始变缓。
万一陆江北看到她了怎么办呢?他会不会觉得她郑以沫是个下贱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纠缠她。
如今他要结婚了,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去打扰他了。
念及此,一阵悲哀涌上郑以沫心头。
算了,忘了他吧。郑以沫暗自想道。
她还是决定忘了陆江北,她掏出随身携带的装着陆江北,给她的求婚戒指的戒指盒,想把戒指扔掉。
惊讶地是,她打开来看,却是空空如也。戒指不见了。
郑以沫自嘲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是自己什么时候弄丢的。
原来连戒指也随着它的主人的心飞走了啊。
“郑以沫,你还敢到这里来,你存心想看我笑话是不是?”心有不甘的谭梦娴从礼堂走出来,正好看到郑以沫在河边发呆。
“什么笑话?”郑以沫不明白谭梦娴在说什么。
“你是想来看你的陆江北吧,我告诉你,陆江北今天压根儿就没有出现在婚礼上,他心里还记挂着你这个小贱人,早就跑了!”
谭梦娴已经顾不上她的明星形象了,她破口大骂,漂亮的脸庞在辱骂中也开始变得狰狞。
郑以沫的脑子还没有转过来,她刚刚说陆江北没有来参加婚礼吗?可陆江北不是说娶了谭梦娴有助于他们陆氏集团发展吗,他怎么会“逃婚“……
看郑以沫愣在那里,谭梦娴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把自己身上的婚礼礼服脱下来,露出她的黑色打底裙和姣好的身材,然后从口袋掏出打火机,将礼服点燃,扔在地上。
熊熊燃气的烈火,让郑以沫给缓了过来,谭梦娴烧掉的那件礼服是郑以沫亲手设计的,一个优秀的设计师,是绝不可能亲眼看着自己的作品被人践踏的。郑以沫见谭梦娴疯了似的要烧掉她设计的礼服,就要伸手去抢。
谭梦娴怎么会让她得逞,再加上此时她十分气愤,力气瞬间大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