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过往的事(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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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猫的主人炸毛了,单口相声改冲天炮了:“那你她丫的想怎样?要告我家猫强*奸?那你去告啊,我们法院见!”
正是剑拔弩张时,姜九笙的电话响了。
她接起来:“喂,程会,”
“我在宠物店。”
“嗯,这里有点吵。”
争执不休的两个女孩都安静了,瞠目结舌地看向姜九笙。
“姜九笙!”
姜九笙抬头看去。
“你,”那个抱着折耳猫的女孩迟疑了一下,语气急促,却极力压着语调问,“你是不是认得我?”
姜九笙点头。
女孩本就不太好看的脸色又青紫了一分:“你不要在程会面前乱说话。”
说完,她抱着她的折耳猫,有些羞窘地出了宠物店。
哦,原来这位秦八小姐还有自知之明,知道程会不喜欢泼辣刁蛮的女人。
姜九笙与秦萧潇并没有见过,只是秦萧潇纵使再不红,也在屏幕上出现过,姜九笙认得她那张辨识度很高的脸,何况,这位秦八小姐和程会上过两次八卦新闻。
姜九笙低头继续讲电话:“不会忘的。”
她演唱会后的下个月是姜女士的生日,程会特意电话过来,询问她是否回家。
“嗯,帮我订票。”
那边程会应下了。
姜九笙看了一眼出窗外走远的身影:“哥,秦萧潇怎么知道我们是兄妹?”
电话里默了几秒。
程会说:“秦家的人,都喜欢来阴的。”顿了一下,他语气很严肃,“你若是遇见了,避着点。”
秦家的少爷小姐们,她可是一位都不熟,不过,程会对秦家人是着实没有丁点好感。
姜九笙笑着应了,挂了电话,刚转头,丸子头的小姑娘拽着土猫就过来了。
“笙爷。”
姜九笙错愕了一下。
小姑娘双眼闪着泪光,满含殷切地问:“我能摸摸你的手吗?”
姜博美:“汪!”
小姑娘立马改口:“不行的话,摸摸你的狗也可以。”
“汪!”
姜博美表示很嫌弃。
与方才据理力争的样子判若两人,姜九笙忍俊不禁,问她:“你是我的歌迷吗?”
“我是你的脑残粉!”声音慷锵有力,吓得她手里的小土猫都抖了抖毛。
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
姜九笙笑着伸出了手:“你好。”
对方脱口而出:“老公。”
“……”
哎呀,一不小心就暴露本性了!小姑娘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尽量心平气和显得不那么急色:“笙爷,可以给我签名吗?”
“可以的。”姜九笙问,“签哪里?”
对方赶紧从双肩包里掏出来一只水彩笔,扯开牛仔外套:“签心口上。”
纯白色的T恤上,姜九笙端端正正地签了她的名字,黑色正楷。
“笙爷,”
姜九笙看向女孩。
她好像很犹豫,眉头揪成了几道褶,试探地问:“你还记得三九大桥下的谈墨宝吗?”
姜九笙微愣了一下。
那是四年前,那时候,姜九笙还不是艺人。
江北的夏天很热,三九大桥下来来往往有很多卖冰水的小贩,唯有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孩举着块硬纸板,纸板上写了五个不太规整的大字:卖劳力葬母。
女孩看起来像没有成年,不算矮,很瘦,被晒得黝黑,大汗淋漓地举着她的牌子,坐在桥拱下,端端正正地挺直着背,来来往往的路人都会特地多看她几眼,或是嘲讽,或是鄙夷,她自始至终都坐得背脊笔直,只是,没有谁顿足停下,大概都以为她是骗子,或者,是乞丐。
姜九笙从钱包里掏出了两百块,放在地上,用石头砸着。
女孩说:“我不是在乞讨。”
------题外话------
仔细一些看,一本书不是光男女主,别总是问这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前面全部出场过,这样除了主角谁的不记得真的很伤总裁的心。
推荐潇湘宝宝——《重生七零:军妻也撩人》。
小土猫的主人炸毛了,单口相声改冲天炮了:“那你她丫的想怎样?要告我家猫强*奸?那你去告啊,我们法院见!”
正是剑拔弩张时,姜九笙的电话响了。
她接起来:“喂,程会,”
“我在宠物店。”
“嗯,这里有点吵。”
争执不休的两个女孩都安静了,瞠目结舌地看向姜九笙。
“姜九笙!”
姜九笙抬头看去。
“你,”那个抱着折耳猫的女孩迟疑了一下,语气急促,却极力压着语调问,“你是不是认得我?”
姜九笙点头。
女孩本就不太好看的脸色又青紫了一分:“你不要在程会面前乱说话。”
说完,她抱着她的折耳猫,有些羞窘地出了宠物店。
哦,原来这位秦八小姐还有自知之明,知道程会不喜欢泼辣刁蛮的女人。
姜九笙与秦萧潇并没有见过,只是秦萧潇纵使再不红,也在屏幕上出现过,姜九笙认得她那张辨识度很高的脸,何况,这位秦八小姐和程会上过两次八卦新闻。
姜九笙低头继续讲电话:“不会忘的。”
她演唱会后的下个月是姜女士的生日,程会特意电话过来,询问她是否回家。
“嗯,帮我订票。”
那边程会应下了。
姜九笙看了一眼出窗外走远的身影:“哥,秦萧潇怎么知道我们是兄妹?”
电话里默了几秒。
程会说:“秦家的人,都喜欢来阴的。”顿了一下,他语气很严肃,“你若是遇见了,避着点。”
秦家的少爷小姐们,她可是一位都不熟,不过,程会对秦家人是着实没有丁点好感。
姜九笙笑着应了,挂了电话,刚转头,丸子头的小姑娘拽着土猫就过来了。
“笙爷。”
姜九笙错愕了一下。
小姑娘双眼闪着泪光,满含殷切地问:“我能摸摸你的手吗?”
姜博美:“汪!”
小姑娘立马改口:“不行的话,摸摸你的狗也可以。”
“汪!”
姜博美表示很嫌弃。
与方才据理力争的样子判若两人,姜九笙忍俊不禁,问她:“你是我的歌迷吗?”
“我是你的脑残粉!”声音慷锵有力,吓得她手里的小土猫都抖了抖毛。
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
姜九笙笑着伸出了手:“你好。”
对方脱口而出:“老公。”
“……”
哎呀,一不小心就暴露本性了!小姑娘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尽量心平气和显得不那么急色:“笙爷,可以给我签名吗?”
“可以的。”姜九笙问,“签哪里?”
对方赶紧从双肩包里掏出来一只水彩笔,扯开牛仔外套:“签心口上。”
纯白色的T恤上,姜九笙端端正正地签了她的名字,黑色正楷。
“笙爷,”
姜九笙看向女孩。
她好像很犹豫,眉头揪成了几道褶,试探地问:“你还记得三九大桥下的谈墨宝吗?”
姜九笙微愣了一下。
那是四年前,那时候,姜九笙还不是艺人。
江北的夏天很热,三九大桥下来来往往有很多卖冰水的小贩,唯有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孩举着块硬纸板,纸板上写了五个不太规整的大字:卖劳力葬母。
女孩看起来像没有成年,不算矮,很瘦,被晒得黝黑,大汗淋漓地举着她的牌子,坐在桥拱下,端端正正地挺直着背,来来往往的路人都会特地多看她几眼,或是嘲讽,或是鄙夷,她自始至终都坐得背脊笔直,只是,没有谁顿足停下,大概都以为她是骗子,或者,是乞丐。
姜九笙从钱包里掏出了两百块,放在地上,用石头砸着。
女孩说:“我不是在乞讨。”
------题外话------
仔细一些看,一本书不是光男女主,别总是问这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前面全部出场过,这样除了主角谁的不记得真的很伤总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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